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t20502 (夢隨風萬里)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課業] 土地買賣
時間Mon May 11 21:20:12 2020
各位大大好,小弟有一個問題想請
板上的眾高手幫忙解惑,問題如下:
一地號為一筆土地,為一個所有權客
體;那假設我今天有一筆土地(地號:
0111-0000)面積2000平方公尺,
我能只賣其中的100平方公尺給買受
人嗎?
懇請不吝賜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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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yinglee0315: 你的賣是要賣他持分(變成他跟你共有,他應有部分1/ 05/11 22:10
2F:→ cyinglee0315: 20你19/20,還是要整個賣給他(100平方公尺都給他) 05/11 22:10
3F:→ cyinglee0315: ? 05/11 22:10
4F:→ ct20502: c大,要整個賣他,但所有權狀上還是本人的名字? 05/11 22:18
5F:→ ct20502: 意思是我賣出僅能以一個地號為一個客體賣出?還是能以地 05/11 22:22
6F:→ ct20502: 號中的一部賣出? 05/11 22:22
7F:推 kamayer: 可以啊~只賣1/20 05/11 22:27
8F:推 MaiDanGao: 可以啊,把要賣的地分割出去之後,再賣 05/11 22:40
9F:→ kilof: 要分隔 05/11 23:00
10F:→ da874211: 分割新地號出賣、出售共有持分做分管協議 05/11 23:08
11F:→ ct20502: 原來土地要先經過分割才能出賣,所以交易客體至少是一個 05/12 06:09
12F:→ ct20502: 完整的地號,我這樣理解對嗎? 05/12 06:09
13F:→ kenny0320: 先辦標示部分割登記,會變成一個111地號持分是19/20、 05/12 11:52
14F:→ kenny0320: 一個111地號持分是1/20(此時所有權人還是你),然後 05/12 11:52
15F:→ kenny0320: 把1/20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最後變成111地號會有2個所 05/12 11:52
16F:→ kenny0320: 有權人一個持分19/20(所有人是你)、一個持分是1/20 05/12 11:52
17F:→ kenny0320: (所有人是買家)權狀上的地號都是111 05/12 11:52
18F:推 BrandonMai: 樓上k大 標示分割會分割出子號111-1地號土地 而且素 05/12 12:31
19F:→ BrandonMai: 地也無法辦理持分分割 05/12 12:31
20F:推 pk0943: 每個人都可處分自己的應有部分,沒規定要分割後才能賣。 05/12 12:50
21F:推 qoojason: 不用分割就能賣 05/12 15:09
22F:→ ct20502: 謝謝樓上各位大大回答,請問不用分割就能賣,意思是說他 05/12 19:23
23F:→ ct20502: 我雙方只要意思表示合致買賣契約即成立;至於買賣標的不 05/12 19:23
24F:→ ct20502: 以一個地號(一所有權)為限,即使是一地號中的一部亦能 05/12 19:23
25F:→ ct20502: 成為買賣客體?不知道我這樣有沒有理解錯誤,還望各位大 05/12 19:23
26F:→ ct20502: 大指教 05/12 19:23
28F:→ jamie0523: ①買方權狀:應該是1/20;我:19/20才對 圖寫反了SOR 05/12 20:17
29F:→ ct20502: 樓上j大的圖解很清楚,謝謝! 05/12 21:36
30F:→ kenny0320: 不用分割就能直接賣,樓上是對的我想多了想錯了,謝謝 05/12 23:18
31F:→ kenny0320: 指教 05/12 23:18
32F:推 q135q135: 可以賣持分 不用分割就能賣 05/14 00:52
33F:推 frankbrian: 應該還要看有沒有禁止分割最小面積吧? 05/14 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