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GADOU (大河武)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新聞]在勞保局做13年,女考上公務員年資全歸零
時間Mon Jul 19 00:39:46 2021
在勞保局做了13年 女「考上正職公務員」年資全歸0
台北市一名周姓女子,在2005年以勞工身分進入勞工保險局工作,一做就是13年,隔年她
參加普考通過,改以公務員身分重回勞保局任職,卻發現先前13年的年資無法合併計算,
因此提出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做出判決,勞工與公務員的契約法律關係不同,相關權
利義務也有差別,駁回訴求,全案定讞。
法院判決指出,周女在2005年進入勞保局,以勞工身分做一般公務員的業務,權利義務也
相同,她服務到2018年離職,一共待了13年。2019年,周女通過公務員普通考試勞工行政
職系,以公務員身分重回勞保局。
直到某日,周女欲休假時,才發現自己的年假只有基本7天,她詢問怎麼回事?事後得知
,她先前13年的年資不能計入,隨即向勞保局申請合併年資但遭到駁回。
周女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自己先前擔任勞保局評價職位人員(勞工身分的雇用人員)
13年間,其身分屬於公務員服務法規範的公務員,其從事的職務內容、享有的休假權利及
禁止兼職等相關義務,都和一般公務員相同,勞保局拒絕合併年資的作法有違平等原則,
應該被撤銷。
全案進入最高行政法院審理,法院指出,公務員與勞工的勞動契約關係,在根本上就有不
同,包括相關的給付、保險、退休、撫卹等,適用的法律也不同,因此無法類推適用。合
議庭還指出,以勞工身分在政府機關、學校或其他公營事業服務的人員,其計算方式本來
就和軍公教人員有所不同,此認定周女即便轉任正式公務員,仍不得合併計算退休年資,
因此判決她敗訴,全案確定。
https://news.tvbs.com.tw/local/1547867?utm_source=Webpush&utm_medium=Webpush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5.3.5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Examination/M.1626626389.A.1B1.html
1F:推 tonyxfg: 咦?她居然不知道這兩種年資不能合併計算? 07/19 00:55
2F:推 googleeeeeee: 我也不知道阿 07/19 01:26
3F:推 goshfju: 一個是勞工 一個是公職 本來就不一樣啊 07/19 01:39
4F:→ chan324: 不是有人說 約聘人員 也講自己是公務員? 07/19 02:05
5F:→ hu6969: 噓記者 定讞是刑事案件... 07/19 02:14
6F:→ elian761: 根本沒有定獻這種詞 媒體很愛講 07/19 02:57
7F:→ elian761: 是讞,打錯 07/19 02:58
8F:推 ccddxxsszzaa: 年資不能合併,符合平等原則。 07/19 03:58
9F:推 joyping: 本來就是啊 虧她還是勞保局的 07/19 07:18
10F:推 bt011086: 看他幾歲吧,這樣算原則上對他比較有利,傻傻的。 07/19 07:27
11F:推 paqaz: 休假年資也不能合併嗎? 07/19 07:28
12F:推 SaberMyWifi: 他是針對休假年資,而且以前可以,是後來才改掉 07/19 07:45
13F:→ artisi: 為何當初.不考初等先上再說?老師在教.你有沒有在聽? 07/19 08:00
14F:推 triff: 合理啊。 07/19 08:49
15F:→ triff: 身份就不一樣 07/19 08:49
16F:推 talenthun: 以前真的是可以,白紙黑字清清楚楚,後來10X年就改不 07/19 08:54
17F:→ talenthun: 行了,以前中華電信和中油僱員的年資都可以的 07/19 08:54
18F:→ talenthun: 人不夠多,不然像收費員那樣到處亂,搞不好某黨會介入 07/19 09:13
19F:推 secondlife: 是不是以為是約聘僱?(但約聘僱不適用勞基法) 07/19 11:37
20F:→ secondlife: 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 第8條 07/19 11:38
21F:→ secondlife: 公務人員曾任下列年資,不予採計提敘:一、 07/19 11:39
22F:→ secondlife: 一、非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 07/19 11:39
23F:→ secondlife: 員僱用辦法聘(僱)用,且亦非比照上開法規自行訂定並 07/19 11:41
24F:→ secondlife: 報經上級機關核准之單行規章聘 (僱) 用之年資。 07/19 11:42
25F:推 ga652206: 能雇員待13年還真厲害 沒後台能這樣? 07/19 12:03
26F:推 karta251982: 規定這麼清楚 做這麼久還不知道 07/19 12:14
27F:噓 DiCaprio: 舒服 這種還要打什麼狗屁行政訴訟 浪費司法資源 07/19 12:37
28F:推 CSC888: 勞工身分沒有公保福利卻還要遵守公務員懲辦法。 真的吃人 07/19 12:52
29F:→ CSC888: 夠夠。難怪台灣有樣學樣的慣老闆到處都是 07/19 12:52
30F:推 joeshiu: 有吵有糖吃? 07/19 12:53
31F:推 jardon: 勞保才好勒,公保是什麼垃圾 07/19 13:02
32F:推 arri: 105以前在機關適用勞基法的臨時人員可以併計休假年資啦!106 07/19 13:08
33F:→ arri: 開始才不行的。考試院所屬103以來修惡多少新進公務員權益, 07/19 13:08
34F:→ arri: 好在早上岸沒這問題。看爭取權益的勇者被奚落,嗯!好個職業 07/19 13:08
35F:→ arri: 分化下弱弱相殘的現象! 07/19 13:08
36F:推 ccddxxsszzaa: 政府應整頓聘用、僱用、約用、純勞工,訂定一個 07/19 13:25
37F:→ ccddxxsszzaa: 非公務人員法,規範這些非公務人員。 07/19 13:28
38F:推 ccddxxsszzaa: 禁用約聘僱這些非公務人員 07/19 13:35
39F:推 chy08130: 軍公教才能合併年資 07/19 13:54
40F:推 wxes50113: 可以離職重回勞保懷抱~年資就回來啦 07/19 15:09
41F:推 boy11221518: 只能等到她60歲就可以領勞保一次給付了 07/19 16:03
42F:→ pttfm: 未來會發現勞保其實比公保好,而且差距越來越大 07/19 16:57
43F:噓 fcz973: 看不懂人家的訴求一直跳針公保勞保我也是看不懂你們在幹嘛 07/19 18:24
44F:推 starorion: 勞保才好,傻子才選公保 07/19 18:49
45F:→ lovelyshu: 文中的女子要求的是休假年資(要看到第3行才會知道),不 07/19 22:23
46F:→ lovelyshu: 是勞保/公保的年資.... 07/19 22:23
47F:→ lovelyshu: 推文裡只有幾個真的有看懂當事人訴求的是什麼年資... 07/19 22:24
48F:→ nzj: 一般公司離職再回去也是重算 07/19 22:53
49F:推 qmaper: 休假年資 勞保跟公保也是不併計的 07/20 00:46
50F:推 adamas0422: 某種情況下台電可以併計 07/20 01:32
51F:推 ccddxxsszzaa: 當事人在乎休假,目前高考之工作離職好了, 07/20 03:20
52F:→ ccddxxsszzaa: 將工作留給真正需要之人。 07/20 03:21
53F:推 g11121s: 早退,再補滿勞保年資,退休剛好兩筆XD 07/20 10:08
54F:推 cloudmass: 對啊!離職一年可以休365天 07/20 16:06
55F:→ lovelyshu: 我幸運的是考上的早,約聘僱時期的休假年資可以和正職 07/21 00:55
56F:→ lovelyshu: 公務員時期併計,但...現在只能說公務員福利越來越差... 07/21 00:55
57F:→ lovelyshu: 沒有最差,只有更差.....反正當公務員皮就是蹦緊點... 07/21 00:56
58F:推 applebird: 勞保比較好吧 07/21 11:22
59F:推 beaanchor: l大,約聘僱的休假年資現在考上還是可以併計啊@_@ 07/21 21:50
60F:推 lovelyshu: 別的機關我不清楚,法院的因為都斷年資,很難併計.... 07/21 23:38
61F:→ rainyday203: 不管是休假還是退休年資,勞保公保的細節本來就差很 07/22 12:47
62F:→ rainyday203: 多了,怎可能開先例 07/22 12:47
63F:推 jiunyug: 勞工身分,非約聘僱 07/24 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