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cok9876 (天神)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請益] 106地特三財稅租各選澤
時間Thu Jan 18 00:35:22 2018
9 假設林先生每年固定捐贈100萬元給某一立案之慈善機構,未扣除捐贈前的綜合所得淨
額為1,200萬
元,適用40%的邊際稅率。若現在所得稅法規定綜合所得淨額超過1,000萬元
之部分適用45%的邊際稅 率,其他情況不變,則下列何者正確?
(A)林先生捐贈的100萬元
將使他的應納稅額減少5萬元
(B)林先生捐贈的100萬元將使他的應納稅額增加5萬元
(C)林先生捐贈的100萬元將使他的應納稅額增加40萬元
(D)林先生捐贈的100萬元將使他的應納稅額減少45萬元
為什麼不是B呢?
Ans: (A)
求解各位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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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imjohny: 請問你自身的解題想法是?01/18 00:36
2F:推 edward0811: 已經調降40%的樣子,要去更正01/18 02:30
※ 編輯: xcok9876 (115.82.224.174), 01/18/2018 15:01:40
※ 編輯: xcok9876 (115.82.224.174), 01/18/2018 15: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