作者dream1124 ()
看板StockPicket
標題Re: [檢舉] #1c62LWP4 4-6-1 advancedJeff snoopy920 多
時間Sun Apr 14 16:18:19 2024
※ 引述《qwe22992168 (蛋疼)》之銘言:
: [13]
: 被檢舉ID:dream1124
: 違反板規:4-6-1
: 違規事證:
: 推 dream1124 : 這什麼野雞銀行 落後文化竟看不懂神聖火車頭的價值 04/12 12:32
: → dream1124 : 我勸你少管閒事 投對的人 走對的路 04/12 12:33
: 違規說明:政治、投對的人
大家好,我來回應這邊的指控。
因為我的推文僅提到「銀行」,語句的主體並非特定政黨、政策以及政治人物,
所以除非 ADB 認為我的言論妨害他們的名譽及信用並提起刑事或民事訴訟,
否則這些言論頂多彰顯我對此單位言論的評價,
而非討論特定政治議題、政黨、政治人物或選民。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araDeatil.aspx?pcode=C0000001&bp=44#:~:text=%E5%85%AC%E7%84%B6%E4%BE%AE%E8%BE%B1%E4%BA%BA%E8%80%85%EF%BC%8C%E8%99%95,%E4%BA%94%E5%8D%83%E5%85%83%E4%BB%A5%E4%B8%8B%E7%BD%B0%E9%87%91%E3%80%82&text=%E6%84%8F%E5%9C%96%E6%95%A3%E5%B8%83%E6%96%BC%E7%9C%BE%EF%BC%8C%E8%80%8C,%E4%B8%89%E8%90%AC%E5%85%83%E4%BB%A5%E4%B8%8B%E7%BD%B0%E9%87%91%E3%80%82
更何況,既然亞銀提出諸如以下引言中的政策建議,本來就是在討論政治,
那我的推文若完全不能有任何政治味也太過不近情理。
第二句「少管閒事 投對的人 走對的路」頂多彰顯自己看待別人議論時政的想法,
或是我對民主國家運作方式的理解,同樣未討論特定政治議題、政黨、政治人物或選民。
> 亞銀認為,台灣當局正採取措施解決這個問題,但執行面還有加強空間,例如2017年設
定
> 的興建20萬戶社會住宅目標已過時且不足,政府應評估是否需要更多社會住宅、擴大計
畫
> 並加速興建進度,以確保平價住房供應充足。
因此綜上所述,我認為對方指控我違反 4-6-1 的證據是不充份的。
若參考刑法第 154 條的精神來看,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10001&flno=154
以上是我的回應。
感謝各位板主及義工協助大家處理板務,
願你們的奉獻有好報,天天過得平靜、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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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laptic: 收到 04/14 16:19
(laptic 刪除 laptic 的推文: 推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