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sienhour (Benson)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請益] 司法特考-民法
時間Sat Apr 16 09:53:40 2022
大家早安!
90年司法特考
甲有一子乙,乙未婚但曾認領一非婚生子女丙。乙死亡後,丙繼承乙之遺產。乙死亡之十
年後,甲於血型血液檢驗中,發現乙、丙間並無血統關係之聯絡,乃否認丙為乙之子女,
進而主張丙應返還所繼承之遺產。試問:甲之主張是否有理由?
有關甲請求丙返還遺產部分,書上多以767條物上請求權作解答,請問為何不用179條的不
當得利?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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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31.128.7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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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sienhour (61.31.128.71 臺灣), 04/16/2022 09:56:07
1F:→ Hengs: 應該無理由吧,因為認領的子女其權利等同婚生子女。自然有 04/16 12:17
2F:→ Hengs: 權利繼承遺產 04/16 12:17
3F:→ Hengs: ,如有錯誤請指教 04/16 12:17
4F:→ esienhour: 題目已說無血緣,有才可以認領 04/16 12:46
5F:→ motinger: 契類無物不侵 04/16 15:01
6F:→ esienhour: m大可以再多開示嗎? 04/16 15:19
7F:推 yuefan: 淺見以為,請求權如學說所述,有順序之分,契類…..這其實 04/16 16:39
8F:→ yuefan: 很直觀,因為雙方有訂定契約,一定是先按照契約主張其權利 04/16 16:39
9F:→ yuefan: ,之後一些法定之債其實我個人覺得還好,但依照其特性,如 04/16 16:39
10F:→ yuefan: 侵權行為主要在請求損賠,不當得利主要在調整完法律上原因 04/16 16:39
11F:→ yuefan: 的財貨變動,或許也有一定順序的問題,不過順序是一回事, 04/16 16:39
12F:→ yuefan: 請求權競合是一回事,很多時候會同時有多個請求權可以主張 04/16 16:39
13F:→ yuefan: ,在少數有法律分際的問題以外(如契約當中的履行利益跟侵 04/16 16:39
14F:→ yuefan: 權行為競合),基本上都會構成請求權競合的情況,這題也不 04/16 16:39
15F:→ yuefan: 例外,基本上會構成767、179、184(有主觀要件)…等請求 04/16 16:39
16F:→ yuefan: 權競合,會只說767原因不外乎是該請求權為物權請求權,具 04/16 16:40
17F:→ yuefan: 有對世效,故在可以請求767的情況下,會優先行使767,大概 04/16 16:40
18F:→ yuefan: 是這樣,有錯請指正! 04/16 16:40
19F:→ NL54415: 個人認為179也可以主張啦,不寫的原因我不曉得,或許作 04/16 16:48
20F:→ NL54415: 者認為有180條3款的情勢(? 04/16 16:48
21F:→ NL54415: 更正:180條1款 04/16 16:48
22F:→ esienhour: 謝y大,這可能是原因之一,但在雙方明確下,是否有需要 04/16 16:52
23F:→ esienhour: 論及“對世效”? 04/16 16:52
24F:→ esienhour: 謝N大,但後來發見無血緣也是履行道德上義務? 04/16 16:59
25F:推 yuefan: 確實,如果只有兩個人,其實179或是767沒什麼差別,都可以 04/16 17:42
26F:→ yuefan: 實現甲的權利,真的要說,大概就是訴訟法上舉證事項的差別 04/16 17:42
27F:→ yuefan: ,至於如果有第三人,那179跟767可就天差地別了…… 04/16 17:42
28F:推 lb57: 時效 04/16 17:44
29F:推 NL54415: 本題要討論不當得利的話,應為非給付型不當得利(利益之 04/16 18:30
30F:→ NL54415: 移轉非自己所為),所以不會有180條1款適用。我在猜作者 04/16 18:30
31F:→ NL54415: 可能先把本題當作給付型不當得利,再依該款排除而不寫17 04/16 18:30
32F:→ NL54415: 9;不過這樣就觀念錯誤了... 04/16 18:30
33F:推 wegotfamily0: 沒有使他方受有損害ㄅ 04/16 19:15
34F:推 allsame: 可以參考109司律民法的評分要點 當年也有這個考點 有分析 04/16 21:56
35F:→ allsame: 不當得利的要件是否符合就會給分 04/16 21:56
36F:→ esienhour: 請問是那一題?我有看到不當得利的考題,但沒有這題的 04/16 23:56
37F:→ esienhour: 考點 04/16 23:56
38F:推 allsame: 民法二的最後一題 可以配合題目一起參閱 04/17 11:17
39F:→ allsame: 否認婚生之後得否向該子女依不當得利請求返還扶養費 04/17 11:19
40F:→ allsame: 要先討論婚生否認之訴是否有溯及效力等等 在當事人改為繼 04/17 11:23
41F:→ allsame: 承人的情況下不當得利部分的考點仍然相同 04/17 11:23
42F:→ allsame: 需探討是否為善意受領、所受利益是否存在 04/17 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