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rmen91292 (Lynsey 玲瑄 )
看板transgender
標題[平權] 修正法定性別規範草案建議
時間Thu Aug 23 11:08:24 2018
各位親愛的哥哥 妹妹們大家好
我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所提:
( 提議修正法定性別規範草案的改善並推送至議會)
提議網址為: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68c19b8e-cc6e-4af9-8b78-c7f0f41bc9c3
改變社會需要更多激進的跨性別份子,
團結站出來參與公眾議題。
在這邊邀集網友一起集氣附議
附議門檻要五千人,轉貼到這邊讓更多人看見
達到附議門檻的話就能要求政府部門作出回應。
就算沒達到門檻,但這聲音也能讓更多人聽見
-------
議題要點
爭取無條件換證
建議修正掉許多不合理的條文。
(包含:非單身者強制離婚、單身無子女、年齡門檻、精神醫師診斷等。)
年滿十八至二十歲者,須監護人同意。
二十歲以上自己決定
性別更改是人權,不應該被第三方決定
性別不只有兩性 ,應增加''其他''欄位
以上謝謝參與連署
謝謝版友補充-------
該草案作業規定是行政規則或行政命命,是內政部本於職權所定之,
就只是釐訂戶政作業的規範而已,
不需要送到立法院(不是議會)。
提案處理的效果很慢,
不妨聯合需要的人一人一信
直接寫陳情函至內政部,
部長信箱
https://service.moi.gov.tw/ecss/bin/ite007q0.asp?tMode=1
或
找支持的立委提案處理(年底有選舉比較難),
但是年底審預算,立法委員可以提決議要求政府機關處理重要議題。
另外,變更性別涉及不同法律,牽一髮而動全身,尤其涉及諸多民事行為,政府機關想必
會推來推去,現階段似乎沒有更上位的法來
簡單處理(只是登記)這一塊,
且又涉及對於「性別」的認定是誰的權責,
可能需要立法或改其他法(民法或戶籍法)。
謝謝版友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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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r1JFhHE.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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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00.245.181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transgender/M.1534993707.A.C0B.html
2F:→ carmen91292: 還有兩個月的時間,附議門檻5千比公投30萬快吧08/23 11:18
3F:→ MeowFrancois: 說真的,我看不太懂提議的內容.....08/23 12:14
4F:→ MeowFrancois: 上半部的作業要點,究竟是現行規定,還是原po提議的08/23 12:15
是原本現行內政部預計規範的草案
5F:→ MeowFrancois: 修正後內容呢?08/23 12:15
A.爭取無條件換證
建議修正掉許多不合理的條文。
(包含:非單身者婚姻失效、單身無子女、年齡門檻、精神醫師診斷等。)
年滿十八至二十歲者,須監護人同意。
二十歲以上自己決定
B. 性別更改是人權,不應該由第三方決定
要求與醫療干預脫鉤
雖然當初醫療干預是為了醫院執行手術的正當性
但拿來綑綁法定性別的程序。不應該這樣強制。
C. 性別不只有兩性 ,應增加''其他''欄位
6F:→ MeowFrancois: 另外,自行決定的年齡降為18歲,會與法律牴觸而無效08/23 12:18
7F:→ MeowFrancois: 因為18歲的門檻通常用在責任年齡,而性別涉及的層面08/23 12:19
8F:→ MeowFrancois: 以民法居多,而民法的成年是20歲;而這個作業要點的08/23 12:20
9F:→ MeowFrancois: 性質只是行政規則,按原po這樣修正是會有問題的08/23 12:23
那麼就改在20歲能自決,然後18歲需要監護人同意
10F:推 MeowFrancois: 此外,我也沒有看到有原po所謂的「非單身者強制離婚08/23 12:30
11F:→ MeowFrancois: 」的規定?根據我對法律的瞭解來判斷,這應該是原po08/23 12:31
12F:→ MeowFrancois: 的誤解?08/23 12:31
目前法令配偶還是男女,如果跨性別換女的話,女女的話,會使婚姻失效。也可能是誤解
了
13F:→ nyannyannyan: 我有疑慮,在社會大眾缺乏對跨性別的理解,把性別和08/23 13:32
14F:→ nyannyannyan: 第一性徵綁在一起的現實下,如果法律允許無條件換證08/23 13:32
15F:→ nyannyannyan: ,是否會讓一般人對證件性別欄的信賴度降低,衍伸更08/23 13:32
16F:→ nyannyannyan: 多性騷擾或歧視的問題?又,我個人會覺得無條件換證08/23 13:32
跨性別的女生就是女生阿
一般來說為什麼要性騷擾女生
人數少才容易被歧視,所以要團結
講話才會大聲
信賴度的問題,證件是取決於法定認同
而且一般人是不能要求出示身份證的
如果越來越多人知道,第一、第二性徵不等於法定性別,那麼這樣的現實將會改變
比如外國在已經合法完成無條件換證的朋友,護照上已經是女性,但她確實還有男生的第
一性徵
出入女性浴室等會身體裸露的環境,
台灣是歡迎外國人的國家,
如果她來台灣公共大眾女性浴室,泡湯
在浴室露她的第一性徵(陰莖.睪丸)
(在人身自由安全的前提下,且沒有不法行為)
那是沒問題的,因為她確實是女性。
甚至她用男裝或頭髮理三分頭
也仍然是女性。
她也是合法的,這也是現實
不能因為她的第一性徵而趕走她
17F:→ nyannyannyan: 對有深切SRS需求的跨而言不必然是完全正面的影響,08/23 13:32
有需要SRS的跨,仍然能進行手術
就成了選項而非強制。
18F:→ nyannyannyan: 有些同樣重要的改革,比如說取消健保給付對SRS的排08/23 13:32
19F:→ nyannyannyan: 除,讓所有性別的有需要重建特定性器官的人都能得到08/23 13:32
20F:→ nyannyannyan: 健保的照顧,解決現行只有重建原生性別性器官才符合08/23 13:32
21F:→ nyannyannyan: 保險給付條件的制度中性別歧視的問題,改善有此需求08/23 13:32
22F:→ nyannyannyan: 的跨的經濟負擔,可是這件事情在無條件換證之後,更08/23 13:32
但性別肯定手術非常昂貴,不是所有納稅人都需要用的,也不是立即危及生命緊迫性的醫
療措施
所以有需要的跨,可以加入多元性別團體公會納保,成立專門的跨性別基金
並且免除強制性別肯定手術,相關的醫療行為也能有人監督,不需跑去泰國做手術。
23F:→ nyannyannyan: 難向社會溝通其必要性了不是嗎?至少我自己還有我的08/23 13:32
24F:→ nyannyannyan: 醫生和家人溝通手術的過程中,我感覺換證的需求明顯08/23 13:32
對於跨來說換證就是有必要性,所以才要與醫學干預脫鉤,並且不需要接受精神鑑定或
摘除生殖器官的強制選項
25F:→ nyannyannyan: 比起那些難以用言語傳遞的性認同的感受,更能被一般08/23 13:32
26F:→ nyannyannyan: 人用理性去同理。我不是說我的意見一定是對的或怎樣08/23 13:32
能被同理嗎?但換證這是權利,是人權阿
不管別人是否願意''同理'',都是個人的權利
27F:→ nyannyannyan: ,只是想說我不認為改善跨的處境是修法無條件換證就08/23 13:32
28F:→ nyannyannyan: 可以那麼簡單的做到08/23 13:32
延宕多年,這段時間國際都一直更新跨性別人權
如果政府能一次修改到位再推出,應該比較好吧
還是用目前的草案直接推出而不修改呢?
其實自決的選項多了,對跨性別的權益是更友善的
29F:推 Architect: 請問原 po 這篇是否可轉拉板、gay 板幫忙宣傳?又,這08/23 19:25
30F:→ Architect: 次要堅持下去啊~ ( 望向上次半途而廢的連署 )08/23 19:25
謝謝,當然可以,歡迎轉載,無需報備: )
31F:→ Architect: 不過印象中締結婚姻時為男女,婚後其中一人更改性別成08/23 19:39
32F:→ Architect: 為女女而婚姻仍然有效的案例是存在的喔!08/23 19:39
※ Architect:轉錄至看板 lesbian 08/23 20:01
明白,但還是希望整體上真的不要限制太多
都是活生生的人阿
34F:→ nyannyannyan: 回原po,我沒有被你(先澄清,我在用這個代名詞的時 08/23 20:13
其實妳可以回文
35F:→ nyannyannyan: 候沒有預設性別)的回覆說服,你好像覺得法律就是一08/23 20:13
36F:→ nyannyannyan: 切,法律是絕對的,立了先進的法法就會有效,社會就08/23 20:13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有時合法但不見得道德
但新的制度如果有法律能遵循,就應該去完善它
37F:→ nyannyannyan: 會跟著進步(如果我有所誤會煩請指正),但現實不是08/23 20:13
38F:→ nyannyannyan: 這樣子的。我不認為證件上你所謂的法定性別在司法以08/23 20:13
39F:→ nyannyannyan: 外的場域有任何實質的效果,在社會現實之中,許多女08/23 20:13
40F:→ nyannyannyan: 性(包含跨女如我)恐懼陽具的公開展示是事實,如果08/23 20:13
恐懼不會影響終身,不能忍受可自行離開公共浴室
但強制要摘除,將會影響一輩子,終身不可逆轉
41F:→ nyannyannyan: 你對無條件換證後的理想社會的想像是如此,還把這個08/23 20:13
42F:→ nyannyannyan: 當成是爭取社會理解跨性別的說帖,那只會讓社會更加08/23 20:13
43F:→ nyannyannyan: 無法接受這種主張。08/23 20:13
多元文化的適應期,就是會有很多磨合
社會不就是人文漸漸累積與建立的嗎
只要過了三代,老一輩的人走了,
新一代的文化仍會更新
44F:推 white9cat: 目前的規定性別變更不會導致婚姻失效,不過草案內容限08/23 21:20
45F:→ white9cat: 制不可有子女這個規定,現行規定亦是如此嗎?覺得這限08/23 21:20
46F:→ white9cat: 制不具合理正當性。08/23 21:20
47F:→ white9cat: 陰莖焦慮的問題我認為需要與男權解放結合,使有陰莖的08/23 21:24
48F:→ white9cat: 人=性犯罪潛在犯的連結鬆綁,才能改變整體社會氛圍,08/23 21:24
人一出生先天就有的性器官,幹嘛覺得它有罪
女性的解放胸部運動,也是訴求肉體無罪
有錯的是行為本身,
騷擾沒有分什麼 ''異性''或''同性'',不論女對男、女對女、男對男、主要是那些'行為
',足以影響人身安全自由的程度
同性之間也不能作出猥褻行為的
有沒有不斷逼近個人安全距離內且難以逃脫....等等。不理會勸阻者 或 被檢舉者
附上
https://www.itsfun.com.tw/社交距離/wiki-0568423-4622803
根據霍爾博士(美國人類學家)研究,有四種距離表示不同情況:
公共場所應保持的禮儀距離
1) 親密接觸交談雙方關係密切,身體的距離相距約0.5公尺以內,比如:夫妻及情人之間
(2) 私人距離
(personal distance 1.2公尺)
比如:朋友、熟人之間。
(3) 禮貌距離
(social distance 3.6公尺)
用於處理非個人事物的場合中,如進行辦公或一般社交活動時。
(4) 一般距離
(public distance 3.6公尺-7.5公尺)
適用於非正式的聚會,如在公共場所自由活動等。
49F:→ white9cat: 不過跨女是否願意讓身為女性的自己因為陰莖而與男權有08/23 21:24
50F:→ white9cat: 所連結,就是個問題了。08/23 21:24
如有自決手術的權利,就沒這問題
51F:→ kalestorm: 我不是念法律的,但我覺得你對國際法有誤解08/23 22:29
妳不是念法律的,但妳覺得我有誤解
是妳的''感覺''嗎?
外國人是用屬人或屬地主義,她都是女生
就算用台灣的性別空間規定也是符合法定的女性
52F:→ khsjds: 明明除了司法以外有很多地方有實質效果= =08/23 22:46
連基本的法律都不能保障,懷疑以外的地方推動實質會有什麼幫助,多元社會本來就沒有
共識
53F:→ khsjds: 隨便說好了 公司服制就說依行政院規定按身分證性別08/23 22:46
54F:→ khsjds: 再隨便說 pass未術跨找工作 隨便就少一個隱性刷掉的原因08/23 22:47
政府最近好不容易把最低薪資提高一千塊
說是邁向重要的一步,業者才會遵行
所以跨性別權益能有政府支持推動,會好一些
55F:→ khsjds: 不管這是不是爭取理解 事實上就是很多地方有用08/23 22:48
56F:→ kalestorm: 然後查了一下, 無子女不是現行規定08/23 22:49
57F:→ kalestorm: "現行規定只有兩個步驟,兩位精神專科醫師評估鑑定,08/23 22:50
對,現行還是如此
由於草案出爐後一直沒有正式實施
59F:→ kalestorm: 所謂要無子女,是某XX盟插一腳的未定論提案08/23 22:52
61F:→ kalestorm: 也就是本提案要所反對的草案08/23 23:04
只是希望跨性別能更好,有更多面向的討論是好事
62F:→ white9cat: 現行規定無子女限制,硬加此限制的正當性更值得質疑。08/24 10:14
63F:→ white9cat: 政府如無法提出增加無子女限制的正當性 08/24 10:15
64F:→ white9cat: 那明顯是侵害到有子女跨性別的性別變更權。 08/24 10:16
※ 編輯: carmen91292 (120.150.179.186), 08/24/2018 10:27:39
65F:→ white9cat: 可社會氛圍上,仍只停留在有乳房的人和有陰莖的人要保08/24 10:22
66F:→ white9cat: 持適當距離,有乳房的人與有乳房的人和有陰莖的人與有08/24 10:22
67F:→ white9cat: 陰莖的人之間的適當距離,常常被當成不必要的。/_>\08/24 10:23
68F:→ white9cat: 忽視同性性犯罪的可能性,感覺很異性戀。08/24 10:23
69F:→ khsjds: 樓上,那有乳房又又陰莖的呢... 08/24 10:35
70F:→ khsjds: 又有* 08/24 10:35
71F:推 evanzxcv: 可是很多人自以為的社會氛圍根本就是個屁啊 08/24 10:36
72F:推 white9cat: @khsjds:有陰莖就不被當有乳房的歧視問題比較嚴重 08/24 11:32
73F:→ white9cat: 所以有陰莖有乳房的人常只被當成有陰莖的人08/24 11:33
74F:→ white9cat: 跨女學生被迫入宿男宿就是一例。08/24 11:33
男宿跟女宿,性別群體很明確被區隔
,如果跨女學生在男宿,肯定很突兀,
心裡也不好受。
許多台灣人不知道,很多國家都在實施
男女混浴
男女混合桑拿
男女混合宿舍
男女混合廁所,
男女都能去全身油壓按摩店應徵店員
不分男女客人都能按
網路上查的到相關資訊,
(台灣人到國外體驗在地文化的分享文)
台灣以前從小灌輸性別區隔政策導致社會製造性別對立且互相不理解的情況
75F:→ white9cat: 這種社會氛圍很愚蠢,應該被改變,08/24 11:34
76F:→ white9cat: 但要改變社會氛圍,需要眾人努力推動。08/24 11:35
77F:→ nyannyannyan: 我實在不能接受一個說出「手術不是立即危及生命緊迫 08/25 02:23
78F:→ nyannyannyan: 性的醫療措施」的人,擺出一副術前跨女如果不去女湯 08/25 02:23
妳現在是要針對事,還是針對人在討論
79F:→ nyannyannyan: 和未必同意的女性混浴會危及生命一樣的態度。如果有08/25 02:23
80F:→ nyannyannyan: 進入的人都知情同意的混浴場所,或是更基本也廣泛存08/25 02:23
目前就還沒立法讓社會都知情阿
所以還沒有廣泛男女混浴的認知
81F:→ nyannyannyan: 在於現實中的個人湯屋,不行嗎?就算是原生女仍然有08/25 02:23
82F:→ nyannyannyan: 很多人連在同性面前裸露都不自在而去個人湯屋,這到08/25 02:23
83F:→ nyannyannyan: 底為什麼是一件委屈的事情?為什麼一定只能在去男湯08/25 02:23
那是一種選擇,覺得委屈的話
要不要退一步來說妳會考慮在女性空間
在作出另外區隔跨性別的空間?
84F:→ nyannyannyan: 被壓迫跟去女湯混浴展示陽具之間選一個做嗎?說著什08/25 02:23
85F:→ nyannyannyan: 麼介意的人可以自行離開,為什麼總是沒有陽具的人要08/25 02:23
86F:→ nyannyannyan: 服從有陽具的人的需求?還好意思轉文章去拉版?更誇08/25 02:23
是不是覺得有陽具的人,不配進入女生空間
跨要摘除陽具才能夠進入女生空間
為什麼有陽具的人
能跟好不容易摘除陽具的跨用一樣的空間
那是自我保護的想法,顧自己感受的表達
是不是應該也要為對方著想,
以前很多跨走過艱辛的路,
現在想讓
以後的跨走的更好,有選擇的權利
無條件換證的訴求就是參照
自我性別認同
而不再是第一性徵(生殖器官)
87F:→ nyannyannyan: 張的是竟然還有把展示陽具拿來類比成解放乳頭的,請08/25 02:23
展示陽具是妳誤會了,法定性別的女性
在公共女湯應有合法的權利
合理的露陽具或睪丸,不需要遮遮掩掩
外國人經過合法的無條件換證為女性了
為什麼還質疑''女性'' 去
女湯的正當性
幹嘛拿私處來
展示,你說的並不合理
女生也不會把陰唇
展示
要讓人觀賞特別展示的行為,根本不合理
真有女生這樣做,就算女生也接受不了
88F:→ nyannyannyan: 問世界上有多少人遭受來自乳頭的性暴力的威脅?真是08/25 02:23
89F:→ nyannyannyan: 看不下去。08/25 02:23
乳頭解放是women 女權團體或個人
自主發起的運動,都是自我選擇的,妳若覺得乳頭與性
暴力做關聯,妳可以
自主把衣服包緊緊,都是自己選擇的
希望能針對事情的議題或多元面向的爭議進行探討
不要做人身批判
跨不是無聲的人
要團結
有討論社會才有聲音
90F:→ nyannyannyan: 如果跨的主流態度是非要爭取在術前裸身出入女08/25 11:03
91F:→ nyannyannyan: 性空間,不團結也罷。08/25 11:03
92F:→ misa0527: "跨的主流態度是在術前裸身進入女性空間"???08/25 14:17
93F:→ misa0527: 實際上會裸身與異性接觸的機會少之又少08/25 14:19
94F:→ misa0527: 從開始RLT到SRS過程都要花上幾年,對每一位TS來說,SRS 08/25 14:22
95F:→ misa0527: 也不是必要行為,RLT才是,但降低換證條件對於就學、就08/25 14:22
96F:→ misa0527: 業、公共空間使用都有顯著幫助。08/25 14:22
是的
97F:→ misa0527: 我也不認為有多少TS會在術前大喇喇的裸身進入生理異性08/25 14:23
98F:→ misa0527: 空間08/25 14:23
99F:→ khsjds: 我也不懂跨的主流態度哪裡是在術前裸身進入女性空間了08/25 14:32
100F:→ khsjds: 自己都不喜歡看的東西拿去跟別人坦誠相見? 無法理解08/25 14:33
※ 編輯: carmen91292 (120.150.179.186), 08/25/2018 14:41:05
101F:→ khsjds: 但是換證除了司法之外真的有很多地方有用 毋庸置疑08/25 14:34
102F:推 b00251438: 異性共同私域空間的論述覺得有點問題,錯的是犯罪行為不08/25 20:04
103F:→ b00251438: 是生理結構差異我同意,但這同時也能套用在順性別者上08/25 20:04
104F:→ b00251438: 吧08/25 20:04
105F:→ misa0527: 我自己術前是不會裸體跟陌生女生同處同一空間,08/26 04:47
106F:→ misa0527: 陌生女性確實可能感到害怕、恐懼、不安08/26 04:48
107F:→ misa0527: 我想大部分跨性別女性也並不會這樣做08/26 04:48
108F:→ misa0527: 但是我並不反對,一名跨性別女性做這樣的選擇 08/26 04:49
109F:→ misa0527: 一起泡湯、共用空間只是基本權利而已 08/26 04:53
110F:推 babyiloveu: 但樓上有想過外表未pass的術前跨女在一般女性眼中跟男 08/26 10:27
111F:→ babyiloveu: 性基本上沒什麼兩樣嗎 08/26 10:27
112F:→ babyiloveu: 這也是我想說草案裡面的理由如果用錯誤的是犯罪行為而 08/26 10:33
113F:→ babyiloveu: 不是生理差異來爭取權利,那基本上代表著任何人都能進 08/26 10:33
114F:→ babyiloveu: 任何性別空間(只要沒犯罪行為) 08/26 10:33
草案中主張是以自我認同來決定性別
如果性別欄有雙性的選項,她證件是雙性
那妳說的就會成立
※ 編輯: carmen91292 (120.150.179.186), 08/26/2018 15:50:07
115F:→ babyiloveu: 如果草案是這樣那我覺得支持的人不會太多 08/26 16:22
116F:→ misa0527: 一堆原生女也不符合社會的性別期待,只是證件上寫女, 08/26 16:38
117F:→ misa0527: 身份證字號開頭是2而已08/26 16:38
118F:→ misa0527: 弱勢的權益應該用人數多少的支持來決定嗎? 08/26 16:41
119F:→ misa0527: 例如公共場所因為年齡、體重、身高、疾病限制進入,卻 08/26 16:43
120F:→ misa0527: 不是因為他個人或公眾安全問題,只是想要限制而已 08/26 16:43
121F:→ misa0527: 那你覺得因為生理差異不符期待就能限制其權利嗎? 08/26 16:45
122F:→ misa0527: 我會顧慮自己&陌生女性觀感,但我不認為就算這樣做有任 08/26 16:46
123F:→ misa0527: 何錯誤 08/26 16:46
124F:推 babyiloveu: m大從頭到尾我都沒有覺得錯誤或該限制其權利 只是指 08/26 17:12
125F:→ babyiloveu: 出草案中給的理由能爭取的是異性共同私域不該分性別 08/26 17:12
126F:→ babyiloveu: 而我會說這樣原願意支持的人不多則是這個草案需要附議 08/26 17:16
127F:→ babyiloveu: 你必須提出合理的理由跟要求來說服大眾 08/26 17:16
128F:→ kalestorm: 溫泉洗浴空間不是公共場所 08/26 18:35
129F:→ kalestorm: 然後我認為即便用公權力作出可進入的要求,最後多半會衍 08/26 18:36
130F:→ kalestorm: 生出商家自行再建立另外一種隔離空間的結果 08/26 18:37
132F:→ babyiloveu: 看到這回應突然很好奇原po認為男性跟女性的差異在哪裡08/26 19:49
133F:→ babyiloveu:08/26 19:49
差別在於自我認同個體與群體性之間的關係,比如:之前強迫跨,入住男宿群體,就造成
她的不安,她自認是女性,就應該站在她的立場去思考。
如果跨性別女性入住女宿,也造成女性群體的不安,那會再度引發隔離化的問題
補充所謂陽具恐懼的類似情況,
也有發生在新聞的案例
加拿大政府人權委員的立場
是站在自我認同這邊的
要她試圖去面對自身的症狀 (PTSD症狀)
或是她可以申請換房就好
性取向跟性別認同是兩回事
為什麼自身有症狀並稱自己是弱勢的女子,卻要把沒犯錯的跨性別女性趕走呢?
也發給妳參考看看
被迫與跨性別「生理男」同房 加國女申訴反被批「歧視」
https://goo.gl/xGZdpL
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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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莖在女性的認知不見得都是焦慮
多數女生對伴侶的陰莖具有好感
但對陌生的人,抱持著反感
認識前是陌生人時要不要有陰莖
成為伴侶時又要不要有陰莖
若都是反感的話,也不會有男女婚姻之說法
否則應該是同性婚姻才是主流了
在婚姻平權的今天
跨性別女性
應有保留先天陰莖的權利
無論跨女、跨男,性別手術做出來的重建器官並不好用,比如:
1.漏尿。
2.尿道狹窄。
3.功能不全:包括神經沒有完整恢復或是過去醫師建立過低尿道。
4.性交困難、沾黏等。
參考更多手術可能之併發症:
人造性器壞死.
傷口細菌感染.
尿道結石(毛髮).
尿道狹窄.
重建性器萎縮.
尿道發炎.
會陰部有廔管(破裂,漏尿).
疤痕增生.
下肢麻痛無力, 有可能是永久性的
骨質酥鬆
免疫力低下
其他因麻醉或手術引起的併發症
跨女、跨男的換證是否實施手術應有選擇的權利,而非強制
※ 編輯: carmen91292 (120.150.179.186), 08/27/2018 09:44:33
134F:推 babyiloveu: 看來原po認為性別比起生理依據更應該著重在社會期待? 08/27 10:01
135F:→ babyiloveu: 那是否更加深了性別刻板印象的想法?我認為這不是好事 08/27 10:01
136F:→ babyiloveu: 說真的與其用自我認同來判斷性別那不如乾脆要求取消性 08/27 10:05
137F:→ babyiloveu: 別這個觀念更合理 08/27 10:05
138F:推 ToIotkheng: 結構性的問題比較嚴重,尤其家庭跟學校 08/28 19:38
139F:→ dvd40: 我覺得原波提出一個不可能實現的烏托邦制度 10/14 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