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qq3892005 (神野詩祈オルタ)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行人遭撞 諮詢賠償金
時間Sun Aug 13 08:46:25 2017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7.08.12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駕駛協助通知救護車將我送至苗栗市弘大醫院檢查,經照X光後醫生表示左腳腳踝及腳掌
肌腱,韌帶及骨頭受傷(骨頭未有骨折或碎 裂之情形),該受傷之腳尚不能重壓,需作休養
及定時換藥。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做筆錄,報案,沒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沒有保險,後車追撞的駕駛均有強制險,不確定有無第三方責任險
駕駛有標示會負擔醫藥費並由保險公司理賠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地點:苗栗市忠孝路與忠孝路15巷口
狀況:肇事車輛於忠孝路由南往北走,欲右轉入忠孝路15巷口時,疏於注意撞上行走在路
邊的我,駕駛經酒測,酒測值為0。
六、問題:
各位版友好
我昨天走在路上時被後方轉彎汽車壓到腳
對方有協助就醫跟報警 酒測值為0
檢查結果是左腳腳踝及腳掌韌帶、肌腱、骨骼挫傷,無骨折
醫生建議傷腳不能著地
目前對方說法是因為車禍地點無路燈所以沒看到我
也說會負擔醫藥費並由保險公司理賠
想請教賠償金額一般是怎麼估算的呢?
雖然沒有想車禍當樂透
不過剛剛稍微走個樓梯就滿頭大汗
還不敢自己下樓梯
想到這種生活不知道得過多久就很難過
可是身邊沒有人可以諮詢
只好來板上請教各位
還是說我先等對方保險公司提出賠償金之後再調整呢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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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hiimjack: 2016?2017?08/13 09:16
2F:→ qqq3892005: 2017 複製格式沒改到 感謝提醒08/13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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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wallachia: 醫療費用 勞動損失 精神撫慰金 08/13 18:14
4F:推 li11223344: 你讓保險公司提他們只會說醫藥費報銷而已,還是自己 08/14 14:20
5F:推 ych1022: 收集單據 > 調解會提出金額 > 調解失敗 > 告訴 08/14 17:32
6F:→ ych1022: 保險能出多少是對方的問題, 假設10萬保險只能出一半 08/14 17:33
7F:→ ych1022: 另一半就是肇事者自己要想辦法生出來, 生不出來 > 提告 08/14 17:33
8F:→ ych1022: 提告有兩個結果, 開庭前的和解會對方接受金額和解 08/14 17:34
9F:→ ych1022: 和解仍無共識就上庭給法官判, 法官只看"單據"所以很重要 08/14 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