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Nstudio (agGREssion)
看板SP3_AllSport
標題Re: [建議] 應檢討匿名檢舉板之濫訴情事
時間Mon Aug 22 21:00:50 2022
※ 引述《JUNstudio (agGREssion)》之銘言:
: 但下列案件會在標題裁定不受理:
: 2466 1 8/14 Anonymous. □ [推文] #1YyYIvkE alex8725
: 2467 8/14 Anonymous. □ [推文] #1YyZzH9Z cutegirl5566
: 理由:檢舉人近一年並未有任何批踢踢留言紀錄,可能是分身帳號
Base_Picket有發生檢舉人使用疑似分身之帳號進行檢舉。
同時此現象亦發生在 NBA_Picket板,顯見部份使用者有濫用檢舉制度之情事。個
人認為此舉極為不恰當,甚至已破壞檢舉板之匿名原則,所以有必要進行處理。
這類型分身帳號最主要的特徵是長期未有體育群組發言紀錄,因此主觀認定這類型
帳號試圖規避相關板規,而這種情況是在群組長進行調查後才在近期發生的,因此
認定此舉屬惡意檢舉之行為。
在上週已直接指示棒球相關案件裁定可不受理,見
#1Y_Qwu01 (SP3_AllSport)
而 NBA_Picket板 之下述案件,亦可不受理:
2696 s 5 8/05 Anonymous. □ [推文]
#1Yw9i_z4 danson555
2712 8/20 Anonymous. □ [推文]
#1Y_vic1p rothanlin Ommmmmmmmmm
唯上述第一案之當事人已執行相關水桶處分,且該案已過溝通案提出期限,因此若
當事人此時才主張「該案不受理」所以「該處分無效」,將以特別上訴案進行專案
處理。
若有需要,請當事人於本文發表後7天內於 SP3_AllSport板 直接提出上訴案,不
需再進行溝通及申訴過程,該案會由群組長進行裁定,但請勿抱著完全免責的期待
來提案。
回頭說道這種「分身帳號提檢舉案」,考量尊重檢舉人之帳號人格,以及板主與組
務人員的工作量,此種案件將不定期查找,目前也僅做出「檢舉案不受理」之裁定
,因此不要求相關板主調整板規;但若此種情況仍再發生,群組長將會要求板主對
這些分身帳號直接做出「檢舉板水桶十年」之處分。
請勿浪費彼此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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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體育場群組長 公務專用簽名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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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P3_AllSport/M.1661173253.A.716.html
[編輯說明] 答覆推文使用者。
1F:推 ray002216 : 那幹嘛不把檢舉板改成公開就好,這樣大家都看得到 08/22 22:21
2F:→ ray002216 : 檢舉者資訊 08/22 22:21
3F:推 ray002216 : 這樣公開透明很好阿,反正不管棒球板NBA板都是互相 08/22 22:23
4F:→ ray002216 : 檢舉,不管公開與否,就是互相檢舉來檢舉去 08/22 22:23
5F:→ ray002216 : 現在一句話板主或群組長來認定是不是分身檢舉,權力 08/22 22:24
6F:→ ray002216 : 是否過大 08/22 22:24
7F:→ ray002216 : 我猜真的就是有人不喜歡發言,但喜歡檢舉他人當糾 08/22 22:25
8F:→ ray002216 : 察隊,這樣就要否定該使用者檢舉,是否太過偏頗 08/22 22:25
9F:推 ray002216 : 而且群組長一句“請勿抱著完全免責來提案”,這種語 08/22 22:28
10F:→ ray002216 : 帶威脅的說明方式,到底是想解決問題,還是要解決 08/22 22:28
11F:→ ray002216 : 提出問題的人 08/22 22:28
12F:推 ray002216 : 算了,反正我也只是路過,但看到你那句“請勿抱著免 08/22 22:31
13F:→ ray002216 : 責來替案”就一肚子火,跟當初娜美板主恐嚇勇迷方 08/22 22:31
14F:→ ray002216 : 式一個樣子...傻眼 08/22 22:31
15F:推 ray002216 : 剛才再認真看了一下你的內文,你不覺得你權力大到 08/22 23:02
16F:→ ray002216 : 誇張嗎? 08/22 23:02
17F:→ ray002216 : 首先就是匿名檢舉者若帳號本身沒問題,本來就不該 08/22 23:03
18F:→ ray002216 : 直接否定他檢舉的權益 08/22 23:03
19F:→ ray002216 : 而且這個案子剛才看了一下,NBA板主都直接判定有違 08/22 23:04
20F:→ ray002216 : 規沒問題,被檢舉人也都認了 08/22 23:04
21F:推 ray002216 : 代表違規事實成立,然後檢舉人也只不過一年沒在NBA 08/22 23:06
22F:→ ray002216 : 板發過言,你就開專案要處理救濟 08/22 23:06
23F:推 ray002216 : 現在是把每一個新帳號或少發言的帳號都有罪推定喔 08/22 23:08
24F:→ ray002216 : 然後再跟被檢舉人補一句“請勿抱著完全免責來提案 08/22 23:09
25F:→ ray002216 : ” 08/22 23:09
26F:推 ray002216 : 好像給你恩惠你要好好感謝唷,但我還是要嚴格處理 08/22 23:11
27F:→ ray002216 : 唷,不覺得這種高高在上,自以為恩威並施的態度嘴臉 08/22 23:11
28F:→ ray002216 : 很惡意嗎? 08/22 23:11
29F:推 ray002216 : 我知道板主職沒薪水是做功德很辛苦,但不代表你可以 08/22 23:14
30F:→ ray002216 : 用高高在上的態度去否定板主認定,以及檢舉者來意, 08/22 23:14
31F:→ ray002216 : 還有隨便一副要給人恩惠的好好接受不要有意見的樣子 08/22 23:14
32F:→ ray002216 : 吧 08/22 23:14
33F:推 hunng5 : 檢舉板維持匿名但是希望這種惡意檢舉 08/22 23:21
34F:→ hunng5 : 的能公開帳號及匿名編號 08/22 23:21
匿名編號會變,所以公佈匿名編號沒有意義
目前只能事後查找,目前我並不想增加無謂的工作量
但我只希望這一波的匿名調查作業,能夠嚇阻部份使用者的惡意心態
35F:推 ray002216 : 要怎麼認定是惡意檢舉,今天群組長一句一年沒在板上 08/22 23:45
36F:→ ray002216 : 發言就算惡意檢舉,根本不合理 08/22 23:45
37F:推 ray002216 : 說難聽點,這樣權力過大,要保誰就保誰,一句我認 08/22 23:48
38F:→ ray002216 : 為你是分身檢舉者,所以案子就不受理,然後又提不出 08/22 23:48
39F:→ ray002216 : 證據 08/22 23:48
40F:→ ray002216 : 好歹也送去查分身認定再說吧 08/22 23:48
41F:→ ray002216 : 而且在沒證據的情況,群組長還可以要求板主水桶這 08/22 23:49
42F:→ ray002216 : 些帳號十年? 08/22 23:49
43F:→ ray002216 : 不覺得恐怖嗎?連基本分身查詢都不用,就能隨便十年 08/22 23:50
44F:→ ray002216 : 水桶別人,這不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是什麼? 08/22 23:50
45F:→ ray002216 : 這樣以後敢檢舉的一定變少,誰知道會不會莫名被認定 08/22 23:51
46F:→ ray002216 : 分身就水桶了 08/22 23:51
47F:→ ray002216 : 今天群組長這樣處理,跟中介法沒啥差別了 08/22 23:52
48F:→ ray002216 : 說你分身就分身,十年就十年 08/22 23:53
49F:推 ray002216 : 還是支持公開檢舉板,公開透明,匿名檢舉根本沒意 08/22 23:59
50F:→ ray002216 : 思,最好匿名就會降低仇恨,棒球跟NBA仇恨值根本前 08/22 23:59
51F:→ ray002216 : 三高的板,只比八卦低 08/22 23:59
52F:推 ray002216 : 傻眼,真的傻眼,要不是今天這篇不合理的內文根本沒 08/23 00:13
53F:→ ray002216 : 發現 08/23 00:13
54F:→ ray002216 : 剛才看了其他群的群組長,都不會把自己id掛在相關小 08/23 00:13
55F:→ ray002216 : 組的板主名單內 08/23 00:13
56F:→ ray002216 : 就只有運動群的群組長把自己ID 掛相關小組的板主名 08/23 00:14
57F:→ ray002216 : 單 08/23 00:14
58F:→ ray002216 : 這樣不就不按照程序嗎?申訴第一關的判決就直接被 08/23 00:14
59F:→ ray002216 : 壓到後面了! 08/23 00:14
60F:→ ray002216 : 這樣功能完全失去互相監督的功用,權力一把抓 08/23 00:14
61F:推 ray002216 : 那根本不需要那些小組長了吧! 08/23 00:16
62F:推 rothanlin : 同一篇在沒新事證的狀態下又重複檢舉了,可以麻煩組 08/23 00:28
63F:→ rothanlin : 務調查一下嗎?? 這樣真的太誇張 08/23 00:28
64F:→ rothanlin : 明明已經裁定不受理了,又沒有補充新事證,可以這樣 08/23 00:28
65F:→ rothanlin : 重複檢舉?? 08/23 00:28
這個案子算不算重複檢舉,要看板主怎麼認定
我只是先抓惡意的分身帳號而已
66F:推 ray002216 : 算了,路過看到不合理內容,一口氣講太多,結果我發 08/23 00:29
67F:→ ray002216 : 現我在這邊話一堆的同時,檢舉板又檢舉一樣的東西了 08/23 00:29
68F:→ ray002216 : ... 08/23 00:29
69F:→ ray002216 : 就來看群組長要怎麼處理了 08/23 00:30
70F:→ ray002216 : @rothanlin大大,我猜這次對方有備而來了,八成請一 08/23 00:31
71F:→ ray002216 : 個看起來不是分身要檢舉你了 08/23 00:31
72F:→ JUNstudio : 我可以先睡覺明天再處理嘛 Orz 08/23 00:33
73F:推 rothanlin : 其實我根本不知道那篇違規在哪,希望組務還我公道 08/23 00:34
74F:→ JUNstudio : 就讓板主處理吧,我今天只是先揪惡意分身帳號而已 08/23 00:38
75F:推 rothanlin : 希望版主查個ID吧,讓大家知道這三篇是不是分身檢舉 08/23 00:43
76F:→ rothanlin : 如果是的話應該退文才好,不然每個人都開分身就不叫 08/23 00:43
77F:→ rothanlin : 濫訴了 08/23 00:44
78F:→ rothanlin : 檢舉版版規都是防君子不防小人,若開分身根本不用怕 08/23 00:44
79F:→ rothanlin : 希望檢舉板也有對分身檢舉防禦的機制,唉 08/23 00:45
80F:推 ray002216 : 群組長,不懂你為什麼不公開檢舉板,對大家來說是你 08/23 01:34
81F:→ ray002216 : 匿名,但對你來說是公開,這樣完全不對等 08/23 01:34
82F:→ ray002216 : 裡面的資訊都你說了算,旁人不能比較差異 08/23 01:34
83F:→ ray002216 : 然後這次也是,你要不要乾脆公開你所謂的分身惡意 08/23 01:35
84F:→ ray002216 : 檢舉id 08/23 01:35
85F:→ ray002216 : 不然訂個辦法吧,至少要送查帳號阿,不能說分身就 08/23 01:36
86F:→ ray002216 : 分身,以及你懷疑是誰的分身要一起處理才是 08/23 01:36
87F:→ ray002216 : 你到現在都不覺得你這樣權力過於擴張,想幹嘛就幹 08/23 01:37
88F:→ ray002216 : 嘛,跟娜美一個樣了嗎? 08/23 01:37
89F:→ JUNstudio : 你要不要回頭看看我前面的答覆?我應該都回答過了 08/23 01:38
90F:推 ray002216 : 不管NBA板還是檢舉板,甚至任何一個小看板,都不該 08/23 01:39
91F:→ ray002216 : 有人隨便就桶人十年好嗎? 真的以為這裡是p2的個板 08/23 01:39
92F:→ ray002216 : 嗎? 08/23 01:39
93F:→ ray002216 : 我看過了,但你沒給答案阿!至少公開檢舉人id給大家 08/23 01:40
94F:→ ray002216 : 確認,是不是真的沒在運動群組發過言之類的吧 08/23 01:40
95F:→ ray002216 : 現在你給的答案都是“我認為、我覺得”都是你說了 08/23 01:41
96F:→ ray002216 : 算耶 08/23 01:41
97F:推 ray002216 : 以我自己為例,之前趕論文配上當兵不太用手機不上pt 08/23 01:46
98F:→ ray002216 : t 08/23 01:46
99F:→ ray002216 : 所以有段時間沒上ptt,一直到六月開始比較有自己時 08/23 01:47
100F:→ ray002216 : 間,不就還好我不檢舉其他人,不然也被扣一個分身惡 08/23 01:47
101F:→ ray002216 : 意檢舉 08/23 01:47
102F:→ ray002216 : 這樣你懂了嗎?你這個惡法隨時扣人一個大帽子,然 08/23 01:48
103F:→ ray002216 : 後證據都是“我認為、我覺得” 08/23 01:48
104F:→ ray002216 : 一個人該有這麼大的權力嗎?連我這種新手都知道分 08/23 01:49
105F:→ ray002216 : 身要查詢認證,怎麼能自由心證 08/23 01:49
107F:→ ray002216 : 請群組長看看這篇文章,你現在的做法就是挺中介法 08/23 16:01
108F:→ ray002216 : 在體育群組檢舉板施行中介法 08/23 16:01
我認為我已經答過了,你認為沒有
那麼請你重新整理一篇你的論點與建議,我再重新回文答覆
因為現在這種答覆方式頗為混亂,我已經搞不懂你堅持的論點有哪些了
我先把前面自己的答覆先刪掉吧,之後我就根據你重新整理的論點再來回應
反正你認為、你覺得那都不是你要的答覆
而且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需要答覆每個細節到讓你滿意?
另外本文推文歸零。避免其他好事者借題發揮。
※ 編輯: JUNstudio (220.135.105.33 臺灣), 08/24/2022 11:03:04
※JUNstudio 於 08/24/2022 11:03:14 將推薦值歸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