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vbird (vv)
看板tutor
標題[公告] 新增板規 7
時間Wed Nov 12 22:01:33 2014
制定原由:
長期原因:
tutor 板每隔幾年就會出現一到兩個使用者, 完全無視板主的警告,
以各種方式干擾板務的運作以及板上討論的進行
例如: 引戰, 人身攻擊, 離題閒聊等...
而這些使用者在屢次警告後, 因為沒有針對性的板規, 而只能以特案處理
以避免造成其他正常使用者因為這種惡意使用者, 而被影響
happy138 在水桶之後, 到組務板要求不該以警告來處理他,
只能以板規處理此案, 所以只好訂定板規 7 針對此種使用者
考慮因素:
1. 正常使用者不該因為此種惡意使用者受影響
2. 此種惡意使用者在屢勸不聽的狀況下,
塵該受到對應的處置
板規 7 不受歡迎名單處理細則
1. 當出現使用者以引戰或是人身攻擊等各種方式, 造成板務運作出現問題,
或是看板討論受到明顯影響(簡稱鬧板), 板主會以[公告]方式勸告
2. 同一位使用者勸告兩次後無效(不管是否改變鬧板方式), 將列入列入不受歡迎名單
3. 列入不受歡迎名單的使用者, 將不再經公告警告, 直接水桶處理
4. 水桶日期將會以累犯的次數, 不斷加倍
3天-> 1周 -> 2 周 -> 1 個月 -> 2 個月 -> 4 個月 -> 8 個月(依此類推)
5. 此板規因為由板主心證, 所以更換板主時, 需重新投票確認
公告三天, 開放討論後, 記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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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vvbird (175.180.94.87), 11/12/2014 22:01:57
1F:推 YHank: 板主新苦了 11/12 22:05
※ 編輯: vvbird (175.180.94.87), 11/12/2014 22:05:40
2F:→ YHank: *辛苦 11/12 22:05
3F:→ KDDKDD: 建議再增加退文 否則會換去別的板鬧 11/12 22:07
4F:推 ptter56: 辛苦了 11/12 23:04
5F:推 Bluetease: 支持啊!三天後如果我沒能上線請把我算支持票! 11/12 23:06
6F:推 kinway: 辛苦了~~ 11/13 00:23
7F:推 combine0415: 大推 這種人真的該好好處理一下 不然還真的以為地球 11/13 07:14
8F:→ combine0415: 繞她轉 11/13 07:14
9F:推 math999: 建議相關推文者也是否同樣比照辦理 11/13 14:12
10F:→ math999: 而且每次事件都要公告警告名單,而不是自由心證。並成立 11/13 14:12
11F:→ math999: 推文違規檢舉區 11/13 14:12
12F:→ math999: 避免過度情緒的言論 11/13 14:12
13F:推 diego99: 何謂過度情緒的言論? 賭雞排算嗎?@@ 11/13 14:37
14F:→ diego99: 此篇版主已經說明會如何實作,說的很清楚了。 11/13 14:38
15F:→ akida: 同上,何謂過度?其「度」為何?檢舉是否必然成立? 11/13 15:42
16F:→ akida: 成立與否由誰判定? 11/13 15:42
17F:推 LeonYo: 板規"7"耶, 那何來tutor版無版規說? 11/13 17:11
18F:推 doom8199: 建議版主放鬆該條例, 以免執行上因現實因素考量而有兩難 11/15 12:55
19F:→ doom8199: 例如 <1> "N天" 以內勸告兩次無效才進名單 11/15 12:56
20F:→ doom8199: <2> 已在名單裏頭的 id, 要如何才能從名單中剃除 11/15 12:58
21F:→ doom8199: 另外 若 A引戰, 但B有人身攻擊語言, B 是否也需警告? 11/15 13:00
22F:→ doom8199: 以及 A的文章(未引戰), 導致 B & C 的戰火而洗版 11/15 13:02
23F:→ doom8199: B & C 是否也需警告? 11/15 13:03
這部份我有想過,
但是, 一旦寫得太細, 要嘛, 就是對那些存心鬧板的人沒有約束力
要嘛就變成束縛到正常使用的板友
我說過, 如果不是因為有人存心鬧板,
基本上, 不針對人的筆戰我是樂於見到的
這也是為什麼我一直以來都不願意把它訴諸板規而是用公告的原因
以我管 tutor 板到現在, 也不過就是三、四個人而已
如果不是 happy138 到組務板要求要板規
其實說真的, 我還是比較傾向於用公告處理
※ 編輯: vvbird (175.180.94.87), 11/15/2014 14:47:22
24F:推 happy138: 你版規還不是等於沒版規,很沒救欸 11/16 15:17
25F:推 KDDKDD: 所謂無板規 我倒覺得寫得很清楚 另外是板非版 11/16 15:19
26F:推 KDDKDD: 你可以寫長篇大論來反對呀 而不是丟個無板規就想說服別 11/16 15:23
27F:→ KDDKDD: 人 您不是自誇是法醫雙學士 用道理"說服"人 這不是很簡 11/16 15:24
28F:→ KDDKDD: 單的事嗎? 11/16 15:24
29F:推 pickapicka: 開口閉口沒救、渣.....水準之高呀..... 11/16 17:22
30F:→ pickapicka: 推文裡面說人沒救,算是人身攻擊吧? 11/16 17:23
31F:推 KDDKDD: 那個給板主認定就好 11/16 17:29
32F:推 pickapicka: 很開心投票時間快到了..... 11/16 17:30
33F:推 diego99: 要看happy是認為版沒救、人沒救,或是其他東西沒救。 11/16 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