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unhow (光武劉秀)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課業] 罷免的五個問題
時間Tue May 12 22:54:50 2020
由於今年出現歷史首度罷免,故想把一些事實釐清,以利考試突襲。
問題一:罷免投票人的資格?
查了一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5條提及:
有選舉權人在各該選舉區繼續居住四個月以上者,為公職人員選舉各該選舉區之選舉人。
然而,這是針對"選舉人"的資格,並非針對"罷免人"的資格。
查閱了一下該法的罷免篇,卻找不到罷免人資格的條文。(說不定有,只是我眼花)
所以這題的答案,罷免人的資格是否"類推適用"選舉人的資格?
問題二:若高雄市甲仙區在罷免投票"前一個月"被劃分到台南市,那麼甲仙區的人民是否能
夠參加罷免投票?
參照公職人員選罷法第15條第二項,居住期間,在其行政區域劃分選舉區者,仍以行政區域
為範圍計算之。
所以變成台南市市民的甲仙區人民就無法投罷免票嗎?
問題三:若台南市的仁德區在罷免投票"前四個月"被劃分到高雄市,那麼仁德區的人民是否
能參加罷免投票?
參照公職人員選罷法第15條第二項,居住期間,在其行政區域劃分選舉區者,仍以行政區域
為範圍計算之。
所以變成高雄市市民的仁德區人民就可以投票嗎?
問題四:若台南市的仁德區在罷免投票"前一個月"被劃分到高雄市,那麼仁德區的人民是否
能參加罷免投票?
這題最奇怪,因為仁德區劃分到高雄的期間沒有超過四個月,亦即區民在高雄居住不到四個
月。此時,不知要以行政區域為主,還是要以居住時間為主。
問題五:罷免的人數的門檻?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0條提及,
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
之一以上,即為通過。
問題來了,原選舉區選舉人數的"原",是代表時間還是空間?
若是時間,那麼原選舉區選舉人數就代表當初韓市長當選時的選舉人數。(但這樣會造成一
個問題,倘若高雄的原選舉區選舉人數有200萬人。萬一高雄市一堆人遷到外地,使得罷免
時的選舉人數只剩下30萬人,那麼縱使這30萬人全部投罷韓,但卻無法超過原選舉區選舉人
數200萬人的四分之一,造成罷免失敗。)
若是空間,那麼原選舉區應該是當初韓市長當選時的選舉區。亦即,倘若高雄市甲仙區在罷
免投票前被劃分到台南,縱使甲仙區的人民無法參加罷免投票,但當時甲仙區選舉的人數也
要加總到"原選舉區選舉人數"。(這樣就滿不合理的,投票人數變少,但門檻維持不變)
抱歉,邏輯上有些混亂,上述五個問題,還請前輩們解惑。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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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iunhow (223.141.99.190 臺灣), 05/12/2020 22:57:59
1F:噓 ilove0shanya: 凡偏離討論考試內容之文章,板主得刪05/12 23:00
2F:→ ilove0shanya: 除之05/12 23:00
3F:→ liunhow: 地方自治會考類似的吧05/12 23:02
28 甲縣縣議員莊班加因小孩就學因素,將戶籍由其原當選之選舉區,遷往該縣其他選舉區
超過四個月,則莊班 加議員之職權應如何處理?
(A)應由內政部解除其議員職權
(B)應由縣政府解除其議員職權
(C)應由縣政府報請內政部解除其議員職權
(D)無需解除職權 .
103年原住民五等
答案 D
※ 編輯: liunhow (223.141.99.190 臺灣), 05/12/2020 23:04:52
4F:推 answer77277: 韓粉出征 氣氣氣氣氣 05/12 23:49
5F:推 cyd70532: 第一題89條05/13 00:08
真的是我眼花。XD
6F:→ Unfriendly: 報考一般民政類科或是有考憲法、行政法、政治學都有出05/13 00:52
7F:→ Unfriendly: 題可能,時事也是可能融入考題的05/13 00:52
8F:→ CCWck: 問題一 第三條第三項05/13 00:53
9F:推 CoryLuebke: 高普考應該不敢考時事題吧 比較少見 反而是司律比05/13 07:48
10F:→ CoryLuebke: 較敢考 之前馬王政爭好像就考過05/13 07:48
11F:→ CCWck: 司法官還考你誠摯終召忌05/13 09:10
12F:噓 aldam: 鑽牛角尖 05/13 09:41
原住民五等那題也是鑽牛角尖,但還是出現了。XD
13F:→ sa12e3: 非普遍的題應該不會出現05/13 10:00
14F:→ sa12e3: 就算出現不太需要太多功夫去鑽牛角尖 05/13 10:01
15F:推 kiss7938: 門檻跟公投不一樣嗎?罷免要同意票達總額1/4,公投我記05/13 11:14
16F:→ kiss7938: 得是有效票達總額1/4?05/13 11:14
17F:推 jason30325: 要變更行政區域會有相關配套措施,你想太多了,行政05/13 11:41
18F:→ jason30325: 區域變更也會有政治上的問題,單純法條看怎麼看都無法05/13 11:41
19F:→ jason30325: 解決05/13 11:41
感謝jason大的回應。劃分行政區確實會造成政治凌駕法律的問題,屆時勢必會有配套措施
。
20F:推 edward0811: 符合高雄市民四個月你這些問題自己想05/13 12:15
21F:→ edward0811: 罷免比公投簡單太多了,05/13 12:16
我目前最大的困惑還是"原選舉區選舉人數"。
罷免跟公投最不同之處在於,罷免時的人口跟選舉時的人口不一樣,因此原選舉區選舉人數
,究竟是"原選舉區"還是"原選舉人數"。
舉個當前實際的例子,倘若選舉時的總選舉人數是200萬人。
但有的人為了罷韓,紛紛移入高雄,罷免時的可投票人數假設是220萬。
那麼.......
若是原選舉區的觀點,那麼在選舉區沒有變動的情況下,則以罷免時的可投票人數220萬的
四分之一為門檻。
若是以原選舉人數的觀點,那麼就要以當初選舉時的200萬人的四分之一為門檻。
回頭來看,"原選舉區選舉人數",到底200萬人,或是220萬人來計算??還請解惑,感恩。
此篇造成有礙很多人觀瞻,小的在此道歉了。
※ 編輯: liunhow (223.141.99.190 臺灣), 05/13/2020 13:25:47
※ 編輯: liunhow (223.141.99.190 臺灣), 05/13/2020 13:28:05
22F:推 imjungyi923: 這篇是不是有某粉出征阿 文章其實討論得滿認真的啊 05/13 15:33
23F:噓 aldam: 看歷屆考古題分布就知道原po在鑽牛角尖,如果您是命題委員05/13 16:11
24F:→ aldam: ,那我沒話說。 05/13 16:11
25F:→ liunhow: 我不否認鑽牛角尖,但只是想理解個真相,以免被考試突襲 05/13 16:23
26F:→ kb67246: 出題出到這樣,我也懷疑是典委出來洩題==05/13 16:24
27F:→ imjungyi923: 原po不是有回覆關於罷免的題目了嗎?你的國考只等於05/13 16:24
28F:→ imjungyi923: 司律而已嗎?這政治學可能會出 05/13 16:24
29F:→ imjungyi923: 我都忘了某a開頭的ID 原po不用跟他認真05/13 16:28
30F:→ imjungyi923: 他特別愛查別人發過的文章來嗆人05/13 16:28
31F:→ imjungyi923: 有一次查到某板友2016在板上發過文05/13 16:28
32F:→ imjungyi923: 就嗆他準備4年都考不上05/13 16:28
33F:→ imjungyi923: 結果人家畢業隔年就考上 05/13 16:28
34F:→ aldam: 不好意思,我對萬年考生的id沒啥印象,樓上是哪位啊?05/13 22:30
35F:→ aldam: 如果今年原po有考上或原po的考試有出如原po所貼的罷免考題05/13 22:35
36F:→ aldam: ,100份雞排大放送。沒有的話,請原po回文寫100遍「以後我 05/13 22:35
37F:→ aldam: 保證不鑽牛角尖」。是男人或小妹就接下這賭注吧。05/13 22:35
我來這裡只是要求知的,不是要來賭博的。要賭請移駕運彩版。
另外,我本身好賭成性,不信你可以去運彩版查我發文的數量。只是,我沒興趣跟你賭,因
為你的賭局非常無聊。
運彩版那裡好玩多了。時常有人all in身家,或是睡公園。(不信你可以看推文)
再者,你的祭品也不夠看,運彩版有人贏錢,動輒五六十杯飲料,甚至還有發財金。
但不論如何,我今年有考上,一定會告訴你。你只要已讀不回即可。
以上就此結束,我不想宣筆戰。
38F:→ evelynaway: 地方自治會考 政治學也會有 05/13 23:30
39F:→ imjungyi923: 我就是學生還沒畢業= =05/14 00:23
※ 編輯: liunhow (223.141.99.190 臺灣), 05/14/2020 00:31:06
40F:推 aldam: 靜候放榜結果,別落榜了,人就消失了。看您這麼用心,花這 05/14 01:29
41F:→ aldam: 麼多時間回應我而減少自己唸書時間,給您推一個。至於那個 05/14 01:29
42F:→ aldam: 自稱學生的萬年考生,我覺得您跟C大差不多,不過C大比您有 05/14 01:29
43F:→ aldam: 趣多了。 05/14 01:29
44F:→ imjungyi923: 好好笑 以為大家都跟你一樣是阿北喔 05/14 02:55
45F:→ imjungyi923: 這樣你也爽 05/14 02:55
46F:→ imjungyi923: 能家兒是21歲的小妹05/14 02:56
47F:→ aldam: 很多自稱小妹的都是萬年考生或補習班怪人,心智扭曲到網路05/14 10:12
48F:→ aldam: 上腳色扮演,樓上的情況真是難以判斷啊,不過可以肯定的是05/14 10:12
49F:→ aldam: ,落榜名單必有您。 05/14 10:12
話說回來,原選舉區選舉人數似乎還沒有個答案。
我寄信去中選會問問好了。
有答案再回覆。
50F:→ imjungyi923: 我的年紀可以當您女兒嗎> <05/14 10:44
51F:推 common7: 樓上跟我同年同月同日!!!05/14 11:20
※ 編輯: liunhow (223.141.99.190 臺灣), 05/14/2020 13:06:22
有答案了。
節錄自中選會公文: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81 條第 1 項、第 83 條第 2 項規定,直轄市長罷免案之成立,
應有"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百分之十以上之選舉人連署。高雄市第 3 屆市長選舉選舉人總
數 228 萬 1,338 人,罷免案之連署人數應達 22 萬
8,134 人。
文中的"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是以當初選舉人總數為準。
套用我舉的例子,倘若當初選舉時的投票人數是200萬人,但有人為了罷韓遷入高雄,使得
罷免投票人數變成220萬人。
那麼罷免門檻依然要以當初選舉人數200萬人的四分之一為準。
以上是詢問的結果,報告完畢。
※ 編輯: liunhow (223.141.99.190 臺灣), 05/14/2020 13:20:43
52F:→ kaky: 你問中選會是行政機關的意見這是法條解釋權不在中選會啊... 05/15 00:41
53F:→ liunhow: 罷免連署時已經採用這種方式計算了,就算解釋不同,但當 05/15 01:48
54F:→ liunhow: 前實務上按著此規則實施。 05/15 01:48
55F:推 seadacer: 很刁鑽的想法,但是也剛好釐清一些觀念,謝謝原po 05/16 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