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dowh (於是。)
看板underwear
標題Re: 最近的專櫃小姐好奸詐啊
時間Thu May 18 23:57:21 2006
在我的印象中是..
在百貨公司買東西..想退換物品..
只要拿著發票和買來的衣物..
(吊牌已拆也沒關係..只要它完整..)
回到購買的櫃..都可以換的..
(認真)
我找了一下..
在消費者保護板(consumer)的
10-7-1和2有相關文章可參考
1有提到..新光三越公司有規定七天內可退貨
(到你買東西的專櫃,7天以內,帶發票跟完整物品,如果是刷卡要帶信用卡)
如果遇櫃姐為難
可參考2
(僅供參考..)
以上。
※ 引述《pinjin (pinjin)》之銘言:
: 最近去站前的戴安芬買內衣
: 因為試穿時 小姐幫我調整後反而穿起來有一點怪怪的 有一點不舒服
: 但是因為態度不錯 而且當時快打烊了
: 所以我沒有多想就買了
: 結果我回到家才發現
: 專櫃小姐趁我不注意時
: 把所有衣褲的吊牌都拆了
: 當下感覺很差
: 萬一我再試一次發現穿起來還是怪怪的想換
: 或者她拿錯尺寸(這種情形有發生過 衣褲都拿錯 囧)
: 那吊牌都拆了我還能拿去換嗎
: 其實這種事幾個月前也發生過
: 當時也蠻不爽的
: 不過那次是在別家百貨別的櫃 有一段時間了記不清楚
: 感覺很差勁
: 擅自把吊牌都拆了是想免除客人要求退換貨的麻煩吧!?
: (雖然顧客不見得會回去要求退換貨
: 但是這種作法真的很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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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fianceetaco:如果是週年慶或特賣會的也可以嗎 05/19 23:50
2F:推 poofbee:當然可以阿 05/20 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