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ki921 (遲來的上岸)
看板MJ
標題Re: [問題] 關於暗槓摸牌自摸的問題
時間Tue Oct 16 23:41:06 2018
※ 引述《yuki921 (遲來的上岸)》之銘言:
主要爭點:
三、場主所為裁判是否正確、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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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堪認無誤(法理);至於適當、合理與否(情理),則尚有斟酌空間:
(一)如前揭說明,若認暗槓應循程序而為,
未依程序之暗槓,顯有瑕疵,理論上從嚴可抓相,
縱未曾抓相,因瑕疵效果因自摸影響牌局程度而附隨放大,
從而在倒牌前告知其自摸無效,應屬可以接受。
(二)至於合理適當與否,
對於不知此規矩者,是否應予一次機會?
雖然,若許之,則各種情況皆有可能據此主張不知免罰,
例如主張不知假咪幾、假暗槓要包,故初犯應免罰。
惟本文以為,仍應視具體個案而為判斷,
本件情形,考量該行為作弊嫌疑程度、行為人惡性、該規矩通用性,
與其他三家所受損害等因素綜合權衡,
若本人為場主,則以初犯不知罪抗辯為可採,故而自摸仍有效。
就像某些場禁止自摸兩段式、敲牌尺等,亦應先為說明。
甚至若為東場,則場主包下這把自摸,當屬明智。
(三)就本人實際經驗,其實在不少地方都遇過,
在某些牌腳未依程序暗槓(像前文倒一張就要去補)時,
會有人出聲告知瑕疵(如:要自摸要先把槓牌放好喔),
連摸花,也有聽人要求過須將花牌置於門前,槓開才算,
所以個人認知上,以為這個規矩並非極端少數。
~~~~~
最後,想再次說聲,討論歸討論,
不用以為自己一定正確(本文意見也未必全對),
或許說每個人主觀意識不同、立場不同、思考問題的出發點不同,
因而得到的結果當然也未必一致。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以理性為基礎而思辨論證,才能使真理愈辯愈明。
在此推一下line、pk板友,及好久不見yumi。
以上,卓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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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philipsegly : 這個論述我就完全同意…公平公正 10/16 23:48
2F:→ philipsegly : 不過樓主,小弟建議你的文章有些地方可以白話一點 10/16 23:48
3F:→ philipsegly : 不然真的閱讀比較吃力,像我國文就不是那麼好QQ 10/16 23:48
4F:→ philipsegly : 我想白話一點,一來大部分人應該都看得懂 10/16 23:49
5F:→ philipsegly : 二來看懂了也才有討論的空間,形成教學相長的益處^^ 10/16 23:49
6F:→ philipsegly : 小弟也在此謝過你精闢的解說…服了!反正也以此例 10/16 23:50
7F:→ philipsegly : 提供大家,打牌動作做確實是完全不用擔心被刁的問題 10/16 23:50
8F:→ philipsegly : 雖然場地不同有些規則會有所不同,但大部分方向應該 10/16 23:51
9F:→ philipsegly : 不會有太大的爭議點發生,最後祝大家打牌愉快 10/16 23:51
10F:推 garnett25 : 樓上, 10/17 09:19
11F:→ garnett25 : ⒈贏錢不計較,輸錢要切“ㄍ要” 10/17 09:19
12F:→ garnett25 : ⒉討論時遇到和你意見不同的就說人家腦袋進水。 10/17 09:19
13F:→ garnett25 : 這樣子,你跟大家說你有「品」?! 10/17 09:19
14F:→ garnett25 : 似乎不太有說服力吧! 10/17 09:19
15F:推 funliung : 其實這就跟大家常吵的吃碰先捨,搶摸這些一樣。不 10/17 09:30
16F:→ funliung : 遵守一但出爭議了就說大家也都這樣。確沒想過做一 10/17 09:30
17F:→ funliung : 個完整的動作可以減去多少爭議跟麻煩 10/17 09:30
18F:推 garnett25 : 是啊! 10/17 09:44
19F:→ garnett25 : 打牌 動作做確實 就能避免掉許多的爭議、爭執 和 10/17 09:44
20F:→ garnett25 : 不快。 10/17 09:44
21F:推 garnett25 : 大推yuki大 精闢且用心的解析, 10/17 09:48
22F:→ garnett25 : 看完您的文章 的確頗有收穫啊! 10/17 09:48
23F:→ alen82515 : 其實最大的爭議是東家常常等到別人自摸才在那該不 10/17 09:55
24F:→ alen82515 : 算,自己自摸就當沒這回事,這種把別人當王八的場就 10/17 09:55
25F:→ alen82515 : 很欠翻 10/17 09:55
26F:→ philipsegly : 可惜我牌友都沒有PTT的…不然我想應該我是被認定 10/17 11:21
27F:→ philipsegly : 絕好牌咖的牌友,這點我相信我打過這麼多地方 10/17 11:21
28F:→ philipsegly : 我自己都很清楚自己的牌品行為… 10/17 11:22
29F:→ philipsegly : 就因為我贏,所以我氣很順…也沒質疑場主太多 10/17 11:22
30F:→ philipsegly : 讓牌局趕快繼續比較實在,所以我一直回答他沒關係 10/17 11:22
31F:→ philipsegly : 然而如果我沒贏,我一定據理力爭,就是因為都輸一 10/17 11:23
32F:→ philipsegly : 屁股了,難得的自摸被這樣不清不楚的規矩弄掉 10/17 11:23
33F:→ philipsegly : 我想正常的人都會想爭取的 10/17 11:23
34F:→ philipsegly : 而我說他腦袋進水,是因為總是文不對題,東扯西扯 10/17 11:24
35F:→ philipsegly : 如果像yuki大這樣真的講出道理的文章回文,那我才 10/17 11:25
36F:→ philipsegly : 能心服口服…而不是意見不同我就一定說不對 10/17 11:25
37F:→ philipsegly : 也要講得出來我覺得有憑有理的東西吧 10/17 11:25
38F:→ philipsegly : 就像他舉的例子的確有爭議,但也因為我的例子不同 10/17 11:26
39F:→ philipsegly : 他這篇又額外再補充場主應有的作法風度 10/17 11:26
40F:→ philipsegly : 就是因為場主有收東錢…更要謹慎處理才是 10/17 11:26
41F:→ philipsegly : 然而,就像yuki大說的,自己要求自己一定沒有錯 10/17 11:30
42F:→ philipsegly : 因此這個場,我已經不論聽牌與否我都要求動作確實 10/17 11:31
43F:→ philipsegly : 我打牌除了要求自己準時以外,更要求不論輸贏 10/17 11:31
44F:→ philipsegly : 都要客客氣氣的打完,禮貌的結束離開… 10/17 11:32
45F:→ philipsegly : 這點某些打牌的人我想,在輸錢的時候很難做到 10/17 11:32
46F:→ philipsegly : 所以在打牌上,我想我還是算很有品的人了吧 10/17 11:33
47F:→ philipsegly : 然而大部分不要太誇張的,基本上我也不太抓什麼 10/17 11:33
48F:推 garnett25 : 你後面講的這些..我個人認為都很基本 10/17 12:46
49F:→ garnett25 : 實在不知道有什麼好說嘴的。 10/17 12:46
50F:推 garnett25 : 再來,『客客氣氣的打完,禮貌的結束離開』 然後 在 10/17 12:49
51F:→ garnett25 : 這裡不斷地complain、尋求認同 10/17 12:49
52F:→ garnett25 : 在我看來,就是 不一致。 10/17 12:49
53F:推 garnett25 : 真正『品』(人品、牌品)好的人,不會去誇口說自己 10/17 12:51
54F:→ garnett25 : 品好。 10/17 12:51
55F:推 pak3452000 : 爸!~媽!我上電視了 ~ya!yuki兄謝推 老實說有點感動 10/17 16:05
56F:→ pak3452000 : 真的是有用心才能成事 有實力才能服人 不卑不亢 令 10/17 16:05
57F:→ pak3452000 : 我學到不少 另外Garnett你跟NBA那位一樣帥又霸氣! 10/17 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