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shenisshit (嘻嘻)
看板Boy-Girl
標題Re: [心情] 跟騷法通過根本普天同慶
時間Mon Nov 22 09:53:14 2021
我倒認為你看到跟騷的例子,
就認為這部法律三讀通過普天同慶,
是錯誤邏輯。
犯罪終究是「人」造成的,
如果教育做得好,這世界上根本不該存在犯罪,
如果出現「跟騷」等等荒謬的行為,
那你應該要改進的是整個教育方向,
而不是用嚴刑峻法來避免犯罪的發生。
然後等改革完,
那些受害人的正常生活也回不來了,
制度再怎麼完美,人永遠是不完美,
#MeToo出現時,一開始女權們也是普天同慶,
直到自己人被#MeToo時才驚覺,
自己造出來的怪物也有可能咬向自己。
※ 引述《kim (@@@@@@@)》之銘言:
: 我倒認為你因為看到濫訴和誣告的例子,
: 就認為這部法律三讀通過不值得高興,
: 是錯誤的邏輯。
: 法律定義的是違法的行為態樣,
: 但是調查和審判的機制,則是由人執行,
: 這些人是檢方和法院。
: 如果台灣嚴重存在恐龍判決、
: 冗長的訴訟與調查過程、
: 濫訴者可以為所欲為等等荒謬情形,
: 那你應該要改進的是整個司法的運作,
: 而不是說法律不應該這樣定義犯罪行為。
: 再說一次,不是法律的定義造成台灣司法不被信任,
: 是這群把持司法資源的人們運作模式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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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nnieyee: 看來是儒家思想推行者 11/22 10:03
2F:→ acblily: 教育也要做 法律也要訂啊 11/22 10:14
3F:噓 bettybuy: 沒聽過犯罪先天論? 11/22 10:25
4F:噓 LWEN: ???那刑法通通廢掉,反正把大家教好不犯罪就好 11/22 10:28
5F:噓 cp120420: 我相信那位律師的女狂粉肯定是受過教育的….不然她就不 11/22 10:34
6F:→ cp120420: 會遊走在法律邊緣進行所有的騷擾行為,別忘了她可是那 11/22 10:34
7F:→ cp120420: 位律師的補習班學生,是要考司法的人,你要說她不懂嗎? 11/22 10:34
8F:→ cp120420: 她可能比你還清楚。 11/22 10:34
9F:推 adolf111: 跟騷法要制定特別誣告罪作衡平 普通刑法誣告罪門檻太高 11/22 10:36
10F:→ adolf111: 既然跟騷法構成要件過於寬鬆 特別誣告罪也要一併寬鬆 11/22 10:36
11F:推 VVizZ: 好 其實把特別誣告寫進跟騷法就好了 11/22 10:55
12F:→ VVizZ: 以誣告方式行追求之實也跟性與性別有關 11/22 10:56
13F:→ VVizZ: 想見你 就告你 11/22 10:56
14F:推 adolf111: 笑死人 你亂告誣告罪 檢察官直接不起訴 還傳喚勒 11/22 11:55
15F:→ bbbing: 往前一步,還有很多被律師勸退的可以算進去咧 11/22 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