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rryat (貢丸)
看板Accounting
標題[請益] 四大之離職時點
時間Thu Feb 21 08:09:05 2019
各位先進前輩大家好!
小弟是去年九月四大報到的新鮮人,
從Q3後一直持續評估自己適不適合這份工作,
最近才真正確定有其他嚮往的領域。
為了不造成其他同事困擾,
預計是做到3月底才離開。
但小弟目前擔心的是,
由於公司政策是每月中發當月月薪,
(所以我要領到當月薪水是沒問題的)
加班費則是下個月中(4月)才能拿到,
所以不知HR是否會以違約金為由,
直接不給我3月的加班費呢?
偏偏3月的加班費又是一筆不小的金額...
想請教各位前輩自身或者周遭的人有無類似的經驗呢?
又或者,應該在甚麼時候提離職才是比較好的選項呢?
謝謝各位前輩,
再拜託你們賜予新鮮人一些寶貴的意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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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cor: 事務所不會欠這塊啦,你沒請完的假和加班等等都會在下個月 02/21 08:11
2F:→ Scor: 給你,離職的話趕快提吧,不然税報人力不好安排 02/21 08:11
3F:→ a8725350729: 怎麼不直接問HR ?? 離職日就會結清 不會欠錢 02/21 08:26
4F:→ bntimlin: 違約金ㄧ般就教育訓練天數薪水返還啦,實際直接問hr,除 02/21 08:38
5F:→ bntimlin: 非你加班費能報到兩萬啦,不然抵ㄧ抵也才幾千上下而已, 02/21 08:38
6F:→ bntimlin: 擔心這還不如趕快準備下份工作 02/21 08:38
7F:推 Chowchingg: 哪間 02/21 11:48
8F:推 chickensam: 某所扣過年終 但我覺得加班費不會扣掉啦 02/21 11:51
9F:推 JoanneChung: 如果是lv 1根本沒差,做的事情有限,外面找也一堆。 02/21 12:01
10F:→ JoanneChung: 真不知道事務所在計較什麼 02/21 12:01
11F:→ bilibulu: 我之前的L1離是分開算的,該給的會給,違約金也會討, 02/21 12:16
12F:→ bilibulu: 不給拿不到任職證明,所以就去調自己的勞工投保明細當在 02/21 12:16
13F:→ bilibulu: 職證明,然後把即時把薪轉帳號清空後再也不回來。但每家 02/21 12:16
14F:→ bilibulu: 作業不太一樣吧,你還是去問一下流程吧,以上是小案例 02/21 12:16
15F:→ bilibulu: 供參。 02/21 12:16
16F:→ Scor: 不用違約金嚇人,大家都進來做個涼季就換工作啦 02/21 13:16
17F:噓 Cactusman: 想走就走 02/21 19:12
18F:推 blackteashop: 違約金跟加班費net,差額入帳 02/21 20:33
19F:→ blackteashop: 以上是D所。 02/21 20:33
20F:推 chickensam: 沒想到還真的有扣的=.= 02/21 23:13
21F:推 puding0713: 違約金與加班費分開結算(跟HR要求),違約金可不繳-以 02/22 18:52
22F:→ puding0713: 上台北D所 02/22 18:52
23F:推 vivik1025: P所分開不會net扣 02/22 22:54
24F:推 scene253: 隨時~~ 02/27 13:54
25F:推 seoiotoshi: anytime 03/09 21:40
26F:→ jerryat: 謝謝各位前輩的熱心協助,小弟的離職後加班費確實照公司 05/14 22:38
27F:→ jerryat: 合約規定被net掉了,但小弟已申請調解並確定公司之預扣有 05/14 22:39
28F:→ jerryat: 違反勞基法26條之事實,所以之後會再向勞工局檢舉。也跟 05/14 22:41
29F:→ jerryat: 學弟妹分享,若調解不成立,想把錢拿回來就只能提訴訟。 05/14 22:44
30F:→ jerryat: 以上幸福所。 05/14 2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