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tbeit (世情推物理,人生貴適意)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想請問這樣是否有公然侮辱?
時間Wed Jan 24 01:25:47 2018
事實經過:
https://i.imgur.com/XocH2YT.jpg
紅色是對方
黑色是我
其他顏色為路人或朋友
字不太清楚
主要是這段
對方(易大師): 廢物好運
真的傻眼 連續兩波
都滿血 在後面連大都沒開
我(好運姐):寒假?
對方(易大師): 對啊 寒假
你這種爛貨
才會出現
我(好運姐):你說我嘛?
還是?
對方(易大師): 沒啊 沒說你
我(好運姐):會怕喔
會怕就好 乖
對方(易大師):哈哈哈 你要對號入座 有自知之明那些的話
另當別論麻
是吧
問題:
想請問這樣對方是否有構成侮辱?
雖然他有否認
但我認為可從上下文推斷他在說我
另 如果有構成 想提告還需要甚麼證據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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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etbeit (111.249.141.112), 01/24/2018 01:37:05
※ 編輯: letbeit (111.249.141.112), 01/24/2018 01:44:36
1F:→ justicesword: 無 01/24 01:56
2F:推 iscu : 心要堅韌一點 這樣就想告來告去 以後可能每天住法 01/24 06:14
3F:→ iscu : 院就好了 01/24 06:14
4F:推 hidog : 這樣就要告的話 砍掉LOL比較快 01/24 10:06
5F:→ a92194 : 這個不是滿明顯的嗎?怎麼大家都說不要告,雖然告妨 01/24 10:58
6F:→ a92194 : 害名譽是真的滿小題大作的 01/24 10:58
7F:→ sealdoom : 這也要告就... 01/24 12:27
8F:→ peter127 : 除非他對話有要脅你的人身安全,就可提告 01/24 13:15
9F:推 hidog : 可以告 但是有點小題大做 01/24 14:00
10F:→ hidog : LOL本來就是一堆嘴的遊戲 要玻璃心不如砍遊戲 01/24 14:01
11F:→ a92194 : 我覺得跟臉書一樣,可以封鎖就封鎖,真的有實質損害 01/24 16:41
12F:→ a92194 : 再走法律途徑吧 01/24 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