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rayoicici (冬.詩人)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家事案件訴訟過程中被告補充資料的問題
時間Sun Jul 7 11:05:54 2019
事實經過:
大家好.
目前有家事案件(監護權改定)訴訟過程中,
我是被告,
在上一次開庭中針對原告有一些說法反對,
在沒有請律師狀況下的我,
我已經提出了民事陳述狀,補充我想要補充的資料給法院了.
問題:
目前尚未開下一次的庭,
我想要再度補充資料給法院.
請問可以再次提陳述狀給法院嗎?
提出第二次陳述狀是否有違反規定?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及給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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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tevenchiang: 可以 07/07 11:20
2F:→ a9301040: 越早給法院越好 07/10 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