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px34 (騎士)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申訴] 不服 miHoYo版主群 判決
時間Mon Mar 11 23:06:16 2024
申訴人 :xpx34
看板板名:miHoYo
被申訴人:ILoveNTR
申訴訴求:由小組長判定本案的水桶內容是否符合該版版規
申訴內容:
3/9 ILoveNTR □ [申訴]
#1bx6RqdW (miHoYo)判決
┌─────────────────────────────────────┐
│ 文章代碼(AID):
#1bx6RqdW (miHoYo) [ptt.cc] [公告] xpx34違反b2追加水桶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miHoYo/M.1709991668.A.9E0.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2 Ptt幣 │
└─────────────────────────────────────┘
板友xpx34於
#1bwg9pAf (miHoYo) 違反b2,因於上次水桶前違規故不算累犯,追加水桶三天
事證
→ xpx34: 畢竟.5誰抽誰傻逼
ILoveNTR版主判決依據的是B2
miHoYo板規:https://webptt.com/m.aspx?n=bbs/miHoYo/M.1703035375.A.4CE.html
B、推發文內容
1、 禁止無關板旨文章
2、禁止任何謾罵、挑釁、引戰、過於情緒化用語,適用對象包含種族、地理、
學歷、政治、性別、性取向等
2-1 補充判定原則 #1ZVN0Mdr (miHoYo)
關於溝通過後能理解是採納情緒化字眼但是本推文其實恰恰是在板規之下所合理發文的,
因為他有補充判定原則,前版主所訂立的板規並沒有被現任版主所改變!
判定原則:https://webptt.com/m.aspx?n=bbs/miHoYo/M.1669165078.A.9F5.html
未來針對虛擬角色的詆毀不做任何處分。
不管你喜歡/討厭這個角色,愛怎麼稱呼他怎麼稱呼。
理由是遊戲內派蒙喜歡取難聽的綽號,而這些大多與情緒化字眼相關,這邊先簡述
板規,而後於證1、2、3等等進行詳述,與表達板主並沒完全懂這條額外規則
所涵蓋下的正當行為並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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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Cocvqrc.png
可 愛 是 無 敵 ——蘇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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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40.2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SecretGard/M.1710169586.A.50E.html
1F:推 Bignana: 跑錯地方囉 03/17 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