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gin (愛喝可樂的勾勾)
看板L_RelaxEnjoy
標題Re: car 版 MunezSu版主 失職
時間Fri Mar 1 14:41:26 2024
1.請依照組規
看標題要用[申訴]或[檢舉]
才得以進行下一階段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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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buMMu85 (L_RelaxEnjoy) [ptt.cc] [證01] car 版 MunezSu版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RelaxEnjoy/M.1709270456.A.205.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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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96 3/01 andy0121 □ [證01] car 版 MunezSu版主 失職
第 11 條
檢附文件需由當事者或板主轉錄至本組做為判決依據(如涉個資可寄給組務),
請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或轉錄之檢附文件經編
輯者,視為無效。若經小組長查閱,有偽造證據者,將給予退文並禁言90日。
證據不得編輯
請於有效時限內編輯或重發證據相關文章
未修正前 不受理此案
※ 引述《andy0121 (哇嘎哇嘎)》之銘言:
: 看板名稱:
: 1. 板主違反站規 群組規定 小組規定或該板板規之證明(需轉載至本板當證據)
: #1SDE7BcZ (car)
: #1afENUvz (L_RelaxEnjoy)
: 依據第四章第九條
: 板主超過72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檢舉。板主未回應未達72小時即上訴,視為「未與
: 板主溝通」,檢舉案駁回。
: 根據證01
: 無回覆。
: 2. 與板主溝通證據(需轉載至本板當證據)
: 根據證01
: 2/26詢問版主是否有心管理car版
: 至今(3/1)仍然無回覆
: 3. 板友認為檢舉該板主的說明或認為板主處理不當的說明
: Car版已充滿著各式各樣違規的文章,光是以第一章任何一條的去看,亂版、無意義文、未
: 滿30字文,比比皆是,即便有裁處,也只是刪文,同樣的人不斷地來洗文亂版。
: 也因為這樣某些特定帳號,不斷地在亂car版,但始終看不到適當的處理。
: 在許多文章下都看得到版友反應版主不處理或是car版無版主的類似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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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RelaxEnjoy/M.1709275289.A.D4B.html
1F:→ gogin: 此文章已寄andy0121 03/01 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