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n85112005 (yoan)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要先走調解還是先提告
時間Tue Sep 1 10:25:30 2020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200810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開車無受傷
我騎機車左腳膝蓋粉碎性骨折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筆錄在急診室內完成 對方應該在現場完成 無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僅強制險
對方有強制險跟第三責任險 對方已辦理出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車禍地點為兩車道 我方綠燈直行 對方開車左轉未打方向燈 就撞上我左側 當下人飛出去
車飛到騎樓 但車速不快 膝蓋骨折 跟左側腰部有瘀青
六、問題:
1.目前傷勢恢復還不明朗 因為還有後續復健治療
本來是預計十月中先申請第一次調解 對方在發生車禍後有到醫院探視出院後也有到家裡
探訪 想問要先走調解委員會調解 還是直接提民事 邊調解 真的不行就直接刑事附帶民事
2.民事委任律師一個審查庭五萬是合理的 但賠償金後酬要抽30%-50%這是合理範圍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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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iscu: 直接刑事.. 只提民事浪費時間而已 09/01 10:48
2F:→ iscu: 2.你可以拒絕換人,律師不是只有一個 09/01 10:49
3F:→ iscu: 你也可以跟律師做其他報酬約定... 09/01 10:51
4F:→ iscu: 像是賠償超過100萬時報酬3成,超過200萬報酬5成 09/01 10:52
5F:→ iscu: 低於100萬就沒分成之類的 09/01 10:56
6F:→ bluedolphin: 8月發生車禍 十月調解看結果 如果持續調解不滿意 09/01 11:32
7F:→ bluedolphin: 則記得在明年二月滿半年前提起刑附民 09/01 11:33
8F:→ bluedolphin: 對方有第三人險 理論上你應該可以獲得合理賠償 09/01 11:34
9F:→ bluedolphin: 所謂合理是指財損折舊 和 肇責比例分配後的賠償結果 09/01 11:34
10F:→ bluedolphin: 至於你或對方覺得合不合理就不一定跟這結果有關 09/01 11:35
11F:→ bluedolphin: 保險通常有一定的空間可以討論協調金額 但不會差太多 09/01 11:36
12F:→ KKyosuke: 你覺得報價過高可以換啊 我相信會有律師願意不拿後酬打 09/01 11:48
13F:推 KKyosuke: 而且...如果後酬是約定成數的話有違法的風險... 09/01 11:51
14F:推 taoist9999: 《律師倫理規範》第35條:「律師應對於委任人明示其酬 09/01 12:04
15F:→ taoist9999: 金數額或計算方法。律師不得就家事、刑事案件或少年 09/01 12:04
16F:→ taoist9999: 事件之結果約定後酬。」 09/01 12:04
17F:推 KKyosuke: 不是那個 問題是律師法第45條 09/01 20:26
18F:→ KKyosuke: 嚴格解釋的話後酬如果是標的的N%的話有機會碰到這條 09/01 20:27
19F:→ taoist9999: 《律師法》第45條,律師是有一定的可能性中標。 09/01 20:31
20F:→ taoist9999: 現在有些律所的收法是審級收費+超過一定辦理時間的話 09/01 20:32
21F:→ taoist9999: ,再按時加收費用。 09/01 20:33
22F:→ Ann85112005: 感謝每位大大給的建議 我會好好思考 09/01 21:31
23F:推 KKyosuke: 按時很安全啊:D 09/01 22:26
24F:推 jejo: 等快滿六個月的時候再來談和解吧 你現在情況還這麼不明朗 09/01 22:48
25F:→ jejo: 之後復健交通都還要錢 六個月感覺都還不會好 而且如果有鋼 09/01 22:48
26F:→ jejo: 釘之後取出也還要錢還要復健 現在估價錢變數太多的 09/01 22:48
27F:→ jejo: 不過如果快六個月都還談不攏的話要記得先提刑事訴訟喔 09/01 22:49
28F:→ bluedolphin: 不是很建議拖到快滿才"開始談" 復健那些可以洽詢醫師 09/02 10:13
29F:→ bluedolphin: 和解部分可以高估 09/02 10:14
30F:→ sindyevil: 酬金過高可以談或換律師, 不要拖到六個月滿前才處理,現 09/02 10:30
31F:→ sindyevil: 再可以請就請,還有車禍鑑定和醫療證明和後續復健那些, 09/02 10:30
32F:→ sindyevil: 請律師的好處就是可以專心復健. 09/02 10:31
33F:→ bluedolphin: 等調解發現溝通有困難再考慮委託律師? 09/02 11:50
34F:推 jejo: 可是現在開始談的話沒收據其實要談不太好談 後續的醫療支出 09/02 12:50
35F:→ jejo: 沒經歷過其實也沒這麼好估價 而且民事有兩年的期限 到時候 09/02 12:50
36F:→ jejo: 談不攏就先告刑事訴訟就好 我覺得沒必要這麼急 把傷養好比 09/02 12:50
37F:→ jejo: 較重要 我之前被撞是這樣啦 給原po參考 09/02 12:50
38F:推 zxc90147: 先調節啊 不然你到檢察官那邊也會先問你有沒有調節 09/02 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