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smayoAo (天空是藍色的~)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關於妨害名譽一事
時間Mon Apr 24 13:11:16 2017
事實經過:
106/4/16當天晚上我的女性友人跟男友提分手遭毆打,已驗傷提告男方,男方不止傷害、
另外涉及恐嚇、妨害秘密、妨害自由。
事後我也在男方經營的臉書粉絲專頁留言(男方是賣咖啡的):
「聽說你們老闆除了會泡咖啡還會打女人啊...好可怕..」
男方因此不滿對我提告妨害名譽。
問題:
1.我這樣構成妨害名譽嗎?
2.我能否提告男方誣告?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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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kyqiu: 對方提告是他的權利 你的誣告不成立 因為不是子虛烏有的 04/24 14:33
2F:推 jaannddyy: 1.不會 2.不能 04/25 20:00
3F:推 a9301040: 怕就不要講,情況難說一定不構成 04/25 22:05
4F:→ a9301040: 至於誣告只會在被告誣告的誣告,而均不成立 04/25 22:06
5F:推 noovertime: 蒐證證明你講的屬實就不是妨礙名譽 04/26 02:07
6F:→ rock0807: 會不會成立看法官 這是私德不一定需要接受公評 再加上 04/27 16:19
7F:→ rock0807: 你不是當事人 也不知道可以主張什麼權利說什麼 04/27 16:19
8F:→ rock0807: 男女朋友吵架 好的時候好 不好的時候什麼都能告 你講的 04/27 16:22
9F:→ rock0807: 這些涉及什麼什麼的 法院沒判下來前都是沒有 你直接宣 04/27 16:22
10F:→ rock0807: 傳 告你怎麼會構成誣告? 04/27 16:22
11F:推 jaannddyy: 不是這個原因,法條理解錯誤不叫誣告 04/27 17:47
12F:推 tr291161 : 聽說…非肯定句只是疑問句(可以用這打? 01/13 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