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no5421 (訪客)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時間Tue Jul 9 08:21:27 2019
事情經過:
社區中一樓的屋主A將土地租給店家B做營利事業,此B營利事業就開始將社區中的共有土
地開始擺放一些物品來禁止住戶使用,只要在B營利事業門口附近擺放機車就會被驅趕。
且B營利事業就將此土地拿來做貨物運送的營利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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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做的流程已經有:
一.
將B營利事業佔有的土地拍照存證。
二.
5月時將存證的照片用Line的方式告知此營利事業這塊地為共有土地。
三.
因B營利事業並未改善,反而變本加厲,所以在7月時拿著土地權狀告知B營利事業這是共
用土地,我們土地權大約佔了XXX百分比。
並且詢問B營利事業是否知道這共有土地的事與佔用的這塊地的用途,B營利事業表明他們
知道這是共有土地,且是要拿來做生意用的。
問題:
以上都有保存截圖與錄音,請問此B營利事業這樣是否構成刑法的竊佔罪。
如果可以提告竊佔罪,是不是
我去告B,B再自己跟A協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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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215.11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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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ano5421 (1.200.215.110 臺灣), 07/09/2019 08:22:42
1F:推 taoist9999: 法理上,共有土地未經全體共有人約定或法律規定,單一07/09 10:06
2F:→ taoist9999: 共有人不得主張對共有土地有全部使用利益權。07/09 10:06
3F:推 taoist9999: 實務上,意思表示較正式的方式是寫存證信函,不懂就07/09 10:09
4F:→ taoist9999: 花錢請精通不動產法律的專業人士撰稿。07/09 10:09
5F:推 taoist9999: 我感到比較有疑慮的是竊佔罪的犯罪嫌疑人是誰?B、B07/09 10:12
6F:→ taoist9999: 之負責人還是A?這才是要討論的部分。07/09 10:12
A是屋主,將房子租給了B。
使用人是B。
※ 編輯: nano5421 (1.200.215.110 臺灣), 07/09/2019 12:02:26
7F:推 k1230588: 所以你是A還是B07/09 15:52
8F:→ taoist9999: 原PO不是A,也不是B。07/09 16:09
是的,我不是A與B
※ 編輯: nano5421 (180.217.136.105 臺灣), 07/09/2019 16:54:44
9F:推 anomie111: 如果依照實務見解,B是本於合法租賃契約,因此主觀上無07/09 17:36
10F:→ anomie111: 為不法利益之意圖07/09 17:37
11F:推 anomie111: A倒是有機會,可參考臺高院94年度上易字第2051判決07/09 17:39
12F:→ anomie111: 但這是指出租的就是共有土地的情況。如果是出租A自己房 07/09 17:41
13F:→ anomie111: 而B除了用A房以外,還額外排他的利用共有地07/09 17:41
14F:→ anomie111: 那就不一樣了07/09 17:42
15F:推 k1230588: 這要建立在B不知情的前提就是07/10 00:09
已經特別告知過B是共有土地了,B表示A說可以的,有問題去找A談
感謝各位版友的回覆,我應該就先告B竊佔罪就對了,感覺直接告刑法會比存證信函有用
。
※ 編輯: nano5421 (180.217.136.105 臺灣), 07/10/2019 11: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