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Nstudio (agGREssion)
看板SP2_Basket
標題Re: [檢舉] (basketballTW/G-S-WARRIORS) 2024/03/29
時間Wed Apr 3 23:13:31 2024
本案原先認定屬於前揭檢舉案
#1buia7-H (SP2_Basket) 之延伸,故籃球小組長參考
類似案例後,認為仍可受理以便釐清是否當事人有違規行為,故初期仍進行受理,並
欲在該案裁定完成後調整案件標題以便未來查找之用。
不過根據 SP3檢舉案
#1c2_f2ap (SP3_AllSport) 之主張,故由本板管理人員重新審
理本案相關程序,
認定本案未達檢舉案構成要件,裁定不予受理。
根據SP2檢舉案構成要件,被檢舉人應為看板板主,檢舉人應在檢舉文的違規事由欄
位列出對照板主的違規事實。但本案僅是檢舉人告知籃球小組長,使用者 laptic 有
符合前揭檢舉案後續處分之條件,與 台籃板 和 GSW板 兩板板主皆無關係,因此不
應該受理本案。
不過因為此系列案件前所未有,組務人員只能因時制宜,臨機應變,所以未能在第一
時間內做出判斷,造成所有當事人的心理層面額外負擔,也心生株連與踐踏感,在此
向所有當事人致意,感謝各位體諒。
由於本案檢舉內容屬於「小組長管理組務之行為」,這邊
建議使用者 LabMumi 若確
定籃球小組長有應作為而未作為之事實,可至 SP3 提出「小組長檢舉」之檢舉案。
對於本案不予受理的相關說明,亦可參考
#1c3MrXwM (SP3_AllSport) 之裁定結果。
~~
[補充說明]
該案檢舉人亦提及日前亦有使用者向 台籃板 提出檢舉
#1byQPPWe (basketPicket)
台籃板板主推文答覆如下
1F:推 ZIDENS : 能理解 目前在討論是否屬於板務判定 請待結果03/13 22:48
2F:推 ZIDENS : 經討論和確認後本案不屬於板務判定範圍03/14 17:18
3F:→ ZIDENS : 相關申訴請至SP2_Basket03/14 17:19
4F:→ ZIDENS : 同時本案因不屬於板務 故本系列相關檢舉皆以不受理03/14 17:19
5F:→ ZIDENS : 作結03/14 17:19
其概念為,SP2為小組長受理案件之場所,故建議使用者至此提出檢舉。此時若有SP2
檢舉案,則應該是小組長受理「板主知悉此事但未進行任何行為」之情事,屆時將由
小組長受理後續案件進程。
因此 台籃板 板主答覆內容仍為合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國家體育場群組長 公務專用簽名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81.1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P2_Basket/M.1712157214.A.BBE.html
[補充說明] 補充說明
該案檢舉人亦提及日前亦有使用者向 台籃板 提出檢舉
#1byQPPWe (basketPicket)
台籃板板主推文答覆如下
6F:推 ZIDENS : 能理解 目前在討論是否屬於板務判定 請待結果03/13 22:48
7F:推 ZIDENS : 經討論和確認後本案不屬於板務判定範圍03/14 17:18
8F:→ ZIDENS : 相關申訴請至SP2_Basket03/14 17:19
9F:→ ZIDENS : 同時本案因不屬於板務 故本系列相關檢舉皆以不受理03/14 17:19
10F:→ ZIDENS : 作結03/14 17:19
其概念為,SP2為小組長受理案件之場所,故建議使用者至此提出檢舉。此時若有SP2
檢舉案,則應該是小組長受理「板主知悉此事但未進行任何行為」之情事,屆時將由
小組長受理後續案件進程。
因此 台籃板 板主答覆內容仍為合理。
※ 編輯: JUNstudio (122.116.81.113 臺灣), 04/06/2024 00:2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