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nggo (吃淹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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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情報] 教育部通過6所師院改名教育大學
時間Wed Jul 20 20:44:04 2005
http://epaper.edu.tw/news/940720/940720a.htm
教育部審查通過同意6所師範學院改名教育大學
2005.07.20(三)
發稿單位:中教司
單位聯絡人:蔡馥嬪
聯絡電話:23565540
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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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多年的師範學院改名教育大學之路,終於在今(20)日由教育部部長杜正勝同意6所師
範學院的轉型發展計畫及改名教育大學,正式定名為國立花蓮教育大學、國立台中教育大
學、國立屏東教育大學、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國立新竹教育大學及台北市立教育大學。
杜部長表示,這次師範學院改名教育大學是定位在「轉型發展與整合發展並重」,未來各
教育大學的師資培育學生,將於96學年度完成調降至50%以下,另外50%則培育具有卓越競
爭力的非師培生。這是師範體系繼民國50年的「師範」改名「師專」、76年「師專」改「
師院」及80年的「省立」改為「國立」,另一個全新的里程碑。
以下依次就改名教育大學之必要性,教育部之具體作為、教育部審查通過師院改名教育大
學之原則與重點、教育部審查通過6所師範學院改名教育大學之原因、教育部於6所師範校
院改名教育大學後之督導與協助措施及6所師範學院改名教育大學之預期效益等六方面臚
列如下:
一、改名教育大學之必要性
(一)多元儲備師資培育制度,需有穩定專業的中堅力量。
(二)維護師範學院傳統、優質之優勢,提昇競爭力。
(三)配合師資培育數量規劃及國家社會發展需求,師範學院亟需轉型與整合發展。
二、教育部之具體作為
從民國93年起共歷經三個階段,由教育部邀集歷史、管理、工程、科學及教育等不同背景
專家學者組成指導委員會或審查小組,共歷經10次審查會議及實地訪視,並給予多項改進
建議:
(一)第一階段:組成「師範校院轉型發展指導委員會」
主要任務為輔導師範學院改名教育大學;成立師範校院轉型發展指導委員會及建立師範校
院轉型發展之方向及原則,決議三年調減師培生至50%以下(詳如下表)。
學校別
93年
94年
95年
96年
1
國立花蓮師範學院
844(100%)
459(54%)
474(56%)
312(37%)
2
國立台中師範學院
776(100%)
625(81%)
485(63%)
345(45%)
3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
747(100%)
553(74%)
355(48%)
260(35%)
4
國立台北師範學院
1156(100%)
799(69%)
651(56%)
462(40%)
5
國立新竹師範學院
857(100%)
510(60%)
313(37%)
266(31%)
6
台北市立師範學院
866(100%)
576(67%)
459(53%)
319(37%)
合計
5246(100%)
3522(67%)
2737(52%)
1964(37%)
(二)第二階段:組成「師範學院改名教育大學變更審議委員會」
主要任務為進行國立台北師範學院等6校改名教育大學之審查作業;同意通過初審並進行
實地會勘逐校實地會勘後並同意鑒請行政院同意成立改大籌備處。
(三)第三階段:組成「國立台北師範學院等6校轉型發展暨整合發展計畫審查小組」
成立轉型發展暨整合發展計畫審查小組,審查小組經2次會議細緻審酌,同意6所師範學院
改名教育大學。
三、教育部審查通過師院改名教育大學之原則與重點
(一)審查原則:轉型發展與整合發展兼顧並重。
(二)審查重點:
符合「大學及分部設立標準」。
轉型發展檢核主題與指標部分,共計學校定位與特色發展、院、系所調整、申設計畫、學
校組織調整、學生結構調整、課程規劃、師資結構調整與增強及提昇學術表現等7大主題
,共計14個指標。
整合發展檢核指標部分。
1
擇定一至二所整合發展學校。
2
完成校內整合發展共識擬提整合發展計畫綱要(含整合發展願景、整合發展SWOT分析及
推動構想含期程)並經校務會議通過。
3
提具與整合發展對象溝通、協調之會議紀錄。
4
組成轉型暨整合發展諮詢委員會。
四、教育部審查通過6所師範學院改名教育大學之原因
杜正勝部長說明,這次師範學院改名教育大學的過程中,指導委員及學校都非常用心,教
育部審查通過6所師範改名教育大學之原因如下:
(一)轉型發展:
1、組織再造:各校均已精簡行政組織、提升行政效率,平均每校整合簡併一級單位達1/3
之多。
2、系所調整:各校均已調整減少師培學系,配合國家、社會的需要,改設具有競爭力之
非師資培育系所,師資培育學系能結合九年一貫課程的領域教學發展。
3、課程規劃:各校均已重整零碎課程、建構具有核心能力的新課程,增設就業專長學程
。
4、教師增能:各校均已規劃提升教師教學能力及學術研究成果,鼓勵教師發展第二專長
。
5、特色營造:各校均依據傳統特色、區域需要、教師專長發展營造新世紀教育大學。
(二)整合部分:
貫徹行政院與教育部整合發展之政策,各校依教育部訂定之整合發展檢核指標辦理,並均
符合整合原則、研訂計畫、溝通協調與審查通過。
各校依據整合發展指標,積極推動與鄰近大學整合發展(詳如下表)
學校別
整合對象
1
國立台北師範學院
國立台灣大學
2
國立新竹師範學院
國立清華大學或國立交通大學
3
國立台中師範學院
國立中興大學
4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
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
5
國立花蓮師範學院
國立東華大學
6
台北市立師範學院
台北市立體育學院
五、教育部於6所師範校院改名教育大學後之督導與協助措施
杜正勝部長希望這6所教育大學在改名之後有更大的發展、更具國際競爭力,特別在師資
培育及國家教育的責任賦予高度的期許。教育部將會加強以下策略,吸引優秀人才進入師
資培育領域,包括:
(一)督導措施:
轉型發展相關措施,教育部於半年後進行實地訪視檢核。
整合發展依各校整合對象及整合期程定期協調促成。
(二)協助措施:
推動卓越師資培育計畫:補助學校教學設施及提供優秀學生獎學金。
增強國際競爭力:專案辦理國際交流活動、積極招收外籍學生。
成立教育大學策略聯盟:加強各校學生互相選課、學校資源共享、合組大型研究團隊。
提供各該校教師專長增能獎勵措施及經費補助,以提昇其體質。
六、6所師範學院改名教育大學之預期效益
(一)符合公平性:6所師範學院均符合大學及分部設立標準之規定,應比照我國相當規
模之技術學院、私立學院改大。
(二)符合經濟性:以現有規模申請改名,並不因改名而增加政府財政負擔。
(三)吸引優秀學子從事教職行列:改名教育大學具有象徵性意義,符合社會價值期望,
有利於往後招生錄取到資質較佳的學生,從而可保持師資一定素質。
(四)提昇師範校院競爭力:學校發展領域及層次提升擴大後,有利於各校與國內外大學
校院加強學術合作與交流。
(五)利於整併:對於與鄰近學校協調整合時較能受到平等之對待,更有助於整併工作之
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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