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lumate (姆咪魯肥宅)
看板Boy-Girl
標題[求助] 「想交女友」很羞恥嗎?
時間Fri Aug 27 15:01:41 2021
前幾天,接到警察局電話,
說我朋友情緒不穩定,精神狀況不太好,
聯絡家人也表示心很累、愛莫能助,
所以問我能不能過去幫忙?
到場了解後,才知道我朋友是去報案的,
因為網路上有人罵他:
就是交不到女朋友,才整天討論一堆仇女議題。
我朋友很生氣,說「交不到女朋友」的前提,
是要「想交女朋友」,
但他根本就不想交女朋友,就算確實交不到又怎樣?
所以他要告那個網友公然侮辱,
因為那個網友的指控,
等於認定「他有想交女朋友」的想法,
這是公然侮辱!
我這朋友是高知識份子, (也確實沒交過女友)
曾唸過兩年的博士班,
只是後來精神狀況不穩定,才被迫休學。
也因此他講的話,有時候邏輯是通的,
但有時候受到病情影響,
會變成似是而非的怪異思考。
因此我其實有點好奇,「想交女朋友」這件事情,
到底算不算一件羞恥的事情,
是在污辱一個人的人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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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5.55.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oy-Girl/M.1630047703.A.513.html
1F:推 STi2011: 我有左轉出去看一下右上角 08/27 15:03
2F:推 namis77: 誰又得罪你了 08/27 15:04
3F:推 yasukotei: 有些人不想交還是交的到r 08/27 15:09
4F:→ Levesque: 沒病識感又一直喊自己精神有問題,又不求醫,到底是想怎 08/27 15:09
5F:→ Levesque: 樣 08/27 15:09
6F:推 jyekid: 我比較好奇朋友的ID 08/27 15:18
7F:推 lindazoro: 其實他是想交男友的,那被說想交男友的確會覺得有點侮 08/27 15:23
8F:→ lindazoro: 辱 08/27 15:23
9F:→ lindazoro: 想交女友== 08/27 15:24
10F:推 namis77: 記得之前某兩個id 因為被桶,跑去別版作亂,不知道誰又惹 08/27 15:25
11F:→ namis77: 你,能追打這麼久也是滿厲害 08/27 15:25
12F:→ yueayase: 回樓上,他自己這樣我覺得比較像精神有問題... 08/27 15:28
13F:→ jerrylin: 所以警察有受理嗎 08/27 15:30
14F:推 kevabc1: 邏輯上真的是通的欸 哈哈哈哈哈 08/27 15:37
15F:推 xulu0: 好想知道法官怎麼判耶,有後續要來發文唷 08/27 15:47
16F:→ t81511270: 好奇你朋友ID 08/27 15:50
17F:→ yueayase: 我也好奇會怎麼判 08/27 15:51
18F:噓 SpanishChun: 你都說他念博士的時候精神異常了,那你還討論他這種 08/27 15:52
19F:→ SpanishChun: 思維是否異常有什麼意義嗎? 08/27 15:52
20F:→ SpanishChun: 因為我實在不知道你問這個純粹是行為探討,還是對你 08/27 15:54
21F:→ SpanishChun: 朋友開嘲諷 08/27 15:54
22F:→ yueayase: 有,他心裡很爽 08/27 15:54
23F:→ yueayase: 基本上會這樣做的人,心裡也怪怪的,應該也是異常 08/27 15:55
24F:→ SpanishChun: 而且警察為什麼會找你這種非家屬? 08/27 15:55
25F:→ yueayase: 我猜啦,他就是被告的當事人吧。不然警察幹嘛找他... 08/27 15:56
26F:推 wingthink: 你要掰,還不如掰他家人聯絡你看看能不能幫忙wwww 08/27 15:57
27F:→ Mittleman: 念到博班很強 08/27 15:58
28F:→ makelove0938: 問他要不要先試著跟初音交往 08/27 15:58
29F:噓 SpanishChun: 所以我覺得這篇文章所敘述的事情都詭異到了極點 08/27 15:59
30F:→ yueayase: 嘛... 正常能量釋放吧。他就是喜歡沒事找事 08/27 16:00
31F:推 OneDrive: 哦哦 又是你阿 08/27 16:06
32F:→ OneDrive: 蠻好笑的 08/27 16:06
33F:推 marktak: 幹又是你 砲輸蘇美比較羞恥 08/27 16:25
34F:噓 sean5236921: 有些人想交男友都不羞恥了 想交女友也要羞恥嗎? 恥 08/27 16:34
35F:→ sean5236921: 力真低^_^ 08/27 16:34
36F:噓 flowerDcup: 跟你分享,德國有案例,一個教授去搭火車,服務人員稱 08/27 16:38
37F:→ flowerDcup: 他先生,不是稱教授,成立公然侮辱 08/27 16:38
38F:噓 work1024: 先承認 08/27 16:39
39F:噓 YAUN: 你就是 08/27 16:45
40F:推 ru8bj6: 疑?不是八卦版?是認真在問? 08/27 16:48
41F:→ jerrylin: yueayase說得有道理 顆顆 08/27 16:49
42F:噓 ll1117: 四肢健全不去當保全,一天到晚想女人 08/27 16:56
43F:噓 viavia2357: 可憐 08/27 17:02
44F:噓 Defence24: 口憐 08/27 17:05
45F:推 Enti: 想是一件事,做也是一件事,他“想“要”做”嗎? 08/27 17:06
46F:推 hsshkisskiss: 又在幻想…. 08/27 18:05
47F:噓 kitake: 扯 08/27 18:20
48F:推 Antares: 你是不是你朋友 08/27 18:33
49F:→ transiency: 沒在反串的話,當事人需要諮商師,甚至精神科醫生,穩 08/27 19:00
50F:→ transiency: 定自己情緒思慮。 08/27 19:00
51F:推 pikmin520: 嗯~詭異到不知道該說什麼 08/27 19:04
52F:→ lolicat: 人生議題欸 要不要去車板問比較快? 08/27 19:07
53F:噓 Kimheeche: 神經病 08/27 19:30
54F:推 philandsam: 一直發仇女文倒是滿有病的 08/27 19:57
55F:噓 joe2233344: 真的要看醫生好嗎 08/27 21:09
56F:噓 lovesm8627: 想交女友(X) 想交男友(O) 08/27 21:10
57F:推 odddriver: =囗= 08/27 21:20
58F:推 NT500: 充其量叫誹謗,不是侮辱 08/27 22:14
59F:推 nonedude: 他覺得是就是阿 但是最後跑法院變成是別人認定 就跟帥哥 08/27 22:41
60F:→ nonedude: 和醜男講同一句話結果只有醜男被告性騷擾一樣 認知不同 08/27 22:41
61F:→ nonedude: 結論就不同 所以現在法律認定性騷擾就是"主觀"認定不舒 08/27 22:41
62F:→ nonedude: 服就能成立 但是你朋友例子沒有條例背書 08/27 22:41
63F:→ Mian1997: 其實可以告毀謗比較容易成立 08/28 08:37
64F:推 randy061: 還蠻可憐的… 會讀書,但不懂社會事… 08/28 17:18
65F:→ sopzip: 想交女友有兩個層面,一是性,二是孤獨 08/29 01:06
66F:→ wavuqu: 朋友的邏輯好像沒毛病 08/30 00:32
67F:噓 howqur: 敘述會不會太虛偽 08/30 01:22
68F:推 rainyjuncus: 我覺得他氣的點是人家說他想交但交不到,他覺得他只 08/30 14:00
69F:→ rainyjuncus: 是沒想交而已、要是想當然交得到,就像唸了書但考不 08/30 14:00
70F:→ rainyjuncus: 好跟不唸書考不好一樣,後者比較不丟臉 08/30 14:00
71F:推 some7259: 蛤? 08/31 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