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ngtingyy (Tracy)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時間Thu Mar 11 23:17:24 2021
一、車禍發生日期:2020/10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無受傷
我方:車子無車損
對方:(以我及路過友人2人來看)無車損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筆錄、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有保險、有聯絡
我方:有保險、有聯絡
五、事實經過:
後方車子在滑行狀態下, 碰到前方車的車尾。
其他:
2021/1 開了第一次調解會, 對方未出席。
附上現場圖,
雙方距離尚有空間,無明顯車損
https://i.imgur.com/jDrSX6Z.jpg
https://i.imgur.com/hBZfNyA.jpg
六、問題:
1. 對方保險公司給的估價單, 上方只有列印時間12月、維修明細及金額合計約8000元
無任何公司蓋章、無車損照片、車子型號等等
保險公司僅口頭告知:是回TOYOTA原廠的估價單。
一般保險公司是這樣處理?那表像是word製作然後截圖下來的也算估價單?這也算驗車?
1-1根據現場圖,沒有碰到就是沒有碰到,是否能夠跟對方保險公司提出需要驗車時候之
車損照片及車子型號/購買年份並提出折舊後做理賠??(目測車子超過10年以上且舊傷很
多)
2.(第一次去調解被洗臉)如果對方要告,在法庭內還能提出連側邊都是我所影響,提出
更高8萬10萬金額? 保險公司都是這樣,你最好幾千元趕快賠一賠。
3.因為對方此次沒有出席,下一次又不出席,有其他方式我該如何談和解呢?
因為雙方都已經出險了,要認賠也就這樣了,請各位指點迷津。只是第一次遇到還是希望
雙方可以理智的解決事情。現場目測起來是沒有車損,但對方保險公司表示要換掉整個後
保
險桿。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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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6.1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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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ingtingyy (49.216.16.19 臺灣), 03/11/2021 23:17:52
※ 編輯: tingtingyy (49.216.16.19 臺灣), 03/11/2021 23:20:43
※ 編輯: tingtingyy (49.216.16.19 臺灣), 03/11/2021 23:22:14
1F:推 taoist9999: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之過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 03/12 02:32
2F:→ taoist9999: 之損害及因果關係的舉證責任是受害人。 03/12 02:32
3F:→ taoist9999: 民法第184條第2項則是推定加害人有過失。 03/12 02:33
4F:推 taoist9999: 民法第191條之2推定加害人有過失。 03/12 02:50
5F:推 sfking: 對方就是有保車體險 所以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幹嘛要花時間跟 03/13 23:38
6F:推 sfking: 你543 保險公司看了現場圖 就是認為你有碰撞到 也願意幫他 03/13 23:40
7F:→ sfking: 的客戶修車 接下來就是你跟保險公司的事了 強調對方不出席 03/13 23:41
8F:→ sfking: 並不能代表什麼 然後對方很理智啊 保了保險所以交給保險公 03/13 23:41
9F:→ sfking: 司處理 自己開車別貼著前面屁股 沒碰撞到就什麼事也沒有了 03/13 23:43
10F:推 sidakite: 你都有保險了 幹嘛還要自己去出席呢 給保險弄不就好 03/15 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