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y-Girl 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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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堆人在吵這個法案,講什麼追人就會被告、長的醜也被告騷擾怎麼辦? 身為律師兼被害人兼男性,應該有資格出來講幾句話。 先說結論 看到三讀通過時,我整個普!天!同!慶! 至於為什麼我這麼支持? 先給大家回憶一下這個衰小到被騷擾18年的法律系教授 https://news.ebc.net.tw/news/society/276517 我是沒有衰成這樣,但也被持續騷擾了快二年,而且是現在進行式。 小弟除了幹律師外,還在保成補習班教書做功德。 在補習班裡面有兩件事我不做,第一是跟學生說課業以外的話,第二是在下課的時候跟學 生說話。除了我覺得下課之後跟我講話需要收錢外,一些老師的前車之鑑也讓我很害怕。 我謹慎到只要跟學生講話,絕對是在講台上,拒絕在教師辦公室裡面私下一對一指導,只 是沒想到我已經不走夜路了,他媽的還是遇到鬼。 某天我事務所收到一封信。 裡面有張我坐在「第一排」桌子上教課的照片,隨信說我是不是在勾引她之類的,等到她 考上我們脫離師生關係後,我們可以很勇敢,文末還特別強調自己不是跟蹤狂。 勇你X的,梁靜茹真的會告你。 先不說我根本不知道她是誰,我百分百確定當時防疫期間學生都坐得老遠,而且我坐在桌 上也是在教書,到底頭腦有什麼毛病,才會覺得我是在誘惑她? 我後來就請補習班幫我把那封信寄回去給那位學生,才知道這個學生不是第一次騷擾老師 ,本來以為事情到這邊就結束了。 沒想到這個學生不知道哪裡拿到我的電話,竟然傳簡訊過來說願意先離開補習班,等到課 程結束再來當「朋友」。而且威脅說:如果你撐不到月底或是不在乎老師的身分,那我們 就公開面對接下來會發生的每一件事情。 這根本是赤裸裸的威脅,不從就要公開我什麼?師生不倫? 朋你X的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會有。 我這次很認真地回傳了一段簡訊,跟她說應該誤會了,我對她沒有任何意思,也請她不要 再傳簡訊了。 https://i.imgur.com/tOTbdyJ.jpeg
沒想到兩個月後又來一次。 這次竟然來了個白癡富邦保險業務員拿著一包不明物體,跑到事務所趁我不在時請助理放 在我桌上,助理也沒有戒心的收下了。 隔天我看到時,才發現這個學生又給了我一條金項鍊、一個不知所云的石板、一封信,當 下直接爆氣,打電話給富邦嗆聲,叫那個業務員接電話,否則就要直接告他(後來想想, 是能告什麼?)。 https://i.imgur.com/HNoHvsC.jpeg
逼問那個業務員,才知道這個神經病學生跟他說: 我本來跟這個學生在一起,後來我出國深造所以分手,然後在這段期間有個X律師(另一 個冤大頭老師)在追她,而我現在處於要挽回她的階段,所以這個業務員就自告奮勇的想 當紅娘,來亂點鴛鴦譜。 遇到神經病就算了,還遇到智障業務員來插花,到底關他屁事? 原以為這樣就結束了,沒想到11月發生更慘的事情。 某天中午,我抵達事務所沒多久就有人按電鈴,而因為助理已經在休息了我就去應門,來 的是一個女生,看到我很害羞的說本來不想遇到我,想要偷偷把東西拿給助理轉交就好, 沒想到這麼巧。 (附一張她在門口躊躇並探頭探腦的圖,放心,有戴口罩不會違反個資法) https://i.imgur.com/tgfF6Pm.jpeg
我才反應過來,原來是那個神經病竟然跑到事務所了!跟警衛確認後才知道她老早就已經 到事務所樓下假裝自己是法院人員問東問西(可惜警衛不信),而警衛不講,她還說沒關 係要在這邊等到我出現!所以根本不是什麼巧遇,而根本是在堵我,而我又不知道她的長 相,就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被跟著上樓... 幹超毛!毛到不行!一想到我在電梯時她緊緊跟在我後面一起搭乘,我真的都快吐出來。 我立馬把東西還給她,鞭數十驅之別院。 後來,她又數度跑來我們事務所,只是剛好我開庭都不在,分別被我們的受雇律師、警衛 給趕走。 沒想到這個變態被趕走幾次之後竟然心生不滿,跑去我們事務所附近的公園拍照,在臉書 貼出來並說什麼:我真不知道你躲在律所裡能跟我說什麼! 至此,我真的快瘋了,後來我才發現她的臉書全部都是關於我的事情。 小弟年未屆而立,未婚。 但她竟然幻想我跟她結婚了,然後我現在的女友不但搶了她的老公,我還因此涉犯「重婚 罪」!到底頭腦有什麼問題才會有這種幻想? 幾乎每一篇都在講我跟我女友,然後講一些我們會身敗名裂之類的。 當時我研究了許久,可能是學過法律的關係(別忘了她是我的補習班學生),貼文都遊走 在法律邊緣,不一定告的成,但重點是根本沒有一部法律可以處罰這種持續的跟追、騷擾 、發文幻想的行為。 我冷處理過、回訊息解釋過、打去飆髒話過、請認識的警察打電話勸導過,依然沒有用。 她只要偶爾花時間出現在你的身邊,偶爾發文幻幻想,你就要每天都承受她隨時會跑來侵 擾你的生活的壓力。 敵暗我明,她會不會跟在你的後面而不自知?誰人能保證? 身為律師我非常重視名譽,但她只要出來不實爆料,說我始亂終棄,甚至說我跟她有了孩 子(她臉書有幻想過),我又要怎麼證明自己的清白?我要一個一個解釋嗎? 這件事情根本跟性別無關,在這種事情裡面,被害人永遠都是弱勢的。 最後我怎麼處理? 在這部法令通過的前幾天,我向她的公司寄發了性騷擾檢舉函。 我還能做什麼?仔細想想也沒了,頂多就是等性騷擾成立後送她損害賠償全餐。 但我光是整理證據、撰擬檢舉函花了我四個小時。 就算用最便宜的諮詢費用來算好了,四小時你覺得換算下來要多少錢? 律師的時間就是資本,我為什麼要花這麼多時間來處理這個廢物? 我到底做錯了什麼? 我是律師,應該比閱讀這篇文章的你更有能力用合法手段保護自己,但當時在沒有任何法 律的情況下,我依然束手無策,只能利用性騷擾檢舉這種鳥到不行的方式來處理(我不想 用非法或濫訴手段)。 我再強調一次,正是欠缺法律來規範這種行為,那個變態才可以這麼囂張。 所以不要在那邊靠杯說什麼:「怎麼辦,如果追求不成被舉報騷擾怎麼辦?」 就我看來,你要是真的被舉報成功,你他媽就是跟這個神經病一樣,就是一個變態而不自 知,被抓進去關也剛好而已。 你是當我們這些司法從業人員是白癡是不是?有沒有構成「心生畏怖」、有沒有構成「不 受歡迎」,連你都可以舉出很誇張的例子來滑坡了,你覺得我們沒辦法判斷? 就算真的有模糊地帶好了,這部法令是以「警告」為優先,如果「你覺得」是模糊地帶不 是騷擾,收到警察書面警告後,你是不會自己停下來想一想為什麼被誤會?或是先緩緩? 為什麼一定要這麼賤,在有書面警告的前提下,一而再再而三的進行你所謂的「追求」, 搞到自己有刑責? 自己不想想被舉報騷擾的原因,就是因為做了對方不喜歡的事,還執意為之。 那我只能說,你還真是活該。 這篇髒話比較多,平常我是很有禮貌的律師,謝謝大家。 -- 律師 ∩___∩ 能不能 ∕︵ ㄟ | ?? 算便宜一點 (⊙)(⊙) ﹨ ミ(_●_ ) 彡 \ |∪| / https://www.facebook.com/MrLawyerDiscou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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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227.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oy-Girl/M.1637469671.A.88A.html ※ 編輯: PTTLikeshit (114.44.227.36 臺灣), 11/21/2021 12:43:58
1F:推 marktak: 所以你為什麼要坐桌上? 11/21 12:51
一堂課三小時,休息時間也大多在講台上回答問題,腳真的很酸...
2F:推 LoveSports: 辛苦你了 感謝分享案例 這個法真的很重要11/21 12:53
3F:→ LoveSports: 希望有天可以擴大到不限定性或性別問題11/21 12:53
恩...就我律師立場來看,目前還是認為限於性別問題比較妥適 畢竟這部法令的立法目的是在防止變態追求者 如果是因為其他仇恨,也許另立法會比較好,尤其是他裡面的構成要件 大部分都是跟追求有關,如果把討債、惡意報復等納進同一部法律 可能會造成適用上的困難。
4F:→ happy530: 1F重點(誤11/21 12:54
5F:推 genesys75: 辛苦了11/21 12:54
6F:推 kmtboxer: 你很衰,祝福早日順利解決,還你平靜人生11/21 12:56
7F:推 pinkygirl: 你是正常男生 正常男人看到這個法都會很高興 只有一堆11/21 12:59
8F:→ pinkygirl: 搞不清跟騷跟正常追求的 會在那邊叫叫叫11/21 13:00
我想,真正會被這個法令處罰的,都會該該叫 因為如果他們有察覺到自己的行為不妥那早就停了,根本不會被處罰到 在受罰者的眼裡,都是THEY的錯,自己都是無辜的
9F:推 Celestine: 她好噁心11/21 13:02
10F:推 jessicalynn: 辛苦了!!遇到恐怖的追求者 真的很難躲而且壓力會超11/21 13:06
11F:→ jessicalynn: 大 拍拍11/21 13:06
12F:推 JOJOttt: 有在電視上看過你講這個人的事!現在補完所有細節,覺得 11/21 13:06
13F:→ JOJOttt: 好險這法律通過了11/21 13:06
14F:推 ae321238: 推 11/21 13:09
15F:推 playaaa0955: 看完你遭遇我推這法案!!11/21 13:19
16F:推 shuangming: 一看到那個在事務所外探頭探腦的照片,背脊整個涼起來11/21 13:23
17F:推 v21638245: 很對!不過有個問題你也有提到了,如果有人不實指控你11/21 13:25
18F:→ v21638245: 要怎麼一個個解釋11/21 13:25
19F:推 likeyousmile: 推。不要就是不要,尊重對方看法很難?難怪永遠孤單11/21 13:26
20F:推 LWEN: 推 明明不分性別都有可能是受害者 一堆男生痛批是不是戳到痛11/21 13:26
21F:→ LWEN: 處啊?11/21 13:26
22F:推 yahoody: 同意樓上,那些跳腳的跟他們口中笑的‘那杯水要騷擾我’11/21 13:33
23F:→ yahoody: 的人根本一摸一樣,只是變成‘那杯水要告我跟騷’11/21 13:33
24F:推 alicenancy: 辛苦了 這種遇到真的很可怕11/21 13:33
25F:推 eggwraprice: 拍拍 真是辛苦了11/21 13:35
26F:推 andrew1357: 一定是帥律師(喂11/21 13:36
https://i.imgur.com/nCcYq3B.jpg
27F:→ andrew1357: 真的辛苦你了,這種變態行徑真的怕豹11/21 13:36
28F:推 namie1231: 事後如果證實對方有病…是不是又會被當沒事了?11/21 13:36
這倒不會,大家可能新聞看太多, 要精神病到可以無罪,都是非常極端的案例
29F:推 chan7015: 人師真好11/21 13:39
我跟你說,聽到這句話真的快暈倒 朋友、家人就不用講了 連警察也都跟我說這種話 這種揶揄對被害人來說,聽起來只會想揍人
30F:推 pearlsally: 好像有印象欸 辛苦了11/21 13:40
31F:推 haggis: 推11/21 13:40
32F:推 leaeason0618: 拍拍11/21 13:41
33F:推 e753226: 光看就覺得可怕11/21 13:43
34F:推 trueblue1345: 推推11/21 13:44
35F:推 scott68680: 原po辛苦了,但你一定很帥XD11/21 13:46
36F:推 becca945: 居然11/21 13:47
37F:推 Mydadisgay: 律師辛苦了11/21 13:48
38F:推 LoveSports: 不是討債或惡意報復,是精神病的病態執著11/21 13:49
39F:推 pricewater: 推11/21 13:49
40F:→ LoveSports: 對方是我尊親屬還有陌生網友(沒見過面也非變態追求)11/21 13:50
41F:推 zardmih: 辛苦了11/21 13:50
42F:→ LoveSports: 有一種人會堅持別人非得跟自己有來往不可(非追求)11/21 13:51
43F:推 jenny02026: 遇到神經病真的很無奈11/21 13:52
44F:推 chiuu806: 拍拍11/21 13:52
45F:推 whoman: 勇X不是應該要梁靜茹出面嗎? 哈11/21 13:54
原來我記錯了,是梁靜茹
46F:推 LoveSports: 比方說這篇的情況如果是關係妄想,變態追求只是其中一11/21 13:54
47F:→ LoveSports: 種關係妄想,也有的人是堅持對方跟自己非得當朋友,11/21 13:54
48F:→ LoveSports: 或是妄想有其他關係的,那些人不會做追求行為但同樣是11/21 13:55
49F:→ LoveSports: 糾纏,遇到的人也是同樣很困擾。11/21 13:55
50F:推 immosha: 辛苦你了 好可怕11/21 13:55
51F:推 catlazy42120: 男律師的被騷擾經驗真的很有說服力....本來我也想會11/21 13:58
52F:→ catlazy42120: 不會造成誣告的反效果,看到這篇就釋疑了11/21 13:58
為什麼我不敢貿然提告 這種攸關清白的事,要是我輸了,不就變成法院認證?
53F:→ catlazy42120: 那女孩看起來清清秀秀的,沒想到這麼狂11/21 13:58
54F:推 beetlej: 祝你早日脫離神經病11/21 13:58
55F:推 aerdg41: 推11/21 14:00
56F:推 LoveSports: 女板這幾天也有人在說擔心這個法律不嚴謹 原po或許可11/21 14:00
57F:→ LoveSports: 考慮也去那邊發文做功德11/21 14:01
58F:→ LoveSports: 不知為何那邊好像一直都是男板友比女板友多 可能會有11/21 14:01
59F:→ LoveSports: 一些男板友不知道這個法律也是有可能哪天保護到他們11/21 14:01
也可以阿,不然我轉文好了
60F:推 milktea33: 推11/21 14:05
61F:→ sinomin: 其實有些人根本不是不知道自己在騷擾,只是覺得這樣騷擾11/21 14:08
62F:→ sinomin: 可以讓對方記得自己、可以假裝兩個人生活有交集,所以看11/21 14:08
63F:→ sinomin: 到法案通過當然跳腳啊11/21 14:08
64F:推 kkfan410: 謝謝律師大大的解釋,希望你早日擺脫那個恐怖的人11/21 14:10
65F:推 Ferrari360: 好可怕 不過原PO到底有多帥 XD11/21 14:11
66F:推 penguin974: 好屌...處理成本真高 可以偷私問fb嗎 想看看她創作lol11/21 14:12
67F:推 ru899: 看文章都覺得你帥耶 那女的真的很會挑XD11/21 14:14
68F:推 alienplanet: 辛苦了 我真的是怕爆 跟騷法真是讓人感謝QQ11/21 14:14
69F:噓 WWIII: 抱歉這個法律對女生不適用11/21 14:20
70F:→ eva19452002: 人帥真好 11/21 14:24
PTTLikeshit:轉錄至看板 WomenTalk 11/21 14:27
71F:推 friendly4713: 想看她FB +1 XD11/21 14:28
72F:推 a741236985: 辛苦你了 遇到這種人真的倒霉11/21 14:29
73F:推 alex57133: 沒被騷擾過的人真的很難體會那種無法可施的處境 11/21 14:30
74F:推 Jarjayes: 會對跟騷法的通過跳腳的人,應該潛意識也是知道自己的行 11/21 14:31
75F:→ Jarjayes: 為根本母湯的吧 11/21 14:31
76F:推 livewater: 連律師遇到這種都吃鱉了,怕 11/21 14:34
法律對未達自傷傷人之虞的神經病,節制力實在有限
77F:推 LoveSports: 感謝您分享心得與專業知識造福鄉民 11/21 14:36
※ 編輯: PTTLikeshit (114.44.227.36 臺灣), 11/21/2021 14:38:22
78F:推 chiachhaha: 推這句 你要是真被舉報 就是一個變態而不自知11/21 14:44
79F:→ sunmoonzhang: 挑一個脾氣好的跟蹤、騷擾 11/21 14:45
80F:→ sunmoonzhang: https://i.imgur.com/rNLL24G.jpg 11/21 14:46
81F:推 lozupomelo: 推推你,以前也遇過恐怖死了 11/21 14:47
82F:推 Ark727: 衰爆了 幫QQ 11/21 14:49
83F:推 jojia: 推你 昨天還有一個義正嚴辭說跟騷法有問題的那個我看才是 11/21 14:50
84F:→ jojia: 該被告的人 11/21 14:50
85F:推 c6b7yntz: 結論:大家記得練腿,這是一樁坐在桌子上引起的慘案 11/21 14:54
86F:推 Scorfish: 唸法律的是不是都很愛搭訕 11/21 14:55
87F:→ Scorfish: 之前也被兩個法律系的搭訕過 11/21 14:55
88F:推 bugggggg: 竟然是熊律 11/21 14:55
89F:推 alien818: 祝早日順利解決 11/21 14:56
90F:推 tttt0204: 把石板還來XDD 11/21 14:57
你這隻小笨狗害我好丟臉
91F:推 abcd9597938: 一定很帥11/21 14:58
92F:推 Prokennex: 只是想請教,若性別互換,這部法通過前,律師您還會如 11/21 14:59
93F:→ Prokennex: 此狼狽嗎?例如舉證、舟車勞頓、費心耗神。如今通過了 11/21 14:59
94F:→ Prokennex: ,對被害者有所幫助值得肯定,但對於原本只需付出少許 11/21 14:59
95F:→ Prokennex: 成本而獲得一定成效的族群,會更加如虎添翼。你盼望著 11/21 14:59
96F:→ Prokennex: 好不容易從普通一直練,升地獄級了,才發現選錯角色。11/21 14:59
我其實看不太懂,但大概猜了一下你的意思 我覺得我滿慶幸身為男性,如果性別對調,我應該會嚇到不敢出門,不敢進辦公室生活 那我還要不要工作? 身為男生至少遭受襲擊時,客觀上身體能力是凌駕於對方的,要逃跑也比女性容易 但我要再強調一次,這跟性別一點關係都沒有 我看懂了,你到底在想什麼,什麼叫做獲得一定成效? 其實你想講什麼,說白一點沒關係,我這樣反駁你會比較直接 我只講一句:先杜撰一個不存在的反常事實,然後作為自己的論據主張,這種 說法,只會被法官(或對方律師)幹爆,你了解嗎?
97F:推 mickey0223w: 跟騷法過了 你可能更早先被她 騷擾而百口莫辨 11/21 14:59
98F:推 ADEMAIN: 跟蹤狂好噁 恐怖故事 11/21 15:00
99F:推 mickey0223w: 先被她告 你更是百口莫辨 11/21 15:01
要是敢先告我,至少有誣告等等來反制 原本是一點辦法都沒有
100F:推 DolceVitter: 有人是不是以為告人跟吃飯喝水一樣隨便告隨便成都不 11/21 15:04
101F:→ DolceVitter: 用證據的啊 11/21 15:04
102F:推 bill1992: 跟騷法萬歲 世界上真的有人腦袋破洞 11/21 15:05
103F:推 s213092921: 中中姐崩潰 11/21 15:06
104F:推 timedilation: 辛苦惹11/21 15:06
105F:推 Cyclone5566: 哈哈 血淚教訓 算你行11/21 15:08
106F:推 Bujo: 考上法官的也有些是這種吧 11/21 15:08
107F:推 miuya: 推11/21 15:08
※ 編輯: PTTLikeshit (114.44.227.36 臺灣), 11/21/2021 15:12:52
108F:推 s213092921: 跟騷法通過,除了男女跟蹤狂均有適用以外,也會影響一11/21 15:10
109F:→ s213092921: 般男性的追求策略,一來一往,女性反而吃虧11/21 15:10
110F:推 osmanthusjo: 推11/21 15:10
111F:推 yaokut: 那個認為 只需要付出少許成本而獲得成效的,請去查一下 你11/21 15:11
112F:推 DolceVitter: 笑死.....會需要用這種手段去追女生就表示女生根本對 11/21 15:12
113F:→ DolceVitter: 你沒意思好嗎?女生到底是吃什麼虧?你要不要多看幾11/21 15:12
114F:→ DolceVitter: 次自己在說啥11/21 15:12
115F:→ yaokut: 認知被跟蹤過的女性跟時間長短,是不是跟你認知中的有落差11/21 15:12
116F:→ yaokut: 拒絕、報警都沒用=>是你所謂的付出少許成本就有一定成效? 11/21 15:13
117F:推 ericc5566: 你想太多了,這法律是對男不對女,就算女性真的被判刑 11/21 15:13
118F:→ ericc5566: ,刑期也少男性一半以上 11/21 15:13
娘子阿 快出來看 這是來自未來的律師還是法官大人
119F:→ Bujo: 資本家後代先去搞個精神疾病證明根本無敵了,因為法官也是同 11/21 15:13
120F:→ Bujo: 路人 11/21 15:13
※ 編輯: PTTLikeshit (114.44.227.36 臺灣), 11/21/2021 15:19:22
121F:推 starwillow: 推,這部法律通過會氣急敗壞的人大概內心認為自己就11/21 15:15
122F:→ starwillow: 是會做跟蹤騷擾這類噁心事才氣噗噗11/21 15:15
123F:推 haudoing: 推認真分享 11/21 15:17
124F:推 DolceVitter: 很多法律都對不要臉的資本家無效,判賠錢直接脫產就11/21 15:17
125F:→ DolceVitter: 無敵啊,跟跟騷法無關好嗎?11/21 15:17
126F:推 Bill8x1229: ……11/21 15:18
127F:→ Bill8x1229: 幹這可以轉媽佛板11/21 15:18
128F:推 no1361: 趕快告訴酸民,跟臉正或帥無關吧11/21 15:19
129F:推 CHI7WEn: 完全同意11/21 15:20
130F:推 abby9160: 推 祝你早日解脫 11/21 15:21
131F:推 KazumiLin: 律師辛苦了 這個法案通過很重要!!!11/21 15:23
132F:推 littlechild: 我也同樣被警察說過對方沒有人身傷害你,所以對對方11/21 15:24
133F:→ littlechild: 完全沒轍11/21 15:24
134F:推 assk1231: 好可怕 是可以到媽佛版的程度了吧 原po辛苦了…… 11/21 15:24
135F:推 flourella: 大推 11/21 15:24
136F:推 take86157: 推,辛苦了 11/21 15:26
137F:推 osmanthusjo: 推 先杜撰一個不存在的反常事實做自己的論據主張,就11/21 15:27
138F:→ osmanthusjo: 紮稻草人啊 但這版人世界的大前提就是稻草人=某種台11/21 15:27
139F:推 sunskist0831: 是不是當司法從業人員都是白癡 恩....看看法官...11/21 15:27
140F:推 KazumiLin: http://b.bbi.com.tw/marvel/1IK5-l2M.html 11/21 15:27
141F:→ KazumiLin: 跟這篇超像 也是媽佛版可怕的經典文 11/21 15:28
142F:→ osmanthusjo: 女,被他們講的是種常態一樣11/21 15:28
143F:推 aaaaa1228tw: 好慘,希望你早日脫離11/21 15:28
144F:推 gustavvv: 我到底看了什麼..11/21 15:32
145F:推 JMsjams: 推不存在反常事實只會被幹爆XD 11/21 15:32
146F:推 xiahself: 推推11/21 15:36
147F:推 leilei88: 辛苦了……真的超恐怖11/21 15:37
148F:推 mikami1027: 一堆人比律師還懂法律 「要是真的被告」 就要有足以11/21 15:39
149F:→ mikami1027: 證明的證據才會成罪 很多人對司法充滿高見但判決書不11/21 15:39
150F:→ mikami1027: 知道有沒有完整看完過11/21 15:39
151F:推 chloefish: 推11/21 15:40
152F:推 a27666693: 推,辛苦你了,遇到神經病真的是很衰 11/21 15:40
153F:推 ld3067498: 一定很帥11/21 15:40
154F:推 roadking: 真的可怕 希望你早日脫離這種夢魘11/21 15:42
155F:推 a123454698: 女生一定不夠正11/21 15:42
156F:推 candyrainbow: 媽佛那文也是超可怕 11/21 15:44
157F:推 r30385: 她正嗎 11/21 15:44
158F:推 zzzmmp13: 推! 11/21 15:45
159F:推 Amanda2739: 我有點疑惑的是,這些騷擾行為很明顯已經超越常情,並11/21 15:46
160F:→ Amanda2739: 且有精神疾患的狀況了。難道跟騷法不能加入一條強制送11/21 15:46
161F:→ Amanda2739: 醫的條款嗎?其實這已經達到可以強制就醫了吧?11/21 15:46
162F:推 mermermer: 推文有些真會扭曲事實,這種唬爛嘴兼濫情濫調怎麼不去 11/21 15:50
163F:→ mermermer: 選立委,太可惜了吧 11/21 15:50
164F:推 ul6na: 推11/21 15:51
165F:推 prettysasa: 覺得真的要保存好被騷擾的證據11/21 15:53
166F:推 dihy880000: 好慘 辛苦了11/21 15:53
167F:推 Pixma258: 遇過類似的,半夜打電話,不接就瘋狂傳簡訊,然後再收回 11/21 15:53
168F:→ Pixma258: 訊息,FB,ig也常發限時罵我,等我看完就刪掉,最後還11/21 15:53
169F:→ Pixma258: 說要拿出國回來紀念品給我,不拿還跑去盧我朋友拿給我11/21 15:53
170F:→ Pixma258: 的11/21 15:53
171F:→ conniemywife: 這很明顯女同學會敗訴吧 是因為女同學會鑽洞告 還是11/21 15:53
172F:→ conniemywife: 對法律沒自信呀?11/21 15:53
要告啥? 說我跟他在一起真的有「侮辱」嗎? 跟騷本身又沒處罰,頂多開罰單超沒意義 弄不好我變法院認證
173F:推 YALEMY: 推爆這篇 一群智障成天在那想當騷擾人的變態還怕被告11/21 15:54
174F:→ conniemywife: 拍拍 辛苦了 什麼樣的人都有 真的無關性別 11/21 15:54
175F:推 akihitogin: 推11/21 15:55
176F:推 jack61221: 同學給推11/21 15:56
177F:推 b111120: 強制送醫必須有傷人或是自傷的行為,以原PO的經歷來看並11/21 16:01
178F:→ b111120: 不適用 11/21 16:01
179F:推 lolicat: 律師能不能算便宜一點(X 11/21 16:02
180F:推 d0922030: 啊結果咧 我比較好奇這個 11/21 16:02
※ 編輯: PTTLikeshit (114.44.227.36 臺灣), 11/21/2021 16:04:25
181F:推 westsky: 水啦,快制裁變態 11/21 16:03
182F:推 Lisedes: 推 11/21 16:04
183F:推 TOEY: 雖然你覺得很高興,但是她有免死金牌,跟騷法最後應該會... 11/21 16:06
184F:→ TOEY: 你也知道的 11/21 16:06
185F:推 Litfal: 這種真的是…有病 11/21 16:07
186F:推 osmanthusjo: 其實罹情愛幻想的都是同一些人,右手跟騷別人,左手 11/21 16:08
187F:→ osmanthusjo: 別人騷擾他。怕被告的更應該支持才對。 11/21 16:08
188F:推 TOEY: 重視“跟騷”也應該重視“精神病患”入罪的適當性,不然沒 11/21 16:10
189F:→ TOEY: 完沒了 11/21 16:10
190F:推 yiweishuang: 推 11/21 16:10
191F:推 jeter8695: 推啦 遇到這種廢物神經病真的是嘔嘔嘔 11/21 16:11
192F:推 beyuki: 補習班真的很多怪人,當年我在同系列的補習 11/21 16:12
193F:→ beyuki: 班被一男跟蹤過,真的很可怕,也遇過女的跟 11/21 16:12
194F:→ beyuki: 蹤我,目的是想套出她幻想中對她有意思的老 11/21 16:12
195F:→ beyuki: 師跟我聊些什麼 11/21 16:12
196F:推 fivesixnodie: 這很明顯是妄想症患者,希望她有就醫了 11/21 16:15
197F:推 kluele585: 推 我覺得就大眾對法律的了解不夠深入 是說你也太慘 偏 11/21 16:18
198F:→ kluele585: 偏還是學法律的學生QQ 11/21 16:18
199F:推 camadoo: 看了一半好可怕,比恐怖片還嚇人 11/21 16:20
200F:推 DawnDreamer: 辛苦了 11/21 16:20
201F:推 mikami1027: 她的行為明顯是踩在違法的邊緣 有跟騷法以後應該會收 11/21 16:22
202F:→ mikami1027: 斂一點 11/21 16:22
203F:推 yms4143400: 辛苦原PO了,想到大學時班上某位男同學也是被神經病 11/21 16:23
204F:→ yms4143400: 這樣跟了兩年同學們看不下去幾乎全班都在掩護他了QQ 11/21 16:23
205F:推 Litfal: 目前看條文,在刑事罰則之前,還有告誡與保護令的措施, 11/21 16:26
206F:→ Litfal: 要濫用沒那麼容易吧。不是很懂有些人為何要那麼反彈 11/21 16:26
207F:→ yaokut: 因為已經想像到以後會有濫訴的「可能性」,倘若到時候報紙 11/21 16:27
208F:推 wiwyman: 人帥…不是啦!普天同慶 11/21 16:28
209F:→ yaokut: 又只分享因為這條法條受害(被濫訴)者,這些已經想像到未來 11/21 16:29
210F:→ yaokut: 的,就會拼命跳針說:你看吧!卻不會看真實受害,且受保護 11/21 16:29
211F:→ yaokut: 的人因此而得救。 QQ 11/21 16:30
212F:推 littlewendy: 辛苦了 11/21 16:30
213F:推 BLUEPAPER: 某幾個推文大概也是潛在跟蹤變態吧 11/21 16:33
214F:推 billeric: 辛苦你了 11/21 16:34
215F:→ hcw1: 這對一般人舉證太困難了,太簡單又會濫訴 11/21 16:37
216F:推 jgdelphine: 推 辛苦了 11/21 16:38
217F:推 TCB006: 一定很帥 11/21 16:39
218F:推 PGKingBear: 推 跟蹤狂真的有病 11/21 16:40
219F:推 Hscyin: 推 11/21 16:41
220F:推 VitaminK: 幫QQ 沒想到人帥不一定真好 11/21 16:41
221F:→ GIN1967: 超衰的,好恐怖喔 11/21 16:41
222F:推 m90203: 推 跟性別無關 11/21 16:42
223F:推 vanessa0893: 推 11/21 16:44
224F:推 aaa95308: 推專業解釋和自身經歷 11/21 16:49
225F:推 flutter8: 正常男性終於不用被一堆追求就要被告代言了,講幾次女 11/21 16:52
226F:→ flutter8: 性越來越喜歡單身的原因看這些發言就知道了,還在那邊 11/21 16:52
227F:→ flutter8: 房價CCR,價個鬼 11/21 16:52
228F:推 odddriver: 幹 怕爆! 11/21 16:53
229F:推 foxvera: 人帥就是會有困擾,我懂 11/21 16:54
230F:推 zeffy: 明明對兩性都能幫到 有些er男還在那被害妄想會單方面遭迫害 11/21 16:58
231F:推 floh: 推你 辛苦了 11/21 17:04
232F:推 lcomicer: 一堆人喊亂世用重典然後被開罰單就喊政府搶錢 11/21 17:05
233F:推 foxvera: 是說原Po這案例...精障嗎? 11/21 17:06
234F:→ foxvera: 精障的人能不能跟騷法入罪? 11/21 17:06
235F:→ foxvera: 不管怎樣總是個開頭了。 11/21 17:06
236F:→ foxvera: 對了,我上面的推文不是酸,我也遇過 11/21 17:08
237F:→ foxvera: 跟某女性聊過幾次天,約過吃飯送她回家 11/21 17:08
238F:→ foxvera: 然後就被跟了,還不是被女生跟,是被她爸跟,媽的... 11/21 17:08
239F:推 feedback: 推,不過例子講成這樣還是有人看不懂 11/21 17:12
240F:推 abyepi: 推 11/21 17:14
241F:推 makapaka: 這個法通過,影響最大的就是仇女但是又豬哥的柯粉,他 11/21 17:17
242F:→ makapaka: 們當然罵啊!不用管八卦板的主流民意柯粉啦,他們在現 11/21 17:17
243F:→ makapaka: 實生活中,少得可憐 11/21 17:17
244F:推 f20050: 推 11/21 17:19
245F:噓 GodMuii: 法匠先噓辣 11/21 17:24
246F:→ GodMuii: 多得是分不清 11/21 17:24
247F:推 BLUEPAPER: 某m發言可悲 11/21 17:25
248F:推 aurore945: 推你 拜託有心理疾病的人去看醫生 11/21 17:30
249F:推 noneid: 人帥真好 怒推 11/21 17:31
250F:推 jinmin88: 這種女生真的可怕 11/21 17:31
251F:推 greensdream: 好噁心喔這種性騷擾真的很不舒服,你辛苦了拍拍,這 11/21 17:38
252F:→ greensdream: 大概卡到陰的程度了 11/21 17:38
253F:推 vawanisme: 看到一半覺得好像看過這篇文了,原來是熊律XD 11/21 17:40
254F:推 srewolf: 好可怕… 11/21 17:41
255F:推 tzzback: 推 這年頭神經病真的很多 11/21 17:44
256F:推 stes123456: 還好我長得醜 11/21 17:46
257F:推 frice: 與性無關 新法也不管 11/21 17:47
258F:推 zendla: 只要台女走我後面一律提告 11/21 17:54
259F:推 sakungen: 其實沒被騷擾過的女性,也不一定能同理被騷擾的人的感受 11/21 17:54
260F:→ sakungen: ,有些男性無法同理不怪他們,但是說的這像是惡法就太過 11/21 17:54
261F:→ sakungen: 了。 11/21 17:54
262F:噓 bluecat5566: 檢舉 11/21 18:01
263F:推 treeman47: 幹 想到我有一個從高中騷擾我到前幾年的恐怖女同學, 11/21 18:06
264F:→ treeman47: 直到我改了名字搬了家,和高中所有同學斷絕聯絡,才暫 11/21 18:06
265F:→ treeman47: 時沒被找到 11/21 18:06
266F:推 ines1969: 對的,其實不乏男性受害者 11/21 18:09
267F:推 wanscur: 支持。我看一群死宅在叫什麼會誣告,太低能。就算誣告也 11/21 18:10
268F:→ wanscur: 只有一成,剩下都是明確進行式,被逮是罪有應得。 11/21 18:11
269F:推 ines1969: 反彈的人應該是覺得自己平常做的事情被針對XD 11/21 18:12
270F:推 ff20: 一定很帥 11/21 18:13
271F:推 myrna0301: 推文一堆跟騷噁男很怕耶!原po好衰 11/21 18:13
272F:推 YdNic1412: 推,辛苦了QQ 11/21 18:13
273F:推 ku399999: 不是,臉書有公開吧?這沒有妨礙名譽嗎 11/21 18:14
274F:推 Atsy: 真的太慘烈了~律師尚且如此~謝謝您的分享!!希望能早日落幕! 11/21 18:14
275F:→ ku399999: 這應該告得成吧?怎麼沒做 11/21 18:15
276F:推 Prokennex: 可以理解辯論是為正反而非共同目標,所以您才會將看不 11/21 18:19
277F:→ Prokennex: 懂又不是很確定的人事物視為敵對,猜是職業使然吧題外 11/21 18:19
278F:→ Prokennex: 話。回到原意我的意思是:這件事若在這部法通過以前, 11/21 18:19
279F:→ Prokennex: 您也許要耗費更多...統稱心神,幸好及時雨發揮效果, 11/21 18:19
280F:→ Prokennex: 喘了口氣省了點力;但會不會造成有意人士(或像您遇到 11/21 18:19
281F:→ Prokennex: ,精神較特別的),也省了點力反推回去呢?(這個反,不 11/21 18:19
282F:→ Prokennex: 是你打我我打回去這種,是單向的如法泡製),而我的較 11/21 18:19
283F:→ Prokennex: 少成本正是指您多虧這法所省下的時間金錢,較大效益是 11/21 18:19
284F:→ Prokennex: 只用專法就能解決原本棘手的問題。遊戲的例子也許您案 11/21 18:19
285F:→ Prokennex: 牘勞形沒在玩,就是說這法提供了我防身或防護的武器, 11/21 18:19
286F:→ Prokennex: 棍子好了,會不會對方取得武器也比以往容易,凡事總是 11/21 18:19
287F:→ Prokennex: 相對的,這武器不一定要罪刑法定,只要斷根羽翼也好。 11/21 18:19
288F:→ Prokennex: 當然其它部法也會發生,範圍太廣就算了。簡單說好啦, 11/21 18:19
289F:→ Prokennex: 如果我今天消失變容易了,將來被消失也跟著變容易,夠 11/21 18:19
290F:→ Prokennex: 白嗎。對了如果您邊看就很快能解讀字句存著反駁、不懷 11/21 18:19
291F:→ Prokennex: 好意、不明確立場=偏見,偏見就該反,那請跳過我吧。 11/21 18:19
292F:推 lionking1028: 可怕 推推 11/21 18:19
293F:推 mistral5140: 一堆傻瓜想跟律師戰 笑死 11/21 18:24
294F:推 Rickerley: 你好像帥跟師都適用,還可以怎麼揶揄你?哈哈 11/21 18:26
295F:推 yuinami: 看了都覺得好噁..辛苦了 11/21 18:28
296F:推 BloodMoon: 正常男女追求異性根本不用擔心會吃跟騷法 11/21 18:41
297F:推 cityman9999: 廢宅沒這邊的困擾 11/21 18:42
298F:推 shawncarter: 推一下 真可怕 11/21 18:44
299F:推 BloodMoon: 說到這部法通過前和性別互換,屏東擄殺案之類的各種長 11/21 18:46
300F:→ BloodMoon: 期跟蹤案應該足夠展示女受害者並沒有只需付出少許成本 11/21 18:46
301F:→ BloodMoon: 就能獲得成效。都是長期跟蹤報警還求助無門,被砍、被 11/21 18:46
302F:→ BloodMoon: 殺了才有法律能告,但都太遲了 11/21 18:46
303F:推 lairx: 推 11/21 18:46
304F:噓 william67583: 那..律師到底能不能算便宜一點 紅明顯 11/21 18:48
305F:推 raura: 這個法就是因屏東擄殺案而來的,但對有些男的來說,這個案 11/21 18:52
306F:→ raura: 件顯來不夠撼動他們,他們只會想著害我不能追女生 11/21 18:52
307F:推 goetz: 不好意思,我是基於濫訴的可能性表示反對的. 11/21 18:54
308F:推 sameber520: 有夠慘 衝動一點的已經動手傷人了吧 真的沒辦法 11/21 18:57
309F:→ sameber520: 如果沒這條 我寧可出手傷人接受審判也要結束這種騷擾 11/21 18:58
310F:→ sameber520: 濫訴比起來算什麼 都要進法院 11/21 18:59
311F:推 aaa870378: 推推 11/21 19:01
312F:→ sabrinalll: 像中姊姊會做的事 11/21 19:06
313F:→ SEEDA: 你要八卦板那些魯蛇臉放哪裡 11/21 19:09
314F:推 kenjigan: 推 11/21 19:14
315F:推 rattrapante: 人帥真好 11/21 19:14
316F:推 GleybeTorres: 推這篇 11/21 19:15
317F:→ GleybeTorres: 騷擾本來就不分男女都可能遇到 11/21 19:15
318F:推 missy: 推 11/21 19:16
319F:推 teddy72: 人帥真好XD 11/21 19:17
320F:推 CycleEnergy: 人帥真好 阿不 真恐怖 還好我不會有這種困擾 11/21 19:19
321F:推 whitehow: 推 騷擾還當成習慣的人該被關 11/21 19:23
322F:推 Robben: 正常 女生很少追人 一出手就是驚天動地 11/21 19:24
323F:推 karol1995: 推 整篇根本鬼故事 11/21 19:25
324F:推 bettylin9: 問題會不會是出在...做功德的心XDDD 11/21 19:29
325F:推 icegail: 好恐怖喔 11/21 19:32
326F:推 uglily: 中姐姐同類人 還剛好都喜歡法律系的 11/21 19:33
327F:推 KUKIKEKI: 真可怕…辛苦了 11/21 19:33
328F:→ LWEN: 因為可能濫訴而反對根本因噎廢食,濫訴問題其他法律也有吧? 11/21 19:35
329F:→ LWEN: 是要找其他方法抑制濫訴而不是反對跟騷法好嗎 11/21 19:35
330F:推 tteeccddyy: 怕 好恐怖 11/21 19:35
331F:推 osmanthusjo: 我覺得看完下面那篇更確立跟騷法的價值, 因為這類 11/21 19:37
332F:→ osmanthusjo: 情愛妄想人就是跟騷不成就怒告, 怒告就是女性的攻 11/21 19:37
333F:→ osmanthusjo: 擊行為。 怕被告的更應該支持跟騷法 11/21 19:37
334F:噓 Muma5566: 一定不正 11/21 19:38
335F:推 anlick: 這篇最貼近被害者立場 跟騷法就是為了防範更嚴重犯行 11/21 19:53
336F:→ anlick: 如:屏東曾姓女子假車禍真擄人 11/21 19:53
337F:推 lulalalulala: 那女生好可怕 但我覺得富邦業務員很衰 他明明是無辜 11/21 20:03
338F:→ lulalalulala: 的還要被你罵成這樣 11/21 20:03
339F:推 wxywxywxy: 她可能有某些精神疾病 11/21 20:11
340F:推 kwater: 其實會靠北這個法案的人,心裡也知道自己有問題吧 11/21 20:35
341F:→ kwater: 只是不願意承認自己錯了,有什麼問題永遠都是別人的錯 11/21 20:36
342F:推 qoono: 不管是追蹤狂還是誣告狂, 永遠都是敵暗我明,開啟大蒐證 11/21 20:37
343F:→ qoono: 時代 11/21 20:37
344F:推 jennifer4551: 普天同慶 11/21 20:39
345F:推 s8900117: 辛苦了 11/21 20:47
346F:推 xxxluke: 這篇真的發自內心XDDD 11/21 20:51
347F:→ Colitas: 推,被神經病纏上真的有夠慘 11/21 21:05
348F:推 alan0260: 以前我也被甲甲騷擾過,真的夠噁心 11/21 21:07
349F:推 pttae: 推 11/21 21:26
350F:推 megatonBomb: 離奇的開端。。。 這樣也能招惹到神經病 11/21 21:41
351F:噓 qjehydhskod: 有道理 11/21 21:42
352F:推 Ryzen1700: 律帥辛苦了 11/21 21:44
353F:推 cp120420: 看到這篇仇女台男不敢吭聲就笑死 11/21 22:00
354F:推 baliallin: 這種怪人超乎想像的多,而且還有人同情他們幫忙說話, 11/21 22:02
355F:→ baliallin: 反而變成都是被騷擾者的錯 11/21 22:02
356F:推 fuqi: 辛苦了... 11/21 22:04
357F:推 wetor: 好帥~好陽光。窩暈惹 11/21 22:11
358F:推 s910443tw: 考試考到壞掉的台女超多 11/21 22:22
359F:推 kitkatuu: 推推 辛苦了 11/21 22:31
360F:推 ray10133: 大家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不論性別 11/21 22:44
361F:推 Carfish: 一定很帥 11/21 22:47
362F:推 southducky: 推!普天同慶+1! 11/21 22:53
363F:推 onegaisimasu: +u 11/21 22:57
364F:推 osmanthusjo: 富邦業務員哪裡無辜啊! 隨便聽聽就信,一點判斷力 11/21 23:09
365F:→ osmanthusjo: 都沒有 11/21 23:09
366F:推 lolo0129: 一定很帥+一定很歪 11/21 23:11
367F:推 jazzinfuture: 幹 推文馬上出現精障 11/21 23:41
368F:推 LarryST: 推!! 11/21 23:45
369F:→ pivotalHarry: 人帥真好 11/21 23:52
370F:推 apa4832: 天啊你真的辛苦了… 11/22 00:09
371F:推 Faye88: 這法通過追求與跟騷才會建立區別 11/22 00:14
372F:推 marshmallowH: 看到最後發現原來是簡大為律師 我有追蹤你…辛苦了 11/22 00:16
373F:噓 dickhole5566: http://i.imgur.com/sot2yBp.jpg 11/22 00:16
374F:推 aresjung: 按推以後可以算便宜一點嗎 11/22 00:27
375F:推 rickey1270: 推 11/22 00:44
376F:推 annieyee: 推 另外不要再說被跟是很帥或很正了 受害人聽了會更不 11/22 00:51
377F:→ annieyee: 舒服 11/22 00:51
378F:推 snow0112: 推 莫名奇妙的變態還真的不小心就會遇到 11/22 00:59
379F:推 dark666: 推,這法令真的沒有偏袒哪個性別 11/22 01:13
380F:→ UYC: 你可以告她妨害名譽(毀謗)啊,不行嗎? 11/22 01:15
381F:推 binlin44: 這個法律真的沒有偏袒哪個性別或許比例上會有一點點差 11/22 01:33
382F:→ binlin44: 異,但是男性被騷擾的情況也確實不在少數。之前就有聽過 11/22 01:33
383F:→ binlin44: 保成某老師下課座高鐵回台北被女同學跟蹤的傳聞...... 11/22 01:33
384F:推 iamkim: 幹根本鬼故事 男孩紙要會保護自己啊啊啊 11/22 01:34
385F:推 gr1031: 好可怕 你真的是衰小到極點 11/22 01:39
386F:推 DIDIMIN: 去上班地點堵人,這超恐怖 ... 11/22 01:50
387F:推 shoinchang: 希望這個法律讓一堆分不清騷擾還是追求的認清現實 11/22 02:00
388F:→ shoinchang: 對方不想跟你互動就是在婉拒了好嗎 11/22 02:00
389F:推 qqqlisa: 推!不分男女遇到這種事情都會很痛苦 11/22 02:05
390F:推 power4444w: 這位追求者太瘋了吧==有夠可怕 11/22 02:27
391F:推 cyrich: 很好恐怖 我昨天才看一部日劇 觸目驚心的純真 那種超恐怖 11/22 03:05
392F:→ cyrich: ! 11/22 03:05
393F:推 iamkim: 父權自助餐仔會忽視這篇 11/22 03:47
394F:→ sonora: 跟騷法要有男性受害者出來講話,推文才會爆 11/22 05:12
395F:推 Aidrux: 真衰啊,版上的噁男麻煩排排站,這篇其實是在講你啊噁男 11/22 08:08
396F:→ Aidrux: ,不會舉手答有逆? 11/22 08:08
397F:推 hawaiigecko: 推! 被害者不分性別 11/22 08:09
398F:推 krit1009: 你的困擾板上肥宅覺得羨慕 11/22 08:28
399F:推 Murloc: 哇 是簡律師啊 11/22 08:39
400F:推 chinhan1216: 你為什麼會知道她臉書 11/22 08:44
401F:推 d120tw: 所以現在先打預防針 先跟鄉民解釋 11/22 08:47
402F:推 egg87: 超可怕的 11/22 08:57
403F:推 cp120420: 我只看到某些噁男在悲憤嫉妒 11/22 09:02
404F:推 abbag: 推 11/22 09:16
405F:噓 rewqasdf: 你的問題 11/22 09:17
406F:→ bbbing: 如果女生先來這發文,也可能版上會先臭幹你個幾噸 11/22 09:18
407F:→ bbbing: 甚至不需要任何證據,指控你們有上過,逼基板就有人會挺 11/22 09:18
408F:推 pinkygirl: 什麼時候這些噁男可以跳脫男女性別 再來談吧 11/22 09:41
409F:推 lapis1999: 很公平 人醜性騷擾對女性也適用 11/22 09:50
410F:推 iamkim: https://i.imgur.com/IQQTBT4.jpg 11/22 09:52
411F:→ mjau24fish: 推 我女被跟騷過 只能改名換工作地址電話烙跑 對方主 11/22 10:00
412F:→ mjau24fish: 管 之後遇到主管騷擾離職都怕他們拿員工資料找我住址 11/22 10:00
413F:推 zeolas: 優文,請問可以轉FB嗎? 11/22 10:10
414F:推 KYOLONG: 那某林? 11/22 10:58
415F:→ bnn: 你看嘛 你這樣分享出來以後大家有這種案子就可以找你了嘛 11/22 11:22
416F:推 bubblerain: 被這種怪人纏上真的很像踩到大便的感覺…很莫名其妙衰 11/22 12:13
417F:→ bubblerain: 到爆 11/22 12:13
418F:推 ting19860427: 推!!!!!如果自己不會做出觸犯跟騷法的事,根本不用 11/22 12:21
419F:→ ting19860427: 擔心這法案通過啊,不懂另一派的人在擔心什麼 11/22 12:21
420F:→ anlick: 誣告支持者都對本篇避而不談 到底誰才是打高空 11/22 12:45
421F:→ bbbing: 你不要靠近那些會誣告人的人就好啦~ 11/22 12:52
422F:推 anlick: 樓上丟下一句 還是對重點避而不談 11/22 12:55
423F:→ bbbing: 我反串的-w-,雖然我覺得那些人真的這樣想 11/22 13:00
424F:推 np75: 然後還有:真的被誤會說清楚就好了,社會性死亡哪有這麼簡 11/22 13:46
425F:→ np75: 單 11/22 13:46
426F:推 RG5678: 推 11/22 13:48
427F:推 myallmind: 推分享討論議題 11/22 13:55
428F:推 louis00548: 推 11/22 14:51
429F:推 cvspka02953: 怕爆加ㄧ 你考慮要不要顧個保鏢之類的… 11/22 15:08
430F:→ bbbing: 人家明確拒絕跟你接觸,你"說清楚"馬上成立重複性動作 11/22 15:16
431F:推 saito2190: 推血淚 11/22 16:29
432F:推 sparklekyu: 看到頭皮發麻 11/22 16:50
433F:推 soyjay: 我以為我在媽佛版看人怖文… 11/22 19:03
434F:推 oj7253: 推 11/22 19:07
435F:推 BloodMoon: 太變態了 11/22 20:05
436F:推 lomenade: 對被騷擾的被害人說人帥真好,或是你長這樣怎麼會被騷擾 11/22 20:11
437F:→ lomenade: ,真的大可不必… 11/22 20:11
438F:推 Lunachen: 好可怕的案例,感謝通過這個法律 11/22 20:20
439F:噓 rickfox: 噓那女的 11/22 21:05
440F:推 losage: 碰到這種盧小小 的真的很噁 11/22 21:18
441F:推 wowhuimay: 好恐怖...希望你早日脫離苦海 11/22 22:06
442F:→ wawa69: 信不信有法律這種人還是一樣囂張 11/22 22:32
443F:→ lme: 被害人要花大量時間精力訴訟還不一定有結果真的很無奈 11/23 00:22
444F:推 qqqqwe15: 她就是有病,真的很可怕 11/23 06:51
445F:→ qqqqwe15: 追到公司,甩都甩不掉 11/23 06:52
446F:推 lotuschao: 真的好可怕QQ 祝你早日脫離苦海 11/23 07:03
447F:推 oyaji5566: 一定很帥 11/23 15:21
448F:推 taxisy: 跟樓上同感 辛苦了 拍拍 11/23 17:23
449F:推 Milesians: 推 11/23 17:52
450F:推 rtyu2836: 跟騷法本來就沒限性別,一堆眼瞎的噁男才不管繼續崩潰 11/23 21:14
451F:→ rtyu2836: 檢討台女 11/23 21:14
452F:→ rtyu2836: 在那邊人帥真好的去吃屎啦幹有夠噁 11/23 21:14
453F:推 tyui0459: 居然還是進行式...恐佈 11/24 01:23
454F:推 kaeun421: 辛苦你了 11/24 21:42
455F:→ pipipa: 推,辛苦了 11/25 12:48
456F:推 jayzhuang: 辛苦律師您了 11/26 16:51
457F:推 july1991: marvel板也有類似的案例 11/28 20:38
458F:推 pttttppttttp: 那些跟騷法通過之後該該叫的 就是變態無誤 11/29 14:43
459F:→ pttttppttttp: 最近太多智障變態跳出來承認自己社交障礙顆顆 11/29 14:43
460F:推 LaoDa5815566: 太猛啦~熊律的戰力真的是十幾年始終如一~有熊我 12/01 09:33
461F:→ LaoDa5815566: 就推 12/01 09:33
462F:推 flatfish2717: 辛苦了! 12/10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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