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gawa (嚕嘎挖)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繼承] 拋棄繼承後續問題
時間Fri Mar 26 18:03:00 2021
事實經過:
各位法律大神好
家父自我年幼時離婚,之後素未謀面。
之後家父再婚後生了一個孩子(同父異母的弟弟
得知他離開人世後前往參加葬禮與新家人見面
在原生家人建議下辦理拋棄繼承
拋棄繼承進度已經核准
問題:
近期得知家父生前有跟中區國稅局承租土地,林務局表示需要我的印章?原因為新媽媽要繼承
同父異母的弟弟保險受益人原本是父親,現在變更受益人也需要我的印章?
因本人已完成拋棄繼承相關手續,現在突然這樣問讓我疑惑不安,
先跪謝各位幫 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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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ugawa (223.138.39.174 臺灣), 03/26/2021 18:06:51
1F:推 stevenchiang: 把你的准予備查函拿給國稅局跟保險公司看 03/26 18:16
2F:→ taoist9999: 拿拋棄繼承准予備查函影本給對方看,這網路上也能查到 03/26 18:44
3F:→ taoist9999: 。 03/26 18:44
4F:→ taoist9999: 拋棄繼承者。視為自始非繼承人(民法第1176條74.06.03 03/26 18:46
5F:→ taoist9999: 立法理由書第一點) 03/26 18:47
6F:→ lugawa: 非常感謝 我了解了 03/26 18:51
7F:推 cka: 應該辦限定繼承才對 03/26 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