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c (六翼天使‧路西法)
看板XXXXU
標題Re: [情報] 曾經是嘉義大學學生的請看過來!
時間Wed Aug 30 14:16:27 2006
※ [本文轉錄自 Transfer 看板]
作者: sac (六翼天使‧路西法) 看板: Transfer
標題: Re: [情報] 曾經是嘉義大學學生的請看過來!
時間: Wed Aug 30 14:13:02 2006
※ 引述《starjuice (喝吧~ 歲月 乾杯!)》之銘言:
: 因為去年的這篇文不見了,我有問過版主,版主讓我貼的。^^
: 不知道現在還有沒有在收。
: 這筆錢呢,就是在一入學的時候,註冊單上註名的「學生活動費」共2800元。
: 一次就收齊四年份...還是印在註冊單上強迫收取!
: 活動嘛是辦得不錯,可是也不是每一項都讓人有興趣吧...
: 而且這樣強迫收取很霸道耶...
: ====================================================================
事實上嘉義大學這麼做早已觸法,「學生會費」是不得強制徵收的。
雖然嘉義大學校方辯稱這筆2800元是「學生活動費」,而非「學生會費」。
(明眼人都知道嘉義大學在歪理強辯...但嘉義大學行政人員早習以為常)
但從改制以來,學生不知是太過敦厚還是校方太過強勢。
這筆註冊單上強迫收取的「學生會費」,完全沒有人向教育局申訴。
若哪位轉學生或大一新生膽子比較大又不怕事的,請救嘉義大學學生於水火吧。
以下是關於「學生會費」的高教司公文回覆:
信件編號:200608160087
收文文號:0950911516
承辦單位:高等教育司
回覆內容:
您好,所陳問題,敬答復如后:
一、
依94年12月28日修正公布之大學法第33條第 3項規定,學生為學生會當然會員,
學生會得向會員收取會費;學校應依學生會請求代收會費。準此,學生會雖可自行
或透過學校向學生收取會費,但因大學法並未規定學生有繳交義務,本部旋即於95
年1月20日邀請各大學召開「研商大學法修正後各校應辦事項第2次會議」,即決議
並函知各大學,向學生收取會費,應本於自由繳交原則,並不得列為完成註冊程序
之必要條件;同時本部亦於大學法施行細則(95年8月16日修正發布)第26條第2項,
規定學生會收取會費或學校依學生會請求代收會費,不得列為學生完成註冊程序之
必要條件。準此,本部並無行政怠惰等情事,合先敘明。
二、
台端如發現有特定學校強制要求學生繳交學生會費,歡迎來函檢舉,本部將立即
處理,以維學生權益。
謝謝您的來信
自己的權利自己爭取,如果嘉大的學生都被欺壓慣了。
那麼旁人也不便打擾各位被欺壓的樂趣~
: 資格:曾為嘉大的學生
: 金額:大二:2100
: 大三:1400
: 大四:700
: 須帶證件
: 1.轉學修業證明書影本
: 2.郵局帳簿正面影本
: 3.嘉大的學生證影本(或新學生證..不過應該沒有)
: ☆☆若有缺 可試著向嘉大凹凹看 最好是有身分證明文件
: 如果已經把修業證明書正本交出,(當然 你有修業證明書就表示你沒有學生證了)
: 那就試著跟教務處凹凹看,拿當初辦轉學手續的過程單子(一張三聯單)出來影印。
: 因為我就是這麼做的(還好那時候沒遇到教務處的死魚臉公務員...)。
: 至於我的學生證又是怎麼生出來的...
: 那是我之前有拍照起來作為紀念用,就直接黑白列印出來當作影本。
: 在嘉義大學,離校手續跑完,修業證明拿到,就要同時把學生證繳回了。
: 地點 嘉義大學蘭潭校區學生活動中心二樓 學生會
: 如果必要,教務處也要跑一趟(其實也沒離得很遠,就還好)
: 時間 8:00~19:00 六日除外
: 備註 趕快去退
: 電話 (05)271-7061
: 至於其他幾個校區,就請洽該校區的學生會。
: 我只知道蘭潭學生會,其他校區的別問我啊。
: 聽說開學之後錢會匯到自己郵局戶頭
: 不過本子不在我這,所以我也不知道到底我等了多久...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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