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nygreen (NaHC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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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發問]機車停放家樓下,遭車禍波及車頭毀壞
時間Fri Mar 6 23:28:45 2015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在晚上大概11點左右,我準備就寢前,聽到一聲巨響,
我緊急衝下樓看見甲跟乙對撞,其中甲的機車倒在我停放的機車旁,
他車毀得差不多,而我的機車頭也被他的車子撞毀,當時他躺在地上動不了。
另一個肇事者乙方則是站在一旁打電話,機車已遷至一旁,看起來身上沒太大問題,
然後救護車、警察、甲乙雙方家長都到現場,兩方家長都承諾事件釐清後一定會全額賠償我。
於是我把車子拿去修理,因為連接龍頭的踏板、前燈幾乎都要全換,總共修理了快1萬6,
我就先墊了,後來陸續雙方家長有打給我,其中輕傷乙方是非常推卸責任的(電話一半以上說對方問題)
而傷重的甲方家長明顯態度和善且講理許多。
本想說他們雙方溝通好就可以賠我修理機車錢+賠償我修車期間的搭小黃費用(僅兩次),
但現在甲方拿到判決書(路權是在甲方),原本要和解卻因為乙方態度惡劣,
決定走法律程序,那這樣一來我的賠償是否遙遙無期啊?
我是第三方受害者,機車停放在家樓下無故被撞毀,花了大筆錢修理,
雙方是說要釐清真相後會給我全額賠償,但問題是如果走上法院,
絕對不是短時間可以解決,而且我還必須持續跟其中愛推卸的乙方聯絡,
說實在,我每次跟乙方媽媽講電話都很頭痛,屬於你有理跟她說不清的那種!
非常不想再跟她有聯絡。
從監視器上來看,確實是甲方直接撞毀我車,
但依照判決書上的表達,甲方是擁有絕對路權,所以乙方的責任比較重大,
那我是否可以先向甲方索賠,之後甲方再就賠償我的部分,再跟乙方索賠?
假設
A撞B、然後B撞到C,那C應該是可以跟直接跟B索賠吧?然後B再跟A求償所有損失
有這樣的案例存在嗎?
我是感覺這樣還算合理,畢竟這樣陷入無止境的聯絡、溝通、詢問,讓我覺得很困擾,
尤其又遇到不明理的媽寶媽,就是個火大狀態!
求解版上大大,或曾有過類似經驗指點。(菜鳥第一次發文請多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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