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DAN (ㄎㄎ)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請益] 102年司法官刑訴
時間Sun May 6 03:23:00 2018
請問一下
題目經過節錄
甲與乙為配偶
在被告乙的案件中
偵查中甲以證人身分接受訊問
檢察官有告知拒絕證言權,甲亦有具結
隨後在審判中,甲行使拒絕證言權
法院對於甲的拒絕證言權該如何處理?
請問一下這題考點為何?
可能想到的考點有
1.未經詰問的證言屬於未經調查完成的證據,但仍有證據能力,須補行詰問
2.159條之一第二項
3.有看到補習班解181條之一
4.證人行使拒證權,法院的處理方式
可以幫我解答一下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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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ogirl: 個人淺見,還有102年13次刑庭決議類推159-2 05/06 09:26
2F:→ SCDAN: 應該不是 因為決議是未具結 但該題已經有告知拒證全跟完成 05/06 10:23
3F:→ SCDAN: 具結 05/06 10:23
4F:→ changchunlun: 102年第13次刑庭決議處理的是未具結的陳述 以159-1I 05/06 10:29
5F:→ changchunlun: 就已經結束戰鬥 具有證據能力 但英美法跟大陸法拒絕 05/06 10:30
6F:→ changchunlun: 傳聞證據的理由不同 英美強調的是詰問 大陸法系強調 05/06 10:30
7F:→ changchunlun: 直接審理 無論如何具有證據能力與證明力是兩回事 05/06 10:31
8F:→ changchunlun: 於本題情形 比較贊成應適用181-1 反詰問是用以彈劾 05/06 10:32
9F:→ changchunlun: 證人證言 證人於法院拒絕證言 但其於偵查時對檢察官 05/06 10:33
10F:→ changchunlun: 之陳述既因具結而有證據能力 如該陳述屬不利被告之 05/06 10:34
11F:→ changchunlun: 證據 證人雖於法院拒絕證言 但辯護人執筆錄對證人行 05/06 10:35
12F:→ changchunlun: 反詰問時 即屬181-1之情形當然不得拒絕證言 另 證人 05/06 10:36
13F:→ changchunlun: 行使拒證權 印象中證人仍應依183釋明 05/06 10:38
14F:→ SCDAN: 感謝 那用181-1處理完證人不宜拒證後 是要以159條之一第二 05/06 10:40
15F:→ SCDAN: 項還是類推159條之三呢?謝謝 05/06 10:40
16F:推 changchunlun: 前面空格不夠 是159-1第2項 05/06 10:41
17F:→ changchunlun: 159-3是全世界都承認的傳聞法則例外 但你如果問是不 05/06 10:47
18F:→ changchunlun: 是159-3第4款到庭後無正當理由拒絕陳述者 我想用不 05/06 10:47
19F:→ changchunlun: 到,因為159-1第2項就直接適用了 只是這種情形如果 05/06 10:49
20F:→ changchunlun: 證言對證明被告有罪具 特信性 必要性 法院在證人於 05/06 10:50
21F:→ changchunlun: 於主詰問時 既經證人援引181或183拒絕證言 仍然可以 05/06 10:51
22F:→ changchunlun: 依證人於偵查時具結之陳述為判決之依據 如不容反詰 05/06 10:52
23F:→ changchunlun: 問 能否仍能認定屬顯然可信?我想 證人是誰傳來的也 05/06 10:54
24F:→ changchunlun: 很重要 題意似乎是公訴人傳喚由公訴人主詰問 證人拒 05/06 10:55
25F:→ changchunlun: 證 到反詰問時 辯護人就得很小心地去處理證人偵查 05/06 10:56
26F:→ changchunlun: 時陳述的內容 因為該陳述仍可以成為不利被告的證據 05/06 10:58
27F:→ SCDAN: 感謝回答 看起來有點頭緒了 只是補習班有寫到實務類推159 05/06 11:05
28F:→ SCDAN: 條之三 有產生一點疑問 另外關於可信性 實務最近好像有具 05/06 11:05
29F:→ SCDAN: 結就認為夠了?!這問題實務以前有判決分別認為何種情形才 05/06 11:05
30F:→ SCDAN: 有可信性,具結也是一種 05/06 11:05
31F:推 wellyc: 實務認為應適用刑訴181-1,不得拒絕證言(98台上2668決) 05/06 11:10
32F:→ wellyc: 。所以審判長應以裁定駁回(刑訴183II)。若其仍不為證言 05/06 11:10
33F:→ wellyc: ,得科處3萬元以下罰鍰(刑訴193I)。至於先前偵查中的陳 05/06 11:10
34F:→ wellyc: 述,則依傳聞法則處理(刑訴159-1II)。 05/06 11:10
35F:→ apple94: 但甲乙是配偶 可以行使拒絕證言權吧? 05/06 11:57
36F:推 changchunlun: 看到有人貼實務見解案號,乾脆把它貼出來,早上我還 05/06 14:14
37F:→ changchunlun: 沒查判決,既然有方家在,我乾脆用回文方式處理 05/06 14:25
38F:推 wt7410: 若貫徹保障證人拒絕證言之權利,可以考慮審判中拒絕證言 05/06 20:37
39F:→ wt7410: 效力回朔自偵查時,使先前陳述失效(學說見解) 05/06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