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2846972926 (楊桃)
看板tutor
標題[閒聊] 家教網限女生
時間Wed Aug 15 12:50:24 2012
小弟對法律實在不怎麼內行
不知道版上的大大是否能為我解答
許多家教網都不肯把家長限女生的條件打出來
導致我們打了許多電話 結果家長根本不要你
有什麼情況可以告他們嗎
例如性別歧視之類的
不然就直接大方說限女性阿........
這樣真的很困擾 浪費一堆電話錢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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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139.225
1F:→ f12747:就是因為法律規定才不能打出限女 08/15 12:54
2F:推 Sswatt:沒辦法 這條法律真的是很無言 完全沒意義 08/15 12:56
3F:→ b2846972926:那這樣對家教老師也太不公平了吧 08/15 12:59
4F:→ b2846972926:法律規定這樣 但是他們實際上還是限女生阿 08/15 12:59
5F:推 Sswatt:所以說這法律很無言阿 只會製造更多麻煩而已 08/15 13:00
6F:→ Sswatt:對家教老師是種困擾沒錯 要怪也只能怪定法律的人 08/15 13:02
7F:推 ALegmontnick:可是不定只會更糟吧. 不覺得這條法律不好 08/15 13:08
8F:→ ALegmontnick:就跟基本工資提高,看似無意義.對很多工作卻是保障 08/15 13:09
9F:推 Sswatt:基本工資提高 有實質幫助阿 資方又沒有漏洞可鑽 08/15 13:11
10F:→ Sswatt:規定不能限制性別 資方只要不明講就好 來暗的不是一樣嗎 08/15 13:12
11F:→ Sswatt:一樣的結果 那何必還要製造出中間不必要的過程 08/15 13:13
12F:→ Sswatt:而且浪費的時間跟金錢主要都是在勞方 08/15 13:14
13F:→ Sswatt:徵才廣告不寫限制性別 不寫限制年齡 08/15 13:14
14F:→ Sswatt:結果等到面試的時候再就把那先人刷掉\就好了 08/15 13:15
15F:→ Sswatt:有差嗎 08/15 13:15
16F:→ Sswatt:打錯字 @@ 那些人 08/15 13:15
17F:→ Sswatt:你覺得不規定會更糟 我倒覺得規定根沒規定一樣(以結果來說) 08/15 13:17
18F:→ f12747:真要避免法規,家長可以不和你說他限女,但直接說就是不想 08/15 14:14
19F:→ f12747:請你來當老師。 08/15 14:15
20F:推 goshfju:找別的吧 總比約好時間你都要出門了 才莫名其妙忽然傳 08/15 15:27
21F:→ goshfju:簡訊用性別打你槍好 08/15 15:27
22F:推 jollic:不得性別歧視這條規定又並非只針對"家教"這一職業規定,對 08/15 17:15
23F:→ jollic:其他公司行號來說,這法律確實有其意義。 08/15 17:16
24F:推 Bonboo:家教跟一般公司行號不一樣 08/15 17:34
25F:→ Bonboo:家教是在家長的家裡面上課 而公司行號是公眾場合 08/15 17:34
26F:→ Bonboo:自己的家要誰進來 為什麼自己不能選擇呢? 08/15 17:35
27F:→ Bonboo:性別歧視這對多數行業而言是可行的 08/15 17:35
28F:→ Bonboo:可對家教來說 卻有點窒礙難行 08/15 17:35
29F:→ Bonboo:家長他不要男生就是不要男生 管你法律條文 08/15 17:36
30F:→ Bonboo:難道你要去告家長嗎? 08/15 17:36
31F:→ Bonboo:多數人聽到家長要男生 還不就是摸摸鼻子認了 08/15 17:36
32F:→ Bonboo:找下一個case還比較實際 08/15 17:37
33F:推 Sswatt:jollic 我上面講的有關徵才廣告的事情 難道是單指家教? 08/15 19:03
34F:→ Sswatt:如果一間公司真的不想請哪種人 有很多方法可以辦到的 08/15 19:04
35F:→ Sswatt:表面上不講有限制性別 限制年齡 08/15 19:04
36F:→ Sswatt:實際上還是依這些條件篩選來應徵的人 這樣有什麼意義 08/15 19:05
37F:→ Sswatt:就算對某些公司有意義 那也是犧牲更多人的權益換來的 08/15 19:05
38F:推 jollic:法律的規定本來就是這樣,規定是死板的,但人是複雜的,想 08/15 19:40
39F:→ jollic:拿幾句話就限制住人的行為本來就是難以達成。 08/15 19:41
40F:→ jollic:套用同樣的觀點,勞基法明定了基本工時的上限,但有多少公 08/15 19:42
41F:→ jollic:司假責任制之名,使員工的工時超過了上限;消保法規定賣家 08/15 19:43
42F:→ jollic:有義務主動告訴買家產品的所有資訊,又有多少賣方真的做到 08/15 19:44
43F:→ jollic:了這樣的要求?既然這些法條都無法落實,難以舉證,那乾脆 08/15 19:45
44F:→ jollic:全砍掉好了,因此未來我們將生活在永遠的性別歧視、資方壓 08/15 19:46
45F:→ jollic:詐、商人欺瞞的社會,卻無法申訴只能乖乖接受,這樣真的比 08/15 19:47
46F:→ jollic:較好嗎?至少我不認為。 08/15 19:47
47F:→ jollic:所以究竟是法條有問題,還是本該守法的人有問題呢?我這樣 08/15 19:49
48F:→ jollic:說並不代表法條無可撼動,而是如果有同樣能夠維持該法條之 08/15 19:49
49F:→ jollic:立意且更能落實及約束的法規出現,我會更加歡迎它,只是現 08/15 19:51
50F:→ jollic:在的立法者腦袋有限還未能提供較良善的法律規定罷了 08/15 19:52
51F:推 Sswatt:規定基本工時 即使實際上還是有人不遵守 至少沒有造成 08/15 19:59
52F:→ Sswatt:額外的困擾 08/15 19:59
53F:→ Sswatt:但規定不能公開限制性別 除了沒有實質幫助外 08/15 19:59
54F:→ Sswatt:還產生額外的麻煩 這是最大的差別 08/15 19:59
55F:→ Sswatt:法律是死的 我知道 很多法律難以落實 我也知道 08/15 20:00
56F:→ Sswatt:你上面講的那些 跟我講好像沒什麼關聯 08/15 20:01
57F:→ Sswatt:法律規定不能公開限制應徵者的性別 單就這點來講 08/15 20:02
58F:→ Sswatt:對於這條法律想達成的目的 並沒有幫助 08/15 20:02
59F:→ Sswatt:還產生額外的麻煩 而且是求職者的麻煩 08/15 20:03
60F:→ Sswatt:如果公司沒有遵守基本工資的規定 至少是很明顯的對錯問題 08/15 20:03
61F:→ Sswatt:但篩選求職者的過程 並沒有個黑白分明的依據 08/15 20:04
62F:→ Sswatt:你要怎嚜保證公司到底有沒有考量求職者的性別或年齡 08/15 20:04
63F:推 Sswatt:既然無從判定公司到底有沒有考量 那規定不就等於沒規定 08/15 20:08
64F:→ Sswatt:只是做表面功夫而已 08/15 20:08
65F:→ akida: 這裡 應該不是法律板 08/15 20:13
66F:→ akida:個人認為 要討論法律 專版比較能有充分討論 08/15 20:14
67F:→ b2846972926:就閑聊囉 大家都可以發表自己看法 08/15 20:14
68F:→ juju6326:這總是一個過程啊,而且也可能有的家長本來想限女, 08/15 20:32
69F:→ juju6326:結果來應徵的男性實在太優秀就錄取了,這也是可能性。 08/15 20:32
70F:→ juju6326:法律規定前想限制性別的就直接限制,有這條法律後, 08/15 20:32
71F:推 jollic:簡言之就是一條立意良善實際作用趨近於零的法條嘛 08/15 20:33
72F:→ juju6326:可能就會有一些變化。 08/15 20:33
73F:→ jollic:同意樓上。有了這條法條至少雇主不敢明目張膽的以性別為由 08/15 20:33
74F:推 Sswatt:所以 用多數的負面案例 去換取少數的正面特例 是值得的? 08/15 20:34
75F:→ jollic:來拒絕應徵者,只是應徵者"個人"解讀成性別不對罷了 08/15 20:35
76F:→ jollic:反正性別已經不對,以前是沒機會試,現在是多了一點機會試 08/15 20:35
77F:推 Sswatt:想也知道哪種狀況會發生的機率比較高 08/15 20:36
78F:→ Sswatt:會讓應徵者白跑一趟 白打電話的機會高 08/15 20:36
79F:→ Sswatt:還是你所說的 因為應徵的男性太優秀而被錄取 08/15 20:36
80F:→ jollic:這一點機會包含了小機率錄取+笨笨雇主漏餡可以舉證提告 08/15 20:37
81F:→ Sswatt:雇主漏餡進而提告 然後呢? 他之後就更小心不要漏餡而已 08/15 20:39
82F:→ Sswatt:真正有正面意義的只有你講的前者而已 08/15 20:40
83F:→ Sswatt:至於機率到底多大 我們爭這個應該也不會有結果 08/15 20:40
84F:→ Sswatt:但用常理判斷應該心裡都有數吧 08/15 20:40
85F:推 jollic:這就是trade off囉! 我寧可有很多case一一詢問,也不想一整 08/15 20:42
86F:→ jollic:頁看下來,全部是限女,半通電話都打不出去的困境 08/15 20:42
87F:推 Sswatt:不是每個人都跟你一樣的想法 比如原po就覺得浪費電話錢 08/15 20:43
88F:→ jollic:只能說家教就是僧多粥少的職業,多少抱怨一下就算了吧 08/15 20:43
89F:→ Sswatt:如果大多數人都跟你一樣的想法 那或許這樣的規定是好的 08/15 20:44
90F:推 alamabarry:正面的人~~希望寫清楚 以免浪費大家時間 08/16 00:00
91F:→ alamabarry:負面的人~~認為規定不可寫就會增加面試的機率 08/16 00:02
92F:→ alamabarry:積極的人~~不管有寫沒寫都會去試試看有沒有機會說服 08/16 00:02
93F:→ alamabarry:以上~個人看法而已 不必太在意 08/16 00:03
94F:→ combine0415:我的經驗是 要女生的家長就是會要女生 沒有那種忽然遇 08/16 07:55
95F:→ combine0415:到男生也滿優秀就錄取的 通常會覺得男生不錯然後錄取 08/16 07:55
96F:→ combine0415:的 是本身就有用男生的意願 08/16 07:55
97F:→ combine0415:所以我覺得不能打出現女這法條 還滿空虛的... 08/16 07:56
98F:→ roda23139:自宮吧 08/18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