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ogu (win)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販賣品項和廣告不符有刑責嗎?
時間Mon Aug 17 08:12:37 2020
事實經過:
今天去了台北永康街,發現有一間店家販賣樺達奶茶
想說應該是批發來賣的
旁邊還貼有樺達奶茶的產地、成份明細的單子
但是買回家,一喝之後才發現不是樺達奶茶
打電話詢問,樺達奶茶店家也說會幫忙處理
但是的確是有人批回去自己賣
問題:
請問店家這種行為是否有構成詐欺、偽造文書??
樺達奶茶店家可向對方提告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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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bluedolphin: 要告應該是樺達告? 08/18 10:36
2F:推 Hermess: 你要證明你是跟他買「樺達奶茶」,而他給你其它廠牌。 08/29 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