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ava5566 (開心)
看板HatePolitics
標題Re: [討論] 藐視國會法通過後委員可以傳喚檢察官嗎
時間Mon May 6 17:41:20 2024
我覺得應該要可以
因為檢察官、法官做錯事情都沒有制衡的機制
靠他們內部制衡根本不夠
需要民意來制衡這些犯錯的檢察官、法官
不然他們根本無法無天了,還有法官自己是法官還偷拍同事的私密照
這種人也能當法官?結果他們內部處理都嘛輕輕放假
如果有民意的監督,相信司法不會這麼怠惰吧
※ 引述《Whitening (whitening)》之銘言:
: 我們最偉大的國民黨,提出了藐視國會法,以後立法委員可以直接傳喚個人去立法院,讓
: 立委質詢,
: 如果不說話還會有刑責,
: 想問,如果有立委因為洩密,或者家人做詐欺集團被收押,
: 該名立委可以傳喚承辦檢察官去立法院關心關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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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amopp: 同理傳喚記者和主編也蠻合理的 42.77.178.228 05/06 17:58
2F:→ samopp: 總統也會犯藐視國會罪嗎? 42.77.178.228 05/06 17:58
3F:推 etset: 民意監督118.169.232.133 05/06 1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