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ugho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小偷偷東西當到當鋪去後續如何解決
時間Mon Jun 10 22:22:40 2019
事實經過:
5/26當天在微風南山喝酒後因為自己太醉坐在旁邊的椅子上被小偷偷走身上的手錶
後來警察是有抓到小偷 跟找到他把手錶拿去當的當舖
但警察跟法官聲請扣押裁定被駁回 據警察轉述法官是認為無法證明當鋪明知道是贓物還收
問題:
現在如果要拿回手錶 當鋪要求我要去用當初他們當給小偷的金額去把它贖回
如果不想花錢 還有甚麼法律途徑可以拿回原本就屬於我的東西?
上網查了 民法949條裡面的意思應該是說被害人可以要求無償返還
如果用這條 跟當鋪走到民事訴訟 勝算大嗎?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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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rock0807: 花錢贖回 再跟小偷求償 06/10 22:33
2F:→ HAWRO: 當鋪應該是主張950 如果手錶不貴當的金額不高 走訴訟不見 06/10 23:00
3F:→ HAWRO: 得划算 06/10 23:00
4F:→ dougho: 950就字面上我的理解是 如果當鋪的手錶是跟另外一家當舖 06/10 23:14
5F:→ dougho: 或公開場合買來的 才能主張要求支付他原本付出的金額贖回? 06/10 23:14
6F:→ dougho: 如果是小偷直接拿去當鋪當 那我應該可以主張949才對? 06/10 23:16
7F:推 ipodfw: 除非能證明當舖明知係盜贓物仍收當,不然沒勝算 06/10 23:37
8F:推 hsinyeh: 當舖公開收購的本事就是公開場合 06/11 00:28
9F:→ hsinyeh: 本身 06/11 00:28
10F:→ Hermess: 【當鋪】=【店面】=【公開場合】 06/12 07:39
(depravity 刪除 spencer2567 的推文: 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