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karu886 (幸福糖衣)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請益] 1O7普考公務員法第四題題目怪怪的
時間Mon Jul 16 14:45:51 2018
請問大家107普考公務員法第四題題目是不是怪的
某甲為銓敘部銓審司某科科長,某日接獲檢舉指出某部法規會執行祕書不具備簡任公務員
資格,卻違法任用,
請問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如何處理?
某日接獲檢舉指出(某部會法規會執行祕書)不具備簡任公務員資格,這敘述是不是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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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ingtseng: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9條,3個積極任用資格 + 任用法第30條 07/16 15:42
2F:推 renjie: 樓上要上榜了 07/16 16:05
3F:推 adult: 題目怪怪的,哪個部會找不到一位簡任官當執行秘書?中央不 07/16 16:07
4F:→ adult: 是官比兵多? 07/16 16:07
5F:→ renjie: 不曉得如果樓上這樣寫會得幾分XD 07/16 16:19
6F:推 sleepcat612: 把積極資格+消極資格寫上去,再寫不具資格的處理程序 07/16 17:17
7F:推 renjie: 樓上也要上榜啦 07/16 17:23
8F:推 pognini: 這題要公任9(積極資格) +28(消極資格)+17(簡任升等 07/16 21:13
9F:→ pognini: 考或訓),三要件缺一即不符簡任資格,依公任30規定處理 07/16 21:13
10F:推 renjie: 高手真的很多...,要+365了 07/16 21:17
11F:推 pognini: 可惜寫到這題只剩10分鐘,條文內容寫得有點亂,只要薦九 07/16 21:18
12F:→ pognini: 頂滿三年&二甲一乙,記成四甲一乙 , 分數應該不高就是了。 07/16 21:18
13F:→ pognini: 普考時間只有90分鐘,真的很難充分發揮 07/16 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