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kyolive (心想事成)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搭乘大眾運輸拍照投訴結果被申訴性騷
時間Sun Apr 18 17:05:10 2021
事實經過:
前陣子南下掃墓
回程搭乘高鐵,沿途後排乘客的小孩很吵,全程都無法好好休息
最後氣不過就把她跟小孩玩的畫面拍下並於出站後立刻向高鐵服務台申訴
回家後越想越氣又再次上官網投訴請他們注意車廂秩序
結果前幾天鐵路警察通知我被申訴性騷擾,有約過幾天後前往說明
問題:
有印象之前看過判決在公共空間拍照並無侵犯個人隱私的問題
更何況我是為了蒐證才拍照,向高鐵投訴也都有留紀錄,應該不至於有問題
但莫名其妙被申訴性騷,稍微查詢過性騷擾防治法,會移送服務機構調查
請問:
1、我去說明時有必要回答我在哪個機構嗎?
2、後續移送服務機構導致本人名譽受損,有辦法提起誹謗或依民法195條提民事損害賠償嗎
更新進度:
因為我有申訴紀錄,向高鐵局調閱申訴紀錄及圖片內容
性平會委員確認後也認為只是單純檢舉小孩太吵,最後是不成案
但中間過程蠻傻眼的,詢問很多法扶律師包括鐵路警察有關程序事項,每個人講的都不一樣
鐵路警察說在大眾運輸場所的案件是由發生地點的地方政府性平會討論(A市)
結果最後還是送到我服務公司(B市)
後續會先找律師諮詢再評估是不是要提告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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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jacvky: 找記者讓她紅比較快04/18 21:21
2F:推 chinaeatshit: 蒐證也要經過對方同意 不是你說了算 而且你當下04/18 21:24
3F:→ chinaeatshit: 應該找列車長 你自顧自的拍照本來就站不住腳04/18 21:24
這也不代表對方能捏造事實 性騷擾
4F:推 wieter: 要看你的照片來決定04/18 21:54
沒有隱私部位入鏡
5F:推 turtledove: 當下沒制止事後跟站務人員申訴 是希望得到什麼樣的處04/18 22:36
6F:→ turtledove: 理呢 我覺得站務方會很無奈04/18 22:36
7F:→ turtledove: 這只是我看到事件的感想 沒提供什麼實質的建議抱歉04/18 22:37
搭高鐵就是求短程快速,真的受不了時都準備下車了,拍照申訴主要是希望以後不要再遇到
,畢竟我也瞭解手上什麼東西都沒有,單純到櫃檯申訴,只會讓人覺得來亂的,而且現在這
個社會,有瘋子在高鐵台鐵揮刀打人的新聞也不是一次兩次了,當下制止難保不會遇到
8F:→ chinaeatshit: 性騷擾的定義很廣 人家如果覺得不舒服就有可能成立04/19 11:40
9F:推 rugalex: 我覺得....如果你最開始 第一個動作就找站務人員反映04/20 19:33
10F:→ rugalex: 那應該也不會有太多問題04/20 19:34
11F:→ rugalex: 你沒有經過人家同意就拍照 對方當然可以覺得被騷擾04/20 19:35
12F:→ rugalex: 再不然你也可以口頭小聲告知 對方不理會才找列車長04/20 19:41
13F:→ rufous: 被騷擾和被性騷擾,是不一樣的吧?這會成嗎?很好奇!! 04/25 10:43
完全不一樣,推文一堆完全不懂法的瞎扯真的只會影響有需要求助的人
※ 編輯: skyolive (36.228.45.241 臺灣), 07/19/2021 11:07:48
※ 編輯: skyolive (36.228.45.241 臺灣), 07/19/2021 11: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