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osser (fllosser)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女兒超過30歲,身為父母還有責任嗎?
時間Thu Sep 5 20:58:19 2019
事實經過:
假設父母親都六十好幾 有個女兒三十好幾,
突然有一天不聽父母勸告一意孤行單獨要到世界旅行!
問題:
萬一在國外發生重大意外 超過意外醫療保險金額,
女兒在國外無法因傷重無法使用醫療專機送回台灣,
醫療費用假設是個天價4至5千萬以上 父母無力負擔,
是否可以『置之不理』? 是否會有『遺棄罪』的問題?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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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JustSad: 父債都未必子償了,為何子債父母要承擔? 09/05 22:01
2F:→ JustSad: 除非是想辦理出院或女兒死亡,否則可以棄置。 09/05 22:01
3F:推 bassmaster: 遺棄是「袖手旁觀」,你這個叫「力有未逮」。 09/05 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