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azyM (We are the future)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租賃] 租屋遇到管理費調漲
時間Thu Nov 28 13:59:49 2019
事實經過:
租約從今年10月底開始,為期一年
住不到一個月就看到公告說管理費要調漲,調幅為14%
詢問管理員得知9月初住戶會議就決定要調漲了,
所以可以確定房東知情不報。
合約寫法是:"管理費由承租人負擔,每月xxxx元整" (未調漲價格)
問題:
目前初步蒐集資料得知 若載明由承租人負擔管理費
則內政部公布的租賃定型化契約中建議加註:
「租賃期間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本費用增加者,
乙方就增加部分之金額,以負擔百分之十為限;
如本費用減少者,乙方負擔減少後之金額。」
如此可主張只需支付到調漲10%的金額
但我的租約中並沒有加註這條
想請問我還有其他方法可以主張自己的權益嗎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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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bluedolphin: 雖然合約沒寫到這條 但是有寫明管理費金額 11/28 14:45
2F:→ bluedolphin: 可以跟房東討論依定型化契約執行 (至少在目前租期內) 11/28 14:45
3F:→ crazyM: 感謝回覆 11/28 14:57
4F:推 k1230588: 房東已知調漲卻未告知算不算不可歸責就… 11/28 15:30
5F:→ bluedolphin: 總之先找房東談 一開始可以開你只負責合約上的金額 11/28 17:19
6F:→ bluedolphin: 如果房東不樂意你可將定型契約的內容做為最後底線 11/28 17:19
7F:→ bluedolphin: 如果還不行就是看你樂不樂意吃下去 不樂意就準備搬家 11/28 17:20
8F:→ mudafucka: 已經上新聞了啦 11/29 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