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berich 板


LINE

大家好,我想這個問題算是屢見不鮮了,感謝還願意點進來看XD 因為每個拆夥狀況都不太一樣,爬文還是沒有一個頭緒,決定發文請教看看。   先大至說明公司狀況 目前公司成立約兩年半,有成立商號,登記是我個人獨資,資本額20萬 實際上營運,有和甲、乙兩人,共三人合夥經營 我們基於是朋友關係,公司營運等相關事項,沒有簽任何合約 工作內容、分潤等等,都是口頭協議決定 工作所需的設備、場地等任何開支,是三人平分 實際並無投入資金的動作。   以上是公司大至的狀況。   拆夥問題,是在去年過年後,乙提出要離開工作崗位 乙認為他在公司付出一年半,應有拿分紅的權利 我和甲兩人,起初並不認同,因我們認為公司尚未達到分紅的規模 但最後為了維持友好關係,我們同意未來淨利7成是工作崗位上的人拿 3成則是分紅,分紅3人均分,同樣都是口頭協議,沒有簽約 今年初,我和甲兩人認為,乙離開工作崗位一年,分紅比例要下調,應逐年調降分紅比例 最後歸零 但下調比例無法達成共識,只好決定看誰要買下公司 因我們並無投入資金,變成各自開價,結果仍無法有共識。   最後的選擇,是解散公司,我認為的是 目前無形資產,例如FB粉絲頁、網站、Line@帳號等等,因無法均分,故全數關閉不得再 使用 而有形資產例如衣服、貨架、電腦檔案等等,三人各拿三分之一,或清算折舊的價值,需 要的人買下 此時乙卻認為,解散公司則曾使用過的任何東西,無形、有形,皆要銷毀,任何人不得再 使用。   我和甲其實想繼續經營,但和乙理念差異太大,所以想合理請他退夥 但不管是逐年調降分紅比例最後歸零、出價買回等方案,皆無法達成共識 最終解散公司,乙想銷毀所有東西,我和甲當然不可能同意,主因是我們想另起爐灶。   想請問各位前輩 如果我和甲堅持照我們的方式解散,以合夥人的身份,就是2票贊成,1票反對 在這樣的前提下,乙是否只能照我和甲的決議來做? 而我們這樣的合作關係或解散分式,在法律上會有問題嗎?(假設乙要提告)   最後,感謝您耐心看完,也感謝提供任何看法,在下會虛心受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17.1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toberich/M.1611667167.A.A89.html
1F:推 jfw616: 法律只看白紙黑字 01/26 21:54
2F:推 jfw616: 找跟朋友合作創業那篇案例來看就對了 01/26 21:55
3F:→ jfw616: 那個人也是什麼白紙黑字都沒有 01/26 21:55
4F:→ jfw616: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01/26 21:56
5F:→ jfw616: 吃定對方沒身分 01/26 21:57
6F:→ jfw616: 然後你朋友就上來po文被吃了 01/26 21:57
7F:→ jfw616: 你吃完對方...可以順便叫他上ptt po文分享他的遭遇 01/26 21:58
8F:→ jfw616: FB粉絲頁、網站、Line@帳號等等 01/26 21:59
9F:→ jfw616: 只要你掌控帳號密碼 01/26 21:59
10F:→ jfw616: 你就可以踢他出去了 01/26 21:59
11F:推 dear520168: 前面有一篇文章,公司掛名的負責人最大,因為沒有合約 01/26 22:29
12F:→ dear520168: 沒有合約,乙是沒有什麼有用的強制性,沒有什麼權利 01/26 22:31
13F:推 HiJimmy: 三成說要分,後來又不給分?? 這是引爆點?? 01/26 22:33
14F:推 dear520168: 跟朋友合作創業有賺有賠 請看這篇 你就有答案了 01/26 22:34
15F:→ HiJimmy: 獨資就負責人最大,乙要告你還蠻難的@@ 01/26 22:34
16F:→ dear520168: 口頭協議,你一毛都不給,乙也拿你沒辦法 01/26 22:36
17F:→ HdDevil: 二百賤到 01/26 22:58
18F:推 momicats: 乙沒投入資金,人也離開了~還要繼續分紅的意思嗎? 01/27 02:29
19F:→ bitlife: 推文不要亂教,如果能證明有勞力付出,沒有身份會變勞工 01/27 08:33
20F:→ bitlife: 這在不賺錢的公司會分得比雇主還多(雇主0元) 01/27 08:33
21F:→ bitlife: 雇主兼勞工就是為了未來潛在的巨大分紅,不然初期公司很多 01/27 08:34
22F:→ bitlife: 光付薪水光靠那少得可憐的資本和營業額就撐不了多久 01/27 08:35
23F:→ bitlife: 能簽三方認同的協議好聚好散最好,不然公司初期營運能被檢 01/27 08:39
24F:→ bitlife: 舉的項目多的很,拿不到錢心懷不滿檢舉給國家賺也是可能 01/27 08:40
25F:→ jfw616: 基本上原po的合作夥伴就是要死一起死.. 01/27 09:28
26F:→ jfw616: 不然怎麼會結束任何資料都不放過要銷毀 01/27 09:28
27F:→ jfw616: 而現在不外乎就是三方都不認同...所以才出問題 01/27 09:28
28F:→ jfw616: 要嘛就原po退一步,多給錢解決.. 01/27 09:28
29F:→ jfw616: 不然就是原po進一步,惡意踢走他 01/27 09:29
30F:→ jfw616: 這種沒什麼制度的公司,真的要打官司...沒身份就是站不住腳 01/27 09:30
31F:→ jfw616: 要是那麼容易證明,就不會有朋友合作創業那種文章了.. 01/27 09:31
32F:→ jfw616: 都請律師了也處理不了... 01/27 09:31
33F:→ bitlife: 手機足跡有開,在店裏每天上班時間停留,其實就可以證明勞 01/27 10:10
34F:→ bitlife: 務了,再加上無風不起泿,只要隨便一個私下錄音,不是債主, 01/27 10:10
35F:→ bitlife: 股東,員工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很難自圓其說為何會有這協調 01/27 10:11
36F:→ bitlife: 會.民事的證據和刑事相比條件要求比較低,小額訴訟也不用 01/27 10:12
37F:→ bitlife: 請律師,端看對方懂不懂而以 01/27 10:12
38F:→ jfw616: 笑了,我也去某公司天天停留8小時..看能不能爭取到薪水 01/27 10:17
39F:→ jfw616: freeway可惜當初沒有問到你...不然可能就爭取得到了 01/27 10:18
40F:→ jfw616: 他的律師太差了.. 01/27 10:19
41F:→ bitlife: 你可以去停留看看,很多事沒有嘴巴講的這麼簡單,我前提是 01/27 10:51
42F:→ bitlife: 說對方懂得法律,要舉證方法很多,不要以為沒書面就完全無 01/27 10:51
43F:→ bitlife: 法舉證.協調會錄音舉證事出有因,足跡舉證上班時數 01/27 10:52
44F:→ bitlife: 你的說法反過來,用停留來舉證勞動,這當然會被打槍 01/27 10:52
45F:→ bitlife: 法官聽完錄音,要雇主給個自圓其說的合理解釋,你先幫他想 01/27 10:55
46F:→ bitlife: 想怎麼講比較圓就好 01/27 10:55
47F:→ jfw616: 如果對方懂法律...其實當初就白紙黑字成立公司了.. 01/27 11:09
48F:→ jfw616: 為何會搞到那麼複雜.. 01/27 11:09
49F:→ bitlife: 剛開始不懂,等出問題時諮詢懂的朋友,不是很常見? 01/27 11:21
50F:→ jfw616: 版上的案例,出問題問律師...可能該律師不夠懂.. 01/27 11:34
51F:→ jfw616: 所以....沒看過成功的案例 01/27 11:35
52F:→ bitlife: 證據說話,沒證據你找遍全台灣律師也沒用.反之有證據,也不 01/27 13:20
53F:→ bitlife: 一定需要律師(小額訴訟) 01/27 13:20
54F:→ bitlife: 你認為可以不認帳不就因為沒有白紙黑字(證據的一種,效果 01/27 13:21
55F:→ bitlife: 最好)?我說的蒐證方法如果蒐到有力證明,法官也可能採信 01/27 13:22
56F:→ bitlife: 如果之前有社交軟體上的對話可供證明,也都是證據的一種 01/27 13:24
57F:推 ae034: 花錢叫他滾最簡單 01/27 14:43
58F:→ karamucho: 感謝各位不吝指教,也仔細看過前一篇的分享,另外也 01/27 22:22
59F:→ karamucho: 看了一些法律相關條文,目前還是打算和對方談一個大家 01/27 22:24
60F:→ karamucho: 都能接受的做法,盡量不要翻臉到對簿公堂,這是無法可 01/27 22:25
61F:→ karamucho: 走的最後做法,再次感謝各位的經驗和看法分享! 01/27 22:27
62F:推 ganbaday: 明明有做事,惡意否認,這都能告詐欺了吧 01/30 17:21
63F:→ ganbaday: 玉石俱焚的方法百百種... 01/30 17:21
64F:推 ganbaday: 你就照他當初上班的時數算他薪水 這是最最基本盤 01/30 17:23







like.gif 您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icon.png[問題/行為] 貓晚上進房間會不會有憋尿問題
icon.pngRe: [閒聊] 選了錯誤的女孩成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張
icon.png[心得] EMS高領長版毛衣.墨小樓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龍隔熱紙GE55+33+22
icon.png[問題] 清洗洗衣機
icon.png[尋物] 窗台下的空間
icon.png[閒聊] 双極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車]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門
icon.png[討論] 能從照片感受到攝影者心情嗎
icon.png[狂賀] 賀賀賀賀 賀!島村卯月!總選舉NO.1
icon.png[難過] 羨慕白皮膚的女生
icon.png閱讀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問題] SBK S1安裝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舊woo100絕版開箱!!
icon.pngRe: [無言] 關於小包衛生紙
icon.png[開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簡單測試
icon.png[心得] 蒼の海賊龍 地獄 執行者16PT
icon.png[售車]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戰33 LV10 獅子座pt solo
icon.png[閒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購教學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產版官方照無預警流出
icon.png[售車] Golf 4 2.0 銀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籃汽座(有底座)2000元誠可議
icon.png[問題] 請問補牙材質掉了還能再補嗎?(台中半年內
icon.png[問題] 44th 單曲 生寫竟然都給重複的啊啊!
icon.png[心得] 華南紅卡/icash 核卡
icon.png[問題] 拔牙矯正這樣正常嗎
icon.png[贈送] 老莫高業 初業 102年版
icon.png[情報] 三大行動支付 本季掀戰火
icon.png[寶寶] 博客來Amos水蠟筆5/1特價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鮮人一些面試分享
icon.png[心得] 蒼の海賊龍 地獄 麒麟25PT
icon.pngRe: [閒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創漫畫翻譯
icon.pngRe: [閒聊] OGN中場影片:失蹤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問題] 台灣大哥大4G訊號差
icon.png[出售] [全國]全新千尋侘草LED燈, 水草

請輸入看板名稱,例如:Boy-Girl站內搜尋

TOP