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10242 (黑田祐司)
看板Boy-Girl
標題Re: [討論] 給朋友提議寫婚前協議書錯了嗎?
時間Fri Mar 2 01:03:06 2018
兩人在一起是要訂好規則沒錯
我認為每對情侶都應該成立一個專屬的立法院
今天兄台的兄弟 簡稱兄兄
這樣的行為就好像擬定了一份條文
然後連逐條審查都沒做就想包裹表決通過
我如果是對方我當然他媽的也要杯葛啊
因為這樣等於是創了先例 你愛通過什麼就通過什麼 搞不好還朝令夕改
我想換作是兄兄 被這樣強姦一定也不願意吧
因為這樣的做法根本一點都不尊重對方啊
訂好的法律過了不久又要修 就像我們的政府一樣
七天假也讓你砍了 又開放什麼鬼彈性啦馬的
這樣一來 無論兄兄婚前說了多麼好聽肉麻的話 在對方耳裡聽起來都是幹話
幹話你懂不懂 心中最軟的那塊
所以這樣的做法是不行的
在逐條審查法案 把法案送交委員會之前
請先舉辦屬於兩個人的公聽會 還有各種衝擊評估報告也做好 這才叫民主 這才叫尊重 不
然就等著被罷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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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tsuku: 突然想起「勞資協議」……03/02 01:05
聽說資方會自律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 編輯: q10242 (59.115.39.215), 03/02/2018 01:07:08
2F:推 lolan015: 推 要也是新人自己訂,原原po是在瞎攪和什麼 03/02 01:16
3F:→ tsuku: 我也不贊成去介入別人家務事 所以我推文叫他跟他朋友結婚XD 03/02 01:17
4F:→ tsuku: 意見這麼多……那換他跟他朋友去結婚 自己去適用這「協議」 03/02 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