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dspeed (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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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情報] 107年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
時間Sat Jul 14 07:18:5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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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
https://goo.gl/zKj4pN
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7月13日
發文字號:選高三字第1071400304號
主旨:舉辦107年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
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8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考試等級及類科:警正警察官升官等考試,設行政警察人員、消防人員、海岸巡防人
員等3類科。
二、考試日期:107年11月3日(星期六)至4日(星期日)。
三、考試地點:設臺北、臺中及高雄等3考區同時舉行。
四、報名有關規定事項:
(一)報名日期:自107年7月24日(星期二)起至8月2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
(二)報名收件截止日期:須於107年8月3日(星期五)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報名
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或未寄達者,則考試報名無效,不得補件。
(三)報名郵寄地點:116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高普考試司第三科。
(四)報名方式:
1、採「網路報名並免繳應考資格證明文件」方式辦理,應考人請先下載應考須知詳細閱
讀後,登入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
http://register.moex.gov.tw;
http://register.moex2.nat.gov.tw)報名。
2、應考人於網路報名系統完成報名資料登錄後,將由系統主動提示訊息,無須繳交報名
書表、身分證件及應考資格等書面證明文件,但仍應於規定期限內列印繳款單或線上繳費
,繳款證明由應考人自行妥善留存。
3、如經前項系統提示「須繳驗應考資格證明文件」者,請務必下載報名表件,並附繳相
關證明文件(如姓名罕見字申請表、特別照護措施申請表、應考權益維護措施申請表、身
分證件、留職停薪及復職證明書影本等),掛號郵寄報名表件至指定地點,始完成報名程
序。
五、本考試各類科之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及格方式與其他有關事
項,均詳載於本考試應考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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