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vbird (vv)
看板tutor
标题[公告] 新增板规 7
时间Wed Nov 12 22:01:33 2014
制定原由:
长期原因:
tutor 板每隔几年就会出现一到两个使用者, 完全无视板主的警告,
以各种方式干扰板务的运作以及板上讨论的进行
例如: 引战, 人身攻击, 离题闲聊等...
而这些使用者在屡次警告後, 因为没有针对性的板规, 而只能以特案处理
以避免造成其他正常使用者因为这种恶意使用者, 而被影响
happy138 在水桶之後, 到组务板要求不该以警告来处理他,
只能以板规处理此案, 所以只好订定板规 7 针对此种使用者
考虑因素:
1. 正常使用者不该因为此种恶意使用者受影响
2. 此种恶意使用者在屡劝不听的状况下,
尘该受到对应的处置
板规 7 不受欢迎名单处理细则
1. 当出现使用者以引战或是人身攻击等各种方式, 造成板务运作出现问题,
或是看板讨论受到明显影响(简称闹板), 板主会以[公告]方式劝告
2. 同一位使用者劝告两次後无效(不管是否改变闹板方式), 将列入列入不受欢迎名单
3. 列入不受欢迎名单的使用者, 将不再经公告警告, 直接水桶处理
4. 水桶日期将会以累犯的次数, 不断加倍
3天-> 1周 -> 2 周 -> 1 个月 -> 2 个月 -> 4 个月 -> 8 个月(依此类推)
5. 此板规因为由板主心证, 所以更换板主时, 需重新投票确认
公告三天, 开放讨论後, 记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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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vvbird (175.180.94.87), 11/12/2014 22:01:57
1F:推 YHank: 板主新苦了 11/12 22:05
※ 编辑: vvbird (175.180.94.87), 11/12/2014 22:05:40
2F:→ YHank: *辛苦 11/12 22:05
3F:→ KDDKDD: 建议再增加退文 否则会换去别的板闹 11/12 22:07
4F:推 ptter56: 辛苦了 11/12 23:04
5F:推 Bluetease: 支持啊!三天後如果我没能上线请把我算支持票! 11/12 23:06
6F:推 kinway: 辛苦了~~ 11/13 00:23
7F:推 combine0415: 大推 这种人真的该好好处理一下 不然还真的以为地球 11/13 07:14
8F:→ combine0415: 绕她转 11/13 07:14
9F:推 math999: 建议相关推文者也是否同样比照办理 11/13 14:12
10F:→ math999: 而且每次事件都要公告警告名单,而不是自由心证。并成立 11/13 14:12
11F:→ math999: 推文违规检举区 11/13 14:12
12F:→ math999: 避免过度情绪的言论 11/13 14:12
13F:推 diego99: 何谓过度情绪的言论? 赌鸡排算吗?@@ 11/13 14:37
14F:→ diego99: 此篇版主已经说明会如何实作,说的很清楚了。 11/13 14:38
15F:→ akida: 同上,何谓过度?其「度」为何?检举是否必然成立? 11/13 15:42
16F:→ akida: 成立与否由谁判定? 11/13 15:42
17F:推 LeonYo: 板规"7"耶, 那何来tutor版无版规说? 11/13 17:11
18F:推 doom8199: 建议版主放松该条例, 以免执行上因现实因素考量而有两难 11/15 12:55
19F:→ doom8199: 例如 <1> "N天" 以内劝告两次无效才进名单 11/15 12:56
20F:→ doom8199: <2> 已在名单里头的 id, 要如何才能从名单中剃除 11/15 12:58
21F:→ doom8199: 另外 若 A引战, 但B有人身攻击语言, B 是否也需警告? 11/15 13:00
22F:→ doom8199: 以及 A的文章(未引战), 导致 B & C 的战火而洗版 11/15 13:02
23F:→ doom8199: B & C 是否也需警告? 11/15 13:03
这部份我有想过,
但是, 一旦写得太细, 要嘛, 就是对那些存心闹板的人没有约束力
要嘛就变成束缚到正常使用的板友
我说过, 如果不是因为有人存心闹板,
基本上, 不针对人的笔战我是乐於见到的
这也是为什麽我一直以来都不愿意把它诉诸板规而是用公告的原因
以我管 tutor 板到现在, 也不过就是三、四个人而已
如果不是 happy138 到组务板要求要板规
其实说真的, 我还是比较倾向於用公告处理
※ 编辑: vvbird (175.180.94.87), 11/15/2014 14:47:22
24F:推 happy138: 你版规还不是等於没版规,很没救欸 11/16 15:17
25F:推 KDDKDD: 所谓无板规 我倒觉得写得很清楚 另外是板非版 11/16 15:19
26F:推 KDDKDD: 你可以写长篇大论来反对呀 而不是丢个无板规就想说服别 11/16 15:23
27F:→ KDDKDD: 人 您不是自夸是法医双学士 用道理"说服"人 这不是很简 11/16 15:24
28F:→ KDDKDD: 单的事吗? 11/16 15:24
29F:推 pickapicka: 开口闭口没救、渣.....水准之高呀..... 11/16 17:22
30F:→ pickapicka: 推文里面说人没救,算是人身攻击吧? 11/16 17:23
31F:推 KDDKDD: 那个给板主认定就好 11/16 17:29
32F:推 pickapicka: 很开心投票时间快到了..... 11/16 17:30
33F:推 diego99: 要看happy是认为版没救、人没救,或是其他东西没救。 11/16 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