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c (六翼天使‧路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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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情报] 曾经是嘉义大学学生的请看过来!
时间Wed Aug 30 14:16:27 2006
※ [本文转录自 Transfer 看板]
作者: sac (六翼天使‧路西法) 看板: Transfer
标题: Re: [情报] 曾经是嘉义大学学生的请看过来!
时间: Wed Aug 30 14:13:02 2006
※ 引述《starjuice (喝吧~ 岁月 乾杯!)》之铭言:
: 因为去年的这篇文不见了,我有问过版主,版主让我贴的。^^
: 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在收。
: 这笔钱呢,就是在一入学的时候,注册单上注名的「学生活动费」共2800元。
: 一次就收齐四年份...还是印在注册单上强迫收取!
: 活动嘛是办得不错,可是也不是每一项都让人有兴趣吧...
: 而且这样强迫收取很霸道耶...
: ====================================================================
事实上嘉义大学这麽做早已触法,「学生会费」是不得强制徵收的。
虽然嘉义大学校方辩称这笔2800元是「学生活动费」,而非「学生会费」。
(明眼人都知道嘉义大学在歪理强辩...但嘉义大学行政人员早习以为常)
但从改制以来,学生不知是太过敦厚还是校方太过强势。
这笔注册单上强迫收取的「学生会费」,完全没有人向教育局申诉。
若哪位转学生或大一新生胆子比较大又不怕事的,请救嘉义大学学生於水火吧。
以下是关於「学生会费」的高教司公文回覆:
信件编号:200608160087
收文文号:0950911516
承办单位:高等教育司
回覆内容:
您好,所陈问题,敬答复如后:
一、
依94年12月28日修正公布之大学法第33条第 3项规定,学生为学生会当然会员,
学生会得向会员收取会费;学校应依学生会请求代收会费。准此,学生会虽可自行
或透过学校向学生收取会费,但因大学法并未规定学生有缴交义务,本部旋即於95
年1月20日邀请各大学召开「研商大学法修正後各校应办事项第2次会议」,即决议
并函知各大学,向学生收取会费,应本於自由缴交原则,并不得列为完成注册程序
之必要条件;同时本部亦於大学法施行细则(95年8月16日修正发布)第26条第2项,
规定学生会收取会费或学校依学生会请求代收会费,不得列为学生完成注册程序之
必要条件。准此,本部并无行政怠惰等情事,合先叙明。
二、
台端如发现有特定学校强制要求学生缴交学生会费,欢迎来函检举,本部将立即
处理,以维学生权益。
谢谢您的来信
自己的权利自己争取,如果嘉大的学生都被欺压惯了。
那麽旁人也不便打扰各位被欺压的乐趣~
: 资格:曾为嘉大的学生
: 金额:大二:2100
: 大三:1400
: 大四:700
: 须带证件
: 1.转学修业证明书影本
: 2.邮局帐簿正面影本
: 3.嘉大的学生证影本(或新学生证..不过应该没有)
: ☆☆若有缺 可试着向嘉大凹凹看 最好是有身分证明文件
: 如果已经把修业证明书正本交出,(当然 你有修业证明书就表示你没有学生证了)
: 那就试着跟教务处凹凹看,拿当初办转学手续的过程单子(一张三联单)出来影印。
: 因为我就是这麽做的(还好那时候没遇到教务处的死鱼脸公务员...)。
: 至於我的学生证又是怎麽生出来的...
: 那是我之前有拍照起来作为纪念用,就直接黑白列印出来当作影本。
: 在嘉义大学,离校手续跑完,修业证明拿到,就要同时把学生证缴回了。
: 地点 嘉义大学兰潭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二楼 学生会
: 如果必要,教务处也要跑一趟(其实也没离得很远,就还好)
: 时间 8:00~19:00 六日除外
: 备注 赶快去退
: 电话 (05)271-7061
: 至於其他几个校区,就请洽该校区的学生会。
: 我只知道兰潭学生会,其他校区的别问我啊。
: 听说开学之後钱会汇到自己邮局户头
: 不过本子不在我这,所以我也不知道到底我等了多久...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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