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sandonts (死心)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請益] 這段書上的文字在敘述啥?(民法)
時間Thu May 3 18:33:01 2018
我正在準備今年的高考法制
我買了游老師的最新力作"民法之釋義與編纂"
以下這段文字我看不懂:
引述自P.137
"依命令理論,法條是以命令之結構呈現而出,在此間命令通常以義務之形態。
想當然爾,這項見解備受挑戰。儘管相當多「民法」法條處在命令(例如義務)之結構
之中,但若干「民法」法條並不在這項結構之中。「民法」若干規定只是定義規定,
根本與命令並無任何直接,甚至間接關聯。例如「民法」第199條第2項規定:
「給付,不以有財產價格者為限。」這條規定只在定義給付的財產價值可能性。
「民法」第66條第1項規定:「稱不動產者,謂土地及其定著物。」這條規定亦僅在
定義不動產。"
這篇文章怎麼感覺看不太懂???
假如法條是命令理論型態, 那應該是舉例很多命令句式的法條結構,
但是卻講很多是定義性的, 然後舉出"不以...為限" 以及"謂..."
這兩句;前句也不能算定義,後句才是定義 的兩者相矛盾的文句???
這段文字有人看得懂嗎? 謝謝
以下是我的感覺:
1. 講法條命令句
2. 舉出反例: 定義句
3. 反例中有兩種自相矛盾的非定義句與定義句
這有邏輯上的謬誤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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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Nasta: 文章的脈絡是 命令理論被挑戰 05/03 18:49
2F:噓 pk0943: 中姊姊要考公職? 建議大家去a一下原po,以免浪費寶貴的時間 05/03 19:09
4F:→ chris920309: 中姊姊!!!!!!!!!!!!!!!!!又是您!!!!!!!! 05/03 19:30
5F:噓 pk0943: 常常上網,真的有在唸書嗎? 05/03 19:33
6F:噓 Nasta: 唉 我太快回文了 05/03 19:33
7F:噓 pk0943: 我會常叫大家先a一下原po,是因為有些人真的只是問好玩的 05/03 19:36
8F:→ yollen: 我差點要認真回的.. 05/03 19:37
9F:噓 t5757567: 中姊姊!!!!!我不認識你哈 05/03 20:00
10F:噓 pk0943: 不曉得這篇會不會是釣魚文 05/03 20:18
11F:推 youpo: 一樓應該是正解 05/03 20:22
12F:→ youpo: 不過我的認知民法的考試重點應該不是在這裡 05/03 20:23
13F:→ aldam: 我高富帥,選我正解 05/03 20:24
14F:噓 kilof: 尊重包容友善 05/03 20:36
15F:→ ptt0219: 會考這個的話,一堆人都會死了。 05/03 21:15
16F:推 verwaltung: 游老師的文章也寫得太難讀了吧? 05/03 21:53
17F:推 EOMing: 立法技術會考吧 但引這句不會很難懂吧 不就完全性法條及不 05/03 22:04
18F:→ EOMing: 完全性法條那套 即使沒聽過命令理論 05/03 22:05
19F:→ EOMing: 目前法律領域里面比較耗腦力的應該是德沃金啥的 先跳過 05/03 22:08
20F:推 EOMing: 說到人資姊 十幾年前科技業板也一個免費讀板友 人稱讀姊 05/03 22:13
21F:噓 realnofish: 好久沒看到這ID了,上面的介紹連結還有更新到2018耶 05/03 23:10
22F:→ xpoooqx: 來朝聖ptt名人 05/04 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