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ttor ()
看板Boy-Girl
標題Re: [討論] 女友說要跟我借銀行帳戶 該借嗎
時間Mon Oct 18 22:38:42 2021
※ 引述《fantasy14 (我可以看見嗎)》之銘言:
: 女友說要跟我借銀行帳戶
: 叫我去XX銀行開戶
: 辦網路銀行! 跟她一個帳戶做約定
: 她要轉錢進到這個帳戶做投資
: 因為她要領一些補助(一個月約2千塊),
: 不能讓政府知道她有錢
: 她要跟我借這個帳戶投資
: 同時我也會簽個契約說
: 不會動這個帳戶的錢
: 這樣會不會有什麼風險啊
: 因為這個帳戶 等於我這個人
: 萬一出了什麼事情
: 我就要出來負責了
: 她不擔心 我A掉這個帳戶的錢
: 我還擔心 我這個帳戶會不會被她拿去亂搞
: 我問她 那你現在怎麼操作的
: 她說她是用她姐姐的帳戶
: 去做些投資(基金 股票 外匯)
: 我說你就用的好好的 幹嘛換
: 用我的帳戶也沒比較安全呀
看到一些推文讓我想到,幾年前要打個工,是在line上分享我的帳戶,後來就被變成車手
了,帳戶被凍,麻煩死了,還好我記憶力還行,有記住被灌錢之前最後的數字,不然就
連我的錢也會被拿走一部分
值得一提的是,我總覺得法官好像很相信我是清白的,雖然還是有要定我一個幫助詐欺的
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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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142.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oy-Girl/M.1634567925.A.E24.html
※ 編輯: kittor (118.166.142.53 臺灣), 10/18/2021 22:39:33
1F:→ sunskist0831: 不然人頭都沒事 大家都借爽爽 詐騙整天橫著走 10/18 23:17
2F:→ cka: 當然啊 你的錯誤在你隨便給帳號出去 10/18 23:18
你是怎麼知道我是隨便給的?
※ 編輯: kittor (118.166.142.53 臺灣), 10/18/2021 23:22:16
3F:→ j09367: 沒辦法,你要證明自己蠢到沒預見帳戶被當人頭的可能性才 10/18 23:48
4F:→ j09367: 有可能無罪,但現在資訊那麼發達,讓法官相信很難~ 10/18 23:48
所以我最後一段不就說了些什麼
應該一堆人都想不到,為什麼我會說連我的份都有可能會被拿走,然後還被認為有錯誤
呵呵
※ 編輯: kittor (118.166.142.53 臺灣), 10/18/2021 23:51:48
5F:噓 fatman5566: 你就是故意提供帳號幫助犯罪啊 活該有罪 10/19 00:11
要不要先幫證明我是故意的,也麻煩你在事前就知道對方是要犯罪
又是一個看不懂內文的人在推文
※ 編輯: kittor (118.166.142.53 臺灣), 10/19/2021 00:18:48
6F:噓 xtimer: 除非無行為能力人 否則帳戶就是僅個人使用吧 10/19 01:29
7F:→ xtimer: 無論任何理由借出去,然後有犯罪事實,你就是有責任阿 10/19 01:29
8F:→ xtimer: 無論你出借前知不知道會用來犯罪 10/19 01:29
所以是我來犯罪嗎,然後我提供我自己帳號嘛
9F:→ peter98: 你只給帳號就變車手的? 麥騙 車手只要你的帳號又沒用... 10/19 02:25
10F:→ peter98: 你肯定把使用權也交出去了 10/19 02:26
11F:→ peter98: 不然就是你有把多出來的錢領出來 10/19 02:29
12F:→ peter98: 正常人遇到帳戶有大筆資金進來就跑去跟銀行說了 10/19 02:30
13F:→ peter98: 你使用權如果沒交出去 你覺得詐騙集團有怎麼笨? 錢進去 10/19 02:30
14F:→ peter98: 你的帳戶 結果他不能領出來? 沒摳玲 10/19 02:30
15F:→ peter98: 唯一的可能就是你被對方騙說 有甚麼錢進來了 那是業務 10/19 02:32
16F:→ peter98: 賺的錢 你是財管 你要把匯進來的錢領出來給公司 10/19 02:32
17F:→ peter98: 但是這種正常人也不會信 公司的錢就有公司的帳戶 根本 10/19 02:32
18F:→ peter98: 不會找你要帳戶 用膝蓋想就知道有問題的 10/19 02:33
已回你的文了,麻煩邏輯可以清楚些看我可能要說的意思
19F:推 g29186280: 不是提供帳號就=詐欺幫助,訴訟上是有辦法去扳回一城 10/19 03:14
20F:→ g29186280: 的 10/19 03:14
21F:推 roybaboon: 那對方怎麼用卡領錢?所以你的卡呢?就只有錢灌到帳號 10/19 07:57
22F:→ roybaboon: 內而已? 10/19 07:57
所以這篇文有說是他拿我的卡領錢?
23F:噓 xsoho: 真的有失智到.... 10/19 08:02
24F:→ xsoho: 真的有夠低能又死不認錯 10/19 08:02
所以我怎麼沒有被定罪?
25F:噓 JamesChan51: 自己的帳戶本來就有保管好的責任,且只限於本人使用 10/19 08:28
26F:→ JamesChan51: ,不信你去看當初的開戶約定書上的條款,雖然我覺得 10/19 08:28
27F:→ JamesChan51: 沒人會看。所以今天出事了你就是有責任,就算不是故 10/19 08:28
28F:→ JamesChan51: 意也一樣 10/19 08:28
29F:噓 JamesChan51: 不然以後所有人頭戶只要說我不知道,我不是故意的, 10/19 08:30
30F:→ JamesChan51: 不就行了 10/19 08:30
麻煩看到我回P大的文
31F:→ misssquid: 提供帳戶是變成人頭,幫忙領錢運錢才是車手吧。 10/19 08:46
所以提供帳戶給你的至親,你也是變人頭?
32F:噓 harry840304: 特殊註記跟你一輩子 恭喜囉 10/19 08:52
33F:→ harry840304: 除非薪資帳戶 否則以後沒銀行敢給你開戶 10/19 08:53
那又怎麼樣,本人不為台灣經濟
34F:推 chingshunb: 唉呀壞的是詐騙集團那些垃圾~苦主願意出來分享自身經 10/19 08:54
35F:→ chingshunb: 驗很不錯啦。砲火稍歇 10/19 08:54
36F:噓 griffick: 什麼咖配什麼女友 10/19 09:25
什麼東西啊?
37F:→ jt912129: 感覺很看檢察官欸...有遇過人頭完全沒事情的.... 10/19 09:30
38F:噓 nh2238: 你為什麼要幫人家轉錢 這不就是洗錢嗎 還講那麼多 10/19 13:12
又是哪裡看到我幫人轉錢了?
39F:→ Mian1997: 可能做海外代匯款吧,短期多筆資金流入被銀行查到。 10/19 13:25
以上各位的說法就是本人不再為台灣的理由,果然沒錯
※ 編輯: kittor (118.166.144.239 臺灣), 10/19/2021 14:12:29
※ 編輯: kittor (118.166.144.239 臺灣), 10/19/2021 14:13:26
40F:→ zhonghui: 借我騙一下 嘻嘻 10/19 14:20
41F:→ peter98: 中文有待加強 真的 10/19 14:49
42F:→ holisea175: 網路信貸被騙銀行帳戶?這種要證明無罪真的很麻煩。 10/19 14:53
43F:推 pikmin520: 「不為台灣經濟」「不再為台灣」有人看的懂這是要表達 10/19 15:24
44F:→ pikmin520: 什麼嗎?非酸言酸語,我是真的看不懂 10/19 15:24
不重要,和你無關
※ 編輯: kittor (118.166.181.218 臺灣), 10/19/2021 15:27:30
45F:→ osmanthusjo: ...哪裡的文法 10/19 15:34
同上一個回應
※ 編輯: kittor (118.166.181.218 臺灣), 10/19/2021 15:37:57
46F:噓 ratzeial: 活該 10/19 16:00
所以我得到什麼處罰了嗎,要不要說說看
※ 編輯: kittor (118.166.181.218 臺灣), 10/19/2021 16:01:57
47F:噓 pk010507: 你就是很可疑啊 10/19 18:10
48F:噓 k1207152: 應該是虛構故事吧 看起來好像沒匯過款 10/20 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