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Dmango (愛戰暱稱的哪個白癡)
看板MobileComm
標題[參選] redmango
時間Sun Dec 24 21:10:01 2017
1.個人資料
《ID暱稱》ReDmango (10K高清) 《經濟狀況》小康
《登入次數》2763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836 篇 (退: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12/24/2017 14:55:52 Sun 《上次故鄉》150.117.206.7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半個高雄人/板橋人 也長期住過台中
2.可管板時間
周一至週五上班時間
周一至周五下班後或上課時間
週六至周日沒睡著的時間
3.職業:資料庫工程師,無廠牌利益輸送問題,各牌我都罵過。
(同時碩班進修中。)
(以前是全職攝影師,目前偶爾接案。)
4.政見:a.公告不鎖文,開放討論。
b.檢舉除至MP版外,須同步填寫表單,加快反應速度。
c.水桶就水桶,公告就公告,標題不會加奇奇怪怪的字眼。
d.公民參與審判制,爭議件不限由版主群決定,讓版友有權參與討論。
e.故意灌輸錯誤訊息意圖混淆視聽者,桶。
f.探討現有新聞心得字數,避免要想冗長無意義廢言。
(也可稱olmtw條款)
當然以上政見都還會需要與版主群決定,不是我一人說得算,
我的原則:看板是大家的,秩序其實也是大家的,而不是一人獨裁。
5.機種:主力機ASUS ZE520KL,
A我文章可知道我讚美過華碩,也罵過華碩電子垃圾、打過華碩腦粉。
該酸就酸,該罵就罵,該稱讚就稱讚,該捧就捧,該打臉就打臉。
熟悉機種很多,為了避免被說沒用過蘋果不能當通訊版版主,
我會附上我蘋果系列產品照片證明(三隻iPhone、一個iPad、一台MBA)。
我不是果粉,但我蘋果裝置比多數果粉來的多。
6.畢竟當版主吃力不討好又沒有利益,大家刀下留人。
不管有選上沒選上,以後都可以來個不定期版聚,當版主只是揪版聚較為師出有名。
好啦,講到最後,是不是該來辦個版聚,
果粉果黑大家版上起爭執,現場應該還是會和樂融融拉。
板橋大遠百海底撈通訊板自備食材趴,大家覺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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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題一分
1.會上BBS 5.會上表特版 9.知道波多野結衣 13.被正妹發過卡
2.1天1槍↑ 6.經常說:「宅」 10.讀工學院或電資相關 14.意淫女主播
3.會上黑特版 7.會上西斯版 11.有5566或183帳號 15.下載軟體正開著
4.玩過LOL 8.情人節沒事幹 12.幫修過電腦 16.收藏模型
0 不宅 4 宅 8 很宅 12 超宅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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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7.206.152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MobileComm/M.1514121005.A.255.html
1F:推 shsh946 : 想看vc和大安迪一起出席 12/24 21:11
2F:推 aa8351489 : 邀L哥 12/24 21:13
3F:推 sokayha : 推 12/24 21:13
4F:推 mco520 : 安迪在彰化,所以辦台中板聚 12/24 21:14
※ 編輯: ReDmango (150.117.206.152), 12/24/2017 21:17:03
5F:推 tom282f3 : 原PO在八卦板滿會戰的 我會投你XD 12/24 21:18
6F:推 Andy7577272 : ? 12/24 21:19
7F:推 kame0407 : 推 12/24 21:19
8F:→ suifong : 陪審制誰要當陪審員? 12/24 21:20
實際做法尚可討論,目前PTT尚未有此作法的版過。
但,都2018了,總該有點變化。
9F:推 FeRin : 來台中辦啦,不燃板橋很遠餒 12/24 21:20
10F:→ ReDmango : 台中我們請辣椒仙子出馬 12/24 21:20
11F:→ FeRin : 辣椒仙子也台中? 12/24 21:21
12F:→ suifong : 故意灌輸錯誤訊息意圖混淆視聽者→如何定義"錯誤訊 12/24 21:22
13F:→ suifong : 息"? EX:A跟B對某個東西觀點不同如何定義錯誤訊息 12/24 21:22
14F:→ suifong : ? 12/24 21:22
以一個事件舉例:(純屬虛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客戶A(80歲)跑到某電信加盟門市繳費,門市說你的合約快到了,
要不要續約升級上2699,有網路吃到飽還有免費0元手機。
依合約上,該客戶A可拿到的設備補貼為iPhone,
但實際上,該客戶A只拿到了Oddo R9,其他沒有任何現金或預繳折扣。
店員透過洗機手段,洗了80歲的客戶A,iPhone暗扛中間的差額自己賺走。
客戶的20歲孫子在發現這件事後,上本版求助,
結果有幾個特定ID瘋狂開罵:
說這件事根本沒甚麼,大家都這樣做的,
孫子是奧客,哪有拿了人手機還要討更多的道理。
並且拿名店退傭來各種混淆視聽,意圖把雙方合意退傭套用在該案身上,
讓原PO開始懷疑是不是真的本來就該這樣,是不是自己錯了。
此為惡意放出錯誤論點混淆視聽,與反串相異,
目前版上沒有任何版規可以治這些ID。
15F:→ Andy7577272 : 反串的意思吧 12/24 21:22
反串是PTT精華,怎麼可以禁止呢?
以後不能推前後兩千萬,我該怎麼辦? (單押x2)
16F:→ FeRin : 不過也不要完全沒有反串吧?雖然對這裡的新手會比較 12/24 21:23
17F:→ FeRin : 不友善 12/24 21:24
※ 編輯: ReDmango (150.117.206.152), 12/24/2017 21:37:17
18F:推 dylanlee : 水桶就水桶公告就公告標題不會加奇奇怪怪的自稱XDXD 12/24 21:27
19F:→ FeRin : 對了,你的標題要不要改一下啊?變小寫了 12/24 21:29
20F:推 incident : 水桶就水桶,公告就公告,標題不會加奇奇怪怪的XD 12/24 21:33
21F:→ ReDmango : 感恩 已改 12/24 21:37
※ 編輯: ReDmango (150.117.206.152), 12/24/2017 21:41:12
22F:推 shsh946 : 我看板上有恩怨的都一起粗乃丸好了 12/24 21:41
23F:→ suifong : 覺得陪審制不可能……光是誰要當陪審員就是大問題了 12/24 21:44
24F:→ suifong : 。 12/24 21:44
25F:→ ReDmango : 不一定要走挑選誰的這條路阿 12/24 21:45
26F:→ ReDmango : 舉例來說 一篇公告文讓版眾在下方討論此案是否該桶 12/24 21:45
27F:→ ReDmango : 作為版主最後裁決之參考意見之一 12/24 21:45
28F:→ ReDmango : 詳細作法可以多方討論後再實施 不必急就章 12/24 21:47
29F:推 Jr0000 : 支持!!~~ 12/24 21:47
30F:推 Pharmarette : 推 ReDmango 12/24 21:48
31F:推 dylanlee : 政見 給推 12/24 21:48
32F:→ DiChik : 試問,誰跟我有恩怨? 台南辦一辦啊 12/24 21:51
33F:→ suifong : 大概理解你的意思,覺得比較像是爭議事件交由多數民 12/24 21:56
34F:→ suifong : 意決定,跟我認知中的陪審制度不太一樣。 12/24 21:56
35F:推 tomsawyer : 他的意思比較像辯論庭 只是沒有ptt原有的那麼複雜 12/24 22:01
36F:→ tomsawyer : 何況可以有更多人參與 12/24 22:01
※ 編輯: ReDmango (150.117.206.152), 12/24/2017 22:05:42
37F:推 kobelake : 這個單押X2很可以,我肯定給過 12/24 22:08
38F:推 Feishawn : 推4C! 12/24 22:09
39F:推 mco520 : 去台南就可以看到迪奇嗎 12/24 22:22
※ 編輯: ReDmango (150.117.206.152), 12/24/2017 22:28:04
40F:推 nk950357 : Olm條款XDD 12/24 22:59
41F:→ FeRin : olm條款XDDDD幹真的笑死我 12/24 23:00
42F:推 poi96300 : 來啊 台南辦一辦 都辦 12/24 23:37
43F:→ poi96300 : 116輸贏啦 12/24 23:38
44F:推 stubein : 推 反觀p55 呵呵 12/25 00:08
45F:推 cowcowleft : 政見4cXD 12/25 01:58
46F:推 eric525498 : 推 12/25 11:54
47F:推 kib28242 : 推陪審制 開投票V就可以解決了 12/27 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