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86249 (金羊)
看板LoL
標題Re: [問題] 被盜帳號,買帳號的人說要告我
時間Mon Aug 26 05:55:26 2019
※ 引述《lio293123 (HAHA)》之銘言:
: 推文已經都講得差不多了啦,白話一點整理一下
: 首先不知道電磁紀錄能不能算是法律意義上的物,就當他是好了
https://i.imgur.com/GEIPtfr.jpg
這篇講的所有權我來回答好了
玩家帳號所有權仍是Garena的
玩家只是擁有使用權,但仍然要與Garnea雙方負責保管責任
帳號買賣在Garena那邊是禁止的(包含共用帳號),除非是正常手續的『帳號轉移』
正常程序的帳號轉移是要寄申請書、雙方證件影本跟420貝殼幣手續費給Garena的那一種轉
移程序
既然你這個持有人都不知情,那肯定不是合程序的轉移
所以改密碼後就沒事了
P.S.
重要的一點是你註冊帳號時是用你的現實資料
例如真的身分證號,不是用身分證字號產生機按出來的
如果不是的話要去證明帳號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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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170.15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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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86249 (220.133.170.159 臺灣), 08/26/2019 06:04:54
1F:推 lio293123 : 嘻嘻 這篇不錯,不過定型化契約可以概括到所有權基 08/26 06:56
2F:→ lio293123 : 本上就是很奇怪的事情,就算是的話也要看G射要不要 08/26 06:56
3F:→ lio293123 : 處理,如果不處理要從行業的應記載或禁止記載事項 08/26 06:56
4F:→ lio293123 : 著手,面對一個人比面對公司簡單多了,而且如果自己 08/26 06:56
5F:→ lio293123 : 改回來就沒辦法主張自己是善意了 08/26 06:56
6F:推 yangway : 哇 如果敢 我 我跟G社說是非法轉移 一起死的概念? 08/26 06:58
7F:→ airbear : 自己的帳號被盜帳改回來是正常的吧 08/26 06:58
8F:推 Lumbereddy : 這事真的超像仙人跳的 08/26 09:29
9F:推 bassmaster : 我覺得這篇是正解,在明訂不能買賣帳號的情況下,要 08/26 17:51
10F:→ bassmaster : 主張你的是善意第三人有難度。 08/26 17:51
11F:推 n12052233g : 主張我的是善意第三人是指8591仔 要主張他是善意第 08/26 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