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dowh (於是。)
看板underwear
标题Re: 最近的专柜小姐好奸诈啊
时间Thu May 18 23:57:21 2006
在我的印象中是..
在百货公司买东西..想退换物品..
只要拿着发票和买来的衣物..
(吊牌已拆也没关系..只要它完整..)
回到购买的柜..都可以换的..
(认真)
我找了一下..
在消费者保护板(consumer)的
10-7-1和2有相关文章可参考
1有提到..新光三越公司有规定七天内可退货
(到你买东西的专柜,7天以内,带发票跟完整物品,如果是刷卡要带信用卡)
如果遇柜姐为难
可参考2
(仅供参考..)
以上。
※ 引述《pinjin (pinjin)》之铭言:
: 最近去站前的戴安芬买内衣
: 因为试穿时 小姐帮我调整後反而穿起来有一点怪怪的 有一点不舒服
: 但是因为态度不错 而且当时快打烊了
: 所以我没有多想就买了
: 结果我回到家才发现
: 专柜小姐趁我不注意时
: 把所有衣裤的吊牌都拆了
: 当下感觉很差
: 万一我再试一次发现穿起来还是怪怪的想换
: 或者她拿错尺寸(这种情形有发生过 衣裤都拿错 囧)
: 那吊牌都拆了我还能拿去换吗
: 其实这种事几个月前也发生过
: 当时也蛮不爽的
: 不过那次是在别家百货别的柜 有一段时间了记不清楚
: 感觉很差劲
: 擅自把吊牌都拆了是想免除客人要求退换货的麻烦吧!?
: (虽然顾客不见得会回去要求退换货
: 但是这种作法真的很机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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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fianceetaco:如果是周年庆或特卖会的也可以吗 05/19 23:50
2F:推 poofbee:当然可以阿 05/20 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