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
看板GossipPicket
標題[文章] XI 未經原發文者同意轉出+簽名檔引戰
時間Thu Jul 13 17:17:12 2023
一、
文章標題、連結與代碼(大Q資訊):
標題:[新聞] 金溥聰指侯友宜不可能是李登輝第二
文章代碼:
#1ahfO2_P (Gossiping)
連結:
https://webptt.com/m.aspx?n=bbs/Gossiping/M.1689163266.A.FD9.html
二、
違規事實:【如:超貼新聞、OP、超貼、引戰,貼出板規可加快處理速度】
檢舉違規需
附上完整板規或是臨時公告/宣導公告並告知
內容何處違反該板規
未按照此格式者,板主群得不受理。
版規第八條之五.違反此條板規自刪或未經原發文者同意轉出者,追加水桶六個月。
MBSC已要求對方不得假借名義發文
mbsc聲明:
https://tinyurl.com/bdzzef2n
https://i.imgur.com/KyghCxt.jpg
https://tinyurl.com/4vmnjcn9
https://imgur.com/AtAZn72.jpg
版規第十二條:〔簽名檔〕
 ̄ ̄ ̄ ̄ ̄ ̄ ̄ ̄ ̄ ̄
‧ 簽名檔若含有惡意攻擊、謾罵、引戰意味,依照板規七處理(非具有中華民國本國
籍者,按板規第七條不予受理)
挑起不同傳承、團體之間的對立
三、
違規人名稱:
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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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BePTT on my Samsung SM-S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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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匿名天使的家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GossipPicket/M.1689239833.A.211.html
1F:推 lwt501cx: 需要有未經同意轉文的證據 請問有能對照的佐證嗎 07/13 18:21
2F:→ lwt501cx: 先待判 07/13 18:21
3F:推 gogolee0210: 有呀,上面有貼了,我再貼一次好了,麻煩版大了 07/13 18:28
8F:推 lwt501cx: 你是檢舉者本人吧?不是的話依板規會被水桶 07/13 18:29
10F:→ gogolee0210: 是本人 07/13 18:30
11F:→ lwt501cx: 所以意思是他沒經過同意 轉了帝釋所問經講記嗎? 07/13 18:32
12F:推 gogolee0210: 是的,且mbsc已經多次發出聲明要求刪文。 07/13 18:35
13F:→ lwt501cx: OK 退文+180天 07/13 18:37
14F:推 gogolee0210: 感恩版大,願平安順心 07/13 18:38
15F:推 gogolee0210: 補充證據: 07/14 00:58
16F:→ gogolee0210: XI給的連結就是直接導向mbsc佛陀原始正法中心的網站 07/14 00:59
17F:→ gogolee0210: 。 07/14 00:59
19F:→ gogolee0210: 這是帝釋所問經講記的pdf 07/14 00:59
20F:→ gogolee0210: 裡面第一頁就大大的寫上mbsc與佛陀原始正法中心的字 07/14 00:59
21F:→ gogolee0210: 樣 07/14 00:59
23F:推 gogolee0210: 檢舉的點: 07/14 01:09
24F:→ gogolee0210: 1.簽名檔:引戰,造成不同團體的對立。 07/14 01:10
25F:→ gogolee0210: 2.內文:已被mbsc多次聲明切割並要求刪文。 07/14 01:10
26F:→ gogolee0210: 發現他在別的檢舉文章下試圖混淆檢舉針對的事項罰則 07/14 01:12
27F:→ gogolee0210: ,所以特此補充。 07/14 01:12
28F:推 gogolee0210: MBSC的公告並沒有說禁止轉貼帝釋所問經講記,但有要 07/14 01:21
29F:→ gogolee0210: 求XI刪除,因為別有用心 07/14 01:21
30F:推 gogolee0210: 所以依然是「未經原發文者同意轉出」 07/14 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