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a9715234 (雞蓉玉米湯)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請益] 舉輕以明重
時間Thu May 30 13:47:56 2019
[請益] 應考資格、各種國考疑難雜症等,以有正確作法、答案者為主
(不包括書裡的疑問)。若問題如人生規劃、讀書計畫等,無一
定作法、答案者,請用閒聊選項。
擷取部分新聞內容:
丁守中質疑,選罷法規定選前10天不得散布民調,但台北地院卻認定「邊開票、邊投票」民
眾,排隊等候時觀看手機資訊只是「事實現象」,不會影響選舉人票行為,錯誤認定事實。
丁表示,簽注樂透時邊報明牌與邊開獎,當然後者更為嚴重。
爭點在於邊投邊開是否會影響選舉人?
選罷法的規定是認爲民調會影響所制定。
同理,丁守中案應可類推適用,但還有一個關鍵
因,該如何證明因果關係?今天不論票改投誰,
只問是否會影響投票意願,但缺乏證明因果的證據,
以此反推,選罷法民調不也無法證明因果嗎?我認爲丁主張有理,各位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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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4Tank: 判決:即便爭議票全給丁丁 丁丁依舊輸 05/30 13:57
2F:噓 jay111101: 我實在不懂為什麼投票要類比買樂透??完全不同類型阿 05/30 14:10
3F:推 shomin5566: 丁丁以為選舉跟抽獎一樣喔 05/30 14:23
4F:推 alvn: 簽樂透跟選舉的例子有些牽強。 05/30 14:25
5F:推 luismars: 邊開邊投定造成"西瓜偎大邊"對落後方不利嗎? 無法證明。 05/30 14:51
6F:→ luismars: 丁這麼主張要負舉證責任吧? 05/30 14:53
7F:推 travelaway: 這是舊聞囉 05/30 15:11
8F:推 talesb72232: 間接證據啊 05/30 16:46
9F:推 jasonyeh: 丁要主張的不只是影響選舉人,還有足以妨害選舉結果 05/30 16:59
10F:推 im31519: 雖然我支持柯P但是丁丁的主張不無道理 05/30 16:59
11F:推 jasonyeh: 他提的什麼棄保效應,在開票過程中就是看不出來阿 05/30 17:01
12F:→ jasonyeh: 更別說什麼原本要投姚的票最後都灌給柯,或是很多老人要 05/30 17:02
13F:→ jasonyeh: 投丁的因為不想等而放棄投票,這到底要怎麼證明 05/30 17:02
14F:推 talesb72232: 提不出直接證據 一定敗訴 05/30 17:04
15F:推 y0707186: 時間停止 05/30 17:15
16F:→ frank8233: 重點根本不是丁丁說的有沒有理由 而是根本沒有證據 如 05/30 17:27
17F:→ frank8233: 果說空話就能勝訴就違法失職的法官啦 05/30 17:27
18F:→ frank8233: 丁丁要做的是用顯失公平之類的理由將舉證責任轉移至中 05/30 17:33
19F:→ frank8233: 選會 否則結果都一樣的 05/30 17:33
20F:推 ilanese: 我是贊成全台重新再舉辦一次智力測驗,不要只光說只有台 05/30 17:41
21F:→ ilanese: 北市有問題。 05/30 17:41
22F:→ ilanese: 起碼高雄市、台中市及宜蘭縣首長有可能會換人。 05/30 17:43
23F:推 ilanese: 丁丁不爽的話,可以等年底發起罷免柯文哲,反正他認為支 05/30 17:44
24F:→ ilanese: 持他的人很多。 05/30 17:44
25F:推 banana13: 那排隊照成柯p年輕票跑掉呢? 05/30 18:25
26F:→ banana13: 若類別全台 都要宣佈選舉無效 05/30 18:26
27F:推 a1025abcd: 活在2018的男人 05/30 18:27
28F:→ rainyday203: 撈即時數據有證明邊開票對姚柯的得票率沒直接影響 05/30 18:28
29F:推 fcz973: 如果邊投邊開會影響投票意向,那就不是爭議票數量的問題 05/30 18:44
30F:推 jay111101: 以得票數的走向也沒辦法證明有影響,丁只是在硬拗而已 05/30 19:04
31F:→ ea9715234: 那民調的影響也無法證明,為何卻入了法呢?我認為不能 05/30 19:23
32F:→ ea9715234: 單純從丁案來看。必須從整個法理面、甚至選罷法立法的 05/30 19:23
33F:→ ea9715234: 理由來分析 05/30 19:23
34F:→ edward0811: 老實說這次開票拖太久了,半夜有點離譜 05/30 19:33
35F:推 aaaaaz22: 違反民調的規定會得到選舉無效的結果嗎?不會的話,類比 05/30 19:38
36F:→ aaaaaz22: 好像沒有意義 05/30 19:38
37F:推 mepass: 把中選會的得票趨勢拉出來看就很明顯了 三個人的得票比例 05/30 19:52
38F:→ mepass: 從開始到結束幾乎沒變過 05/30 19:52
39F:→ mepass: 何來棄保 05/30 19:53
40F:推 just1love: 一般舉輕明重是為了援引、比照“輕”法的效果,選罷法5 05/30 22:56
41F:→ just1love: 3條效果是罰鍰,丁難道舉輕明重是為了罰中選會錢嗎? 05/30 22:56
42F:推 jasonyeh: 所以選罷法對民調也只是罰鍰,如果照你的邏輯選前公布 05/30 23:33
43F:→ jasonyeh: 民調就能選舉無效,那根本不用辦選舉了 05/30 23:34
44F:推 mrwooo: 先不說丁丁重投會不會反轉(我是覺得不會)但邊投票邊開 05/31 09:48
45F:→ mrwooo: 票這個程序真的沒問題嗎? 05/31 09:48
46F:→ mrwooo: 但舉樂透的例子也差太遠 這類比有經過大腦嗎哈哈 05/31 09:49
47F:推 talesb72232: 選罷法是罰鍰 行政罰 05/31 10:25
48F:→ talesb72232: 法官自由心證判斷 頂多增加證據力而已...... 05/31 10:26
49F:→ talesb72232: 但你沒直接證據 只有間接證據證明有影響之虞 05/31 10:27
50F:→ talesb72232: 是要怎麼提高證據力xdd 05/31 10:27
51F:→ barkids: 退一萬步言,丁的主張縱然成立,頂多罰鍰。訴請選舉無效 05/31 10:36
52F:→ barkids: ,於法無據!看未來是否針對此點修法,但那是以後的事了 05/31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